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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后。

    午睡刚醒,迷迷瞪瞪就被套上衣服让吴煜凡给塞进了车。

    三小时的飞行后又是半小时的车程,总算抵达目的地。

    道路两旁葱郁的杉树退去,车子沿着宽阔的林荫道缓缓行驶。

    自踏入庄园的领地,打从院门起,还未真正进入内庭就已经能感受到它磅礴的气势。

    幽深茂密的茫茫森林,广袤无垠的绿野丘陵,逶迤绵长的树篱迷宫,蜿蜒淌过的河谷分支,清湛如镜的人工湖泊,湍流淙淙的跌水喷泉,还有点缀其中千姿百态又间隔均匀的巨型雕塑,以及远坡上三三两两,懒散酣然,吃草休憩的牧场羊羔。

    罗马非一日建成,这样一座规模宏大,布局巧妙的私家庄园不会朝夕间拔地而起,离不开悉心照料和点滴积累,自上而下从主人到园丁自是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然而难能可贵的是,年深日久,饱经沧桑后这里非但没有死气沉沉,反而充满了生机勃勃,美得有增无减,更显深邃。

    即便正值冬季。

    在这里,巧夺天工与自然秀美珠联璧合,打破了人造和天然之间的桎梏,彼此依附衬托,相映成趣,大气又不失精湛,将家族的内涵与田园的纯净融为一体发扬光大,已至登峰造极的程度。

    鸢尾花和长矛交替组成围栏的尖端部分,藤蔓的雕饰中和了大量运用几何图形带来的生硬感,这些都是那种西方园艺里很常见的设计。

    主入口大门的元素则要复杂得多,这其中最显眼的当属落在顶端的展翅雄鹰了,它的猎取目标非常特殊,爪下紧紧抓住的是一顶国王皇冠。

    碧空如洗,日光为这整扇金色的大门披上光衣,加持得它更是耀眼夺目。

    几乎没有耽搁,守卫迅速将门向两侧打开,车子穿过钟塔,驶入内庭广场。

    府邸的庐山真面目终于揭晓。

    轮廓整齐,强调对称,注重比例,这幢坐落于高地林区,被花鸟簇拥的古典主义风格宫殿式建筑设计简洁,刚劲有力,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完美契合,宏伟且庄重。

    就像一株极少被外界打扰清静,开在深山幽谷中的百合。

    司机将车停稳,侍者迎上来拉开车门。

    专程前来接车的人不过三位,当中为首的那一个身着笔挺的燕尾服,白色衬衫上打着黑色的蝴蝶领结,面带微笑让他整个人显得干练又不失亲切。

    他先同我问过安,又对吴煜凡行礼致了意。

    “大人,您总算到了,长老已经过问几次了。”并非平日里接触到的普通伦敦腔,而是操着一口纯正的古英语,我连蒙带猜算是听懂了大概。

    必然已是守候多时了。

    吴煜凡没说话,连嗯一声或者表情都没给,仅仅向他稍稍点了下头,回礼并且表示知道。

    不傲慢但也不在意。

    走到我身旁,他端起臂肘。

    我顿了下,慢了半拍抬手去挽。

    管家与我们保持一定距离在前方引路,我和他相携拾级而上。

    往前走,再有区区十来步就要进去了,我看了眼气宇不凡的管家和门口一丝不苟的守卫,捏紧吴煜凡的袖子,欲言又止。

    他了然,抬臂做出请稍等片刻的手势,低下头,耳朵凑来。

    “这儿到底是哪儿啊?咱们来是?”连今天的司机我以前都没有见过,应该是从这里派来的吧,我忍了一路没敢问,觉得这会儿再不张嘴进了那扇门之后就彻底没机会了。

    这地方处处考究,哪怕是小草一株想必都不是随意为之,比吴煜凡的私岛有过之而无不及。那管家包括下级仆从的举止谈吐也都非同一般,态度礼仪颇为恭谨,所以住在这里,安排下来所有这一切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他侧过头,轻声回答,“这儿是逐日庄园,带你来是为了见见长老会,顺便跟他们吃个饭。”

    ......什么?!!!

    “您小心!”管家出声,这次竟是中文。

    “没摔着吧?”正在我身侧的吴煜凡更是眼疾手快,迅速搀住了被这一句话惊得脚打趔趄,差点儿摔倒的我。

    长老会......那个只闻其名从未见其容的血族最高统治层......

    可能有感于我从骨子里散发的抵触和惊恐,他顺顺我的背脊,“咱不至于昂,宝贝儿,有我在呢。”

    声音不大,却也是旁人可以听到的程度。

    拿下我发上的碎花瓣,在指间捻去,摘掉手套,牵过我,让我安心般地拍了拍,之后也不用我去挽他了,他直接握住我的手,朝静静等候在一旁,面色没有任何异样,依旧保持标准微笑的管家颔首,带着我继续向里面走。

    门廊两侧相距一定的距离站人成排,当经过时,他们依次向我们二人垂首行礼。

    风过,圣诞蔷薇再一次开始摆动,花瓣散开,飘起又落下,最后撒了一地。

    摇摇欲坠,本就抓不牢,稍不留神就会落得这样的结局。

    弱不禁风,随风而逝。

    “要进来,先把希望留在门外。”

    舒展的鹰翼庇护着左右拼接而成的人形面孔太阳,走进这扇“光明之门”,过了拱券形的玄廊,开阔的大厅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壮观的大理石鎏金扶梯,珍稀的镰刀叶与棕榈花纹红色波斯地毯从一层直铺至三层,罗马式廊柱下古希腊神话中的九位缪斯女神雕塑各自镇守一方。

    明明本该是冰冷的石头,可却迸发着生命的活力和温度,像皮肤一样柔软和细腻。

    她们姿态婀娜,栩栩如生,纯洁,神圣,不可侵犯。

    而最令人咋舌的是穹顶之上绘着的竟然是鲁本斯的《法厄同的坠落》。

    “以前见过?”见我举首哑然望着天,吴煜凡问道。

    我嗯了一声。

    他和我心照不宣,这个“以前”指的自然是我的前世。

    “是真迹。”说着,他也抬起头,瞧去一眼。

    闻言我更是大惊,他不看画,反看着我笑了,没再多谈。

    拐角的擎灯女神照亮了甬道一隅,我们上到了二层。

    我默不作声,谨守礼仪的同时,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周围。

    别有洞天。

    如果说从外面看,这是一幢古典主义风格的宅邸,严肃凝重,甚或有些低调和平淡,闪耀着理性之美,使人肃然起敬。那么它的内部则是典型的巴洛克式,热烈奔放,饱含着感性之美,极尽绚烂与华丽,令人瞠目结舌。

    二层的廊厅一侧是朝园而开的整排拱形落地窗,与之正对的另一侧挂着数目相当,镶金嵌宝的长形落地镜。阳光照入,反射得这条本就宽敞非常的走廊更是大气。

    铺天盖地,乃至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恢弘湿壁画,过道左右方方圆圆的人像画,随处陈设大大小小的雕塑,无一滥竽充数,独具匠心,件件珍贵,价值不菲,连装潢、家具也是精雕细琢,美轮美奂。

    尽管我参观过无数的博物馆,但在没有保安巡视,护栏阻隔,人群涌动,真的如今天这般可以说触手可碰这些殿堂级的稀世艺术珍品,被主人邀请来作为宾客,而且还是上宾造访的经历却从来没有过,也不可能有过。

    无论是放在我曾经的世界,还是现在,用比比皆是的通俗豪宅已经无法形容那种超乎想象,瞬间让人叹为观止的奢华。

    岂止价值连城,而是富可敌国。

    它就像一个搭配有致的珠宝盒,封存了许许多多你连想都想不到的好玩意儿,美得找不出纰漏,美得惊心动魄,美得独一无二,并且它不复古,因它本身即来自遥远的过去。

    岁月在这里留下了痕迹,沉淀出时间所独有的那份厚重感。

    而另一方面,它又不一味守旧,与前进的时代脱节,相反,它审时度势,还走在了前端,电灯、空调、电脑中控系统等等一应俱全,便捷舒适的种种现代化设施同样为之服务。

    这是一幢当得在建筑史上留有一席之地,作为典范记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最后名垂千古的非凡作品,它的辉煌毋庸置疑。

    而它之所以配冠以这个美誉,绝不会单纯的由钞票堆砌而成,它凝结了最杰出的大师们的智慧,洋溢着他们创作的激情,氛围浓郁,价值之高,无法估量。

    主人将自己的思想渗透到每一处,既有对生活的追求,也有对艺术的热爱,想要展示诉说的不止是财富,还有审美。

    挑剔到角落,又雅而不俗。

    在吴煜凡新家初醒时我受过的冲击再次浮现心头,且这一次来得要强烈太多。

    阶级有别,不可逾越,不止在金钱物质,而尤其在观念理想。

    比奢华更体面的是底蕴。

    这间廊厅很容易让人想起凡尔赛宫镇宫之宝的镜厅,也是这样绚丽夺目,只不过这里的大镜却没有十七,略逊一筹。

    十三面。

    不多不少,正是西方文化中最忌讳的数字。

    没时间细看多想,一路径直走过,又拐了一道弯后,管家终于停下脚步,立定,回过身向我们微微躬身。

    举手投足皆是礼,无处不在流露出他来自于顶级贵族之家的气质。

    不安的感觉达到了顶点,令我平白眼前冒出了片片金星。

    吴煜凡注视着我,没有说话,只是再次轻拍了拍我那只由他一路牵着,尽管出了汗却仍未被放开过的手。

    进门。

    壁纸的颜色从来决定着屋内的主调色,这一间选用的是正宗的朱红,在欧洲中世纪的王室贵族中曾风靡一时,与金箔等价,而最纯正的朱红更是罕见,可遇不可求。

    华美的天然真丝帷幔垂在大落地窗前,巴洛克式的宫廷大挂灯满嵌珠宝,吊顶洁白无瑕,金色的手绘花纹攀附其上,既显美观又不失端庄。

    和外面不远处廊厅里的风格一致,墙壁左右悬挂两面金框大镜,提高亮度还延长了视野,夹在双镜正中间的是一张赫利俄斯肩上站鹰,驾驭着四焰马日辇的壁毯,有着不逊于油画的细腻画面,不知出自哪位名家之手。

    鹰冠的金色内庭主院门、宅邸入口的鹰日大门、《法厄同的坠落》......

    像是标志,又像是崇拜,这一路所见的几乎每一个极具家族代表性的重点场合里都会包含赫利俄斯、太阳或是雄鹰的元素,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

    忽然就想到了路易十四。

    所以,到底谁先谁后?难道是太阳王来到这里大受触动,回去后如法炮制,又添了几面,造了他举世闻名的镜厅?

    毕竟,以这个世界的混乱和疯狂,再加上血族未可知的寿数,这种在我过去哪怕读小说都觉得非常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也未尝不可能真实发生。

    居然就这么叫我给破案了。

    耐人寻味,我天马行空,快速地胡思乱想着。

    往里走,将我们才一引入,“管家”便告退了,侍立在屋内着黑白灰套装的男子向我们鞠躬行礼,我这时才恍然刚刚纯属误会一场,真正的大管家哪儿能下去迎我们,当然是要陪侍在主人左右了。

    房间不算非常大,不是正式的宴会厅,比较像是家庭会餐的日常场所,相对简单,不比晚餐的讲究,但也绝不敷衍。

    白色的高级亚麻布铺在中央的长餐桌上,上面大片大片的莨菪叶纹饰也是由白线绣成。银质的刀叉和瓷盘摆放整齐,擦拭得闪亮,餐巾一角端端正正用暗金与棕色的丝线刺着字母“R”和鹰形的图案。

    桌前坐着三个人,衣冠楚楚,神采英拔,各人自成风格,然皆是面貌无可挑剔,难得一见的美男。

    相互致意后,我们依尊位礼制坐在对面,主人的左侧。

    入座。

    倒酒。

    位于主席位左侧,紧挨在主人右手的,是一位身着黑色休闲西服,内搭墨绿衬衫,留着一头棕色短发的青年,无甚表情,扫了我一眼,再看向吴煜凡。

    “怎么来这么晚?下午茶都可以收了。”一张典型的欧洲人面孔,说得中文竟是十分的标准,只是太过久等,使他的语气尚不至于兴师问罪,但多少是有些不善的。

    也不怪他如此,现在的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茶了,可无论是房间的规格,还是食物的配置,明显依旧是午餐。

    热气腾腾,且一刀一叉未动。

    相较于对方的冷硬态度,吴煜凡却轻扯起嘴角,笑了,“她有午睡的习惯,我有等她自然醒了再办事儿的习惯。”

    答得理所应当,款款而来让这么一些人死等却不见一丝迟到的歉意。

    我怔住,差点儿没控制住扭头去看他。

    话也太冲了吧?

    忽然就想起不夜城临别,顾言蹊说吴煜凡那一声长老太客气了,叫得他受宠若惊,当时听到这话着实吓到了我,现在看来,不管对内是怎么样,在外面,吴煜凡是真的“目无下尘”。

    可知道归知道,动真格儿的上来就这么火-药味儿十足还是不免让我惶恐不已,生怕对方动了怒。

    我吓得短短一会儿工夫东想西想的连他们集体虹膜变色都想到了,结果吴煜凡没事儿人似的跟他“解释”完,侧过脸,向我介绍,“宝贝儿,这是Nolan长老,叫人。”

    臭架子越来越大。

    他行是他,我决计不敢造次,刚才行礼仅算互相打过照面,这会儿才是正式认识,我紧张得心里七上八下,表面上还得装出一副安稳如故。

    “Nolan长老好。”

    毕恭毕敬。

    “嗯,沐小姐下午好。”长老对吴煜凡的态度看来确实是习以为常了,鼻哼了他一声之后,并不多在意,浅浅冲我回点了下头。

    “s,你俩之间互相抬杠我们是习惯了,沐瑾可没见过这阵仗,你们让她还怎么待下去?各自都一把年纪了,在孩子面前能不能收敛点儿?”说话的是最中间主席位的那位梳着银灰色头发的青年,高鼻大眼,同叫Nolan的长老一样,有着一张西方人的面孔和一口流利到听不出任何口音的中文。

    显然,这两人互看不顺眼的火爆开场令他深感无奈,最后忍不住出言加以责备。

    再看向我,他则淡淡笑了起来,和这个世界隐秘的两个种族一样,无法单单用脸去猜测年龄,但他的气质让他整个人显得慈眉善目,是典型的那种非常和蔼可亲的长者。

    他相当理解体谅我的心情,安抚宽慰,“别紧张,他们两个一见面说话就是这样子的,没事儿。下午好,我叫Richard。”

    我忙向他回以微笑,颔首分别致意,听话地叫人,“下午好,Richard长老,顾长老。”

    “不用那么生分,叫Richie长老就可以。”他满意地点头,跟着看向一旁,“Vince,怎么光看着笑也不说话?不像你啊。你们应该挺熟的吧?”

    被他唤做Vince的,正是坐在Nolan右侧,位于我正对面的席位,我一直尽力避免视线交集的顾言蹊。

    话问得很正常,一点儿问题没有,有问题的是人。

    心脏猛地一抽,一下一下咚咚地鼓一样砸起来,连着呼吸都忘了原本该有的节奏。

    是真的心里没底他会怎么回答。

    在场的无一是等闲之辈,我自己都不知道何时露出的马脚,但在他们看来这反应简直显而易见。

    顾言蹊瞧着我,干脆地捅破这份尴尬,“这小丫头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怕我怕得不行,明明我还挺喜欢她的,真让人伤心。Chris,几个月不见,她的气色真是好了不少,一看你就没少费心啊。”

    如果不是对他有着一定的了解,还真可能要被骗了,在众人面前无地自容深刻检讨。

    他的语气就仿佛长辈在用心关心着一个没心没肺的后生一般,满腹委屈,又不忍太过嗔怪。

    “毕竟是我以后的唯一,她好了,我才能好。当然,这一切都得谢谢长老你这个大媒人,要是没有你,我现在估计还在到处找人找不着呢。”说着,吴煜凡看向今日的主人,“Richie长老,抱歉要失礼了,这酒,我一定得先敬Vince长老一杯。”

    Richard长老笑着摆摆手,表示无妨。

    吴煜凡点头感谢,举杯示意顾言蹊,并轻酌一口。

    “何必每次一提起这事儿就这么客气,谁不知道你那阵子在找人?我也不过是凑巧遇上,举手之劳,完璧归赵而已。”顾言蹊耸了下肩,一副区区小事何足挂齿的表情。

    大管家从醒酒器中将酒斟好,他拿起杯,同样浅饮,算是回了吴煜凡,接着说道,“别看我跟她接触不多,缘分这事儿还真不好说,我可是把她当自己妹妹看的,真想谢我就多带这丫头去我那儿玩儿玩儿,省得每次看见我就躲在你后头。好几次我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被她讨厌着,这也太伤我了。”

    他连连摇头苦笑,实在是大受打击。

    这边讲完,吴煜凡深深嗯了一声,表示他确有认真听取了这波“告状”,之后才说,“不躲我后头,躲别人后头我也不答应啊。长老你别太介意,她一向怕生人,不是针对你,开始时跟我也几个月都不肯说一句的。”

    四两拨千斤,几句话既回答了列位长老的疑问,又半开玩笑一样轻松替我解了围。

    “还能有讨厌你的女人?有意思,我真头回听说。”Nolan长老瞧了眼顾言蹊,插话进来调侃了一句,跟着又看向吴煜凡和我,来回仔细端详起来,“可就我所知,Chris你那个求婚什么的,这小丫头不是挺能折腾人的么?这么看着实在不像啊。”

    这意思,那个羞耻到不堪入目的求婚他居然知道?再看这三副等着听吴煜凡本尊来说自己八卦的架势,好像是全都知道了?

    吴煜凡虽然不是什么要面子,嗯,并且有面子的人,可那只在跟家里的老几位,对外他绝对是说一不二的真大哥王,随随便便气场就能秒了小说里的什么宇宙霸总。当时在广场上,他老爷子可以说形象扫地,老脸都快没处搁了,按理封锁消息才是常规操作,怎么可能会外泄的?

    况且看样子还是圈内尽人皆知了呗?

    我一头问号想不明白,如此丑闻闹得满城风雨,结果人家当事人却一点儿不在乎,嘴一撇,“我还就喜欢她那折腾我的小模样儿,窝里横,我惯的,一出来跟别人就不行了。”

    这话说得我是一阵子心虚,额角的青筋突突地直蹦。

    “好好好,你惯的,惯得好。你看她这一来,给我们三个老家伙开心的。这孩子我也喜欢,但我听你的意思,是不是以后舍不得带她过来走动,只能藏在自己那儿才行啊?”作为长辈,Richard长老倒没什么架子,大概很喜欢和晚辈开一些善意的玩笑,人十分随和。

    就是这对话怎么听怎么有点儿耳熟。

    惯得好。

    可不就正是曲歌应付吴煜凡时的那套“夸奖”之辞么?

    “哪儿能呢?”吴煜凡当然不会同意将这么一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式的大帽子随便扣在自己脑袋上,“多个人疼她我高兴都来不及,但就怕熟了以后,她那小脾气你们招架不住,最后连我的面子也不管用了,非得替我管教管教她,闹得大家不愉快。”

    对着在座的诸位,他不紧不慢地说道。

    “所以,你现在这是提前打好预防针,敲打威胁我们么?”Nolan长老并不见动怒,更连唇边的笑意都未收起,只是稍挑了下眉。

    该乐乐,该坐坐,大家各自表情动作照旧,没有多剑拔弩张的明显变化,但气氛因这两人的针锋相对意有所指重新变得微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