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摊牌了,我就是全能巨星 > 第368:故乡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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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玲玲感觉脑袋有些晕。


    他们凭什么以为自己就是‘顶级呢?


    这是赵梓骆刚说的话。


    可是。


    他们凭什么不认为自己是顶级呢?


    她想说什么,可是一想到《akaaka》,又无法说起。


    就在这时,赫曼莎举起了杯子。


    「各位。」她站了起来,轻轻抿了一口香槟,微笑道:「欢迎来到我的生日晚宴。」


    她的目光扫过所有人,在赵梓骆身上微微停顿了一下,立刻移开。


    「今天坐在这里的,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创作者!」


    「音乐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文艺复兴时期。」


    赵梓骆眉头微皱,但并没有说什么。


    「第二,就是近百年。」


    赫曼莎笑容中带着自豪:「我们为音乐命名,定义。」


    「什么是摇滚,什么是蓝调,什么是布鲁斯,什么是电子乐。」


    「一项项音乐成果通过西陆发布,影响到全世界。上世纪四十年代,我们才正式确立了‘流行乐这个大科目!」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奥荣奖成立,由奥荣音乐群星奖划分出详细的等级,才有了今天黄金,白金,乐神,艺术家的门槛。」


    她笑着一饮而尽,一只手轻捂住胸口:「为音乐的先行者们干杯。」


    这一次,赵梓骆没有任何意见。


    掌声四起,当所有人放下杯子后,赫曼莎继续说道:「每五年,我都会进行一次生日晚宴,亲爱的,这不是炫耀。只是想让音乐发展更加蓬勃!」


    「说的没错。」


    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我们欢迎世界上所有有才音乐家来到这里,我同样希望能在这次晚宴上看到更多不同的面孔。」


    这是……


    赵梓骆意外地看了过去,正好看到李承哲的脸。


    对于李承哲的突兀开口,赫曼莎显然有些不悦,但艺术家这个名头,可是通行全世界的。


    她并没有直接反驳,而是顺着对方的话说了下去:「比如亚太音乐家。」


    「阿非利加音乐家。」


    她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投向赵梓骆:「诚挚地感谢孔方老师的来到。」


    哗啦啦,掌声热切。


    就在这时,李承哲的声音再次响起:「赫曼莎老师,您或许不知道,他在亚太可是如日中天。」


    「他做出的纯音乐,已经超脱了三星乐神的界限!成为艺术家指日可待!」


    赫曼莎惊讶地看了一眼赵梓骆。


    她不喜欢李承哲。


    但她绝不怀疑一位艺术家的品味!


    但她没有看到。


    此刻,宴会席中二十四人,其中六位艺术家。


    其余十八位三星乐神,都隐晦地看了李承哲一眼。


    「有意思……」一位酒红色头发的中年妇女轻轻摇晃着香槟,低声问身旁人:「皮耶鲁,李承哲和这位孔什么老师,有矛盾?」


    要不怎么把对方架起来烤?


    也就赫曼莎见猎心喜没听出来意思。


    对方现在还是三星乐神。


    李承哲吹嘘的却是对方的纯音乐!


    如果等会儿,孔什么老师拿出来的是一首流行乐。


    赫曼莎心里不知道有多失望!


    另外。


    他们明明没有在最初的邀请名单上看到孔方,对方却来了。


    明显是有事情需要赫曼莎帮忙。


    现在赫曼莎一旦印象分打了折扣,还会帮?


    皮耶鲁微笑着端起酒抿了一口:「你可能不知道……」


    「当初我给贾斯汀也写了一首歌,也进入了决赛圈。」


    「就是输给了《akaaka》。」


    他复杂地看了一眼赵梓骆:「那首歌,十年一遇。」


    他本来想说,这个孔方,不简单。


    但不知道怎么,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好像说出来了就代表西陆低了对方一头。


    「李承哲老师也是亚太人,面对着孔方老师这样的新秀追击……或许在排行榜上吃过亏?」


    身边的红发妇女嘴巴都张成了o型,随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一眼赵梓骆。


    「不能吧?」


    她下意识地说。


    任何艺术家,都是先成为三星乐神,再一步步突破。


    别看李承哲不怎么写流行歌了。


    但别人只要想写,必定是top3以内的存在,还是全年top3。


    可这样的人……或许在和孔方的交锋里,吃过亏?


    她感觉脑子不太够用了。


    「看着吧。」皮耶鲁饶有兴致地张大了眼睛:「我有预感,接下来会很精彩!」


    众目睽睽之下,赵梓骆微笑颔首:「当然。」


    李承哲笑道:「既然如此,不如让我们先听听孔方老师的歌曲?」


    「在场的各位,几十年下来,都看腻了嘛。」


    一片附和的笑声响起,赵梓骆站了起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赫曼莎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周围的人也安静了下来。


    赵梓骆走到钢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三角形的乐器来。


    这个乐器出来的瞬间,不少人目光都是一亮!


    能进入赫曼莎晚宴的,最次都是三星乐神,


    「这是陶笛?」一位三星乐神惊喜道:「不是钢琴?」


    乐器越怪,死的越快……哦不,是乐器越怪,要么死的越快。


    要么成绝响!


    就连赫曼莎的目光都亮了起来。


    赵梓骆坐在椅子上,深呼吸。


    他感觉世界安静了下来,吹后,轻轻吹响了陶笛。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第一句出来,所有人齐齐张大了嘴,愕然看向赵梓骆。


    赫曼莎轻掩着嘴,眼中隐晦的不屑瞬间消失,只剩下狂喜和震撼!


    好听。


    太特么好听了!


    陶笛的声音非常独特,如风声,如有人轻轻哭泣。


    开头的九个音符,如泣如诉,仿佛风在树林中哽咽。


    那是打动心灵的声音。


    让人从心尖上浮现出一阵酥麻,随后经过耳蜗,进入大脑皮层。畅快的感觉似轻微的电流布满全身。


    那是声音的力量!


    伴随着第二句出来,哽咽的感觉更浓烈了!


    「有人在哭泣……」片刻的震撼之后,皮耶鲁立刻闭上了眼睛。


    这首音乐质量艺术造诣非常高!


    三四层楼那么高!


    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优质音乐第一音源演奏,他如果此刻还心有旁骛,那才是对这首音乐的不尊敬!


    所以,刚才那句话,他是无声言说的。


    闭上眼睛。


    才听到心尖的风拂过。


    伴随着音乐的起伏,就像是秋风拂过金黄色的稻田。


    皮耶鲁好像看到小时候


    。


    祖母正在风车外,磨着小麦粉。


    那头叫做「尖头靴」的毛驴,正拉着磨盘转个不停。


    他小时候家里穷。


    白面包是他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抹上了蓝莓果酱就更好了。


    明明是无声的画面。


    可每一帧,每一秒,都充斥着一种故乡的味道。


    那些沉睡的,已经遗忘的。


    居然……在被这支曲子一点点唤醒!


    另一边,赫曼莎同样闭上了眼睛。全力感受。


    这是对于优秀作品最起码的尊敬。


    有些焦躁的心,被音符慢慢抚平,在某一刻,她居然感觉到了宁静。


    就像自己小时候,躺在草坪上一样。


    她忽然想起了老家的向日葵花田。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是那样绚烂?


    说起来……自己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啊……


    伴随着音乐的深入,那夏日山中,故乡原野的画面被一笔笔勾勒。


    开始是丰富了记忆。


    接着,勾勒出了易掌柜黑白素描。


    然后,是浓墨重彩!


    伴随着音乐达到高潮,开始被抚平的情绪终于叠加出了高潮!


    但,那不是歇斯底里,也不是泪满长襟。


    而是近乡情怯,物是人非的无声哽咽。


    此时无声胜有声。


    西陆的诗句往往是直白的,对比华国的诗文,缺少一种意境,更多运用的是朦胧的比喻。


    可这一刻,他们却品到了意境!


    唯独有一个人没有品到!


    那就是全场唯一一个没有闭上眼,而是震撼到嘴巴都合不拢的李承哲!


    「这是他的音乐?!」


    「什么时候……他的纯音乐走到了这一步?!」


    这首音乐……


    这个级别!


    哪怕放在他的精选集里,也足以当做top5!


    可他多大?


    孔方多大!


    不敢相信和浓浓的震撼,反复冲击着他的心,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太吓人了!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后,全场静谧。


    如果他们睁开眼睛,都会看到眼睛是微红的。


    「《故乡的原风景》送给赫曼莎老师,希望您喜欢。」


    赫曼莎如梦初醒,第一个站了起来,拼命鼓掌。


    「好!」


    「好曲子!」


    接着,是皮耶鲁。


    他也站了起来,用力鼓掌,头不停摇晃着:「厉害……实在厉害!这首歌太贴切了!」


    此时此刻,他们眼中没有一丝高傲!


    他们太清楚《故乡的原风景》的优秀了!


    他们没有资格在这一首歌面前高傲!


    随着这两个掌声,其他音乐家也掌声雷动。


    「完美……听完这首曲子,我想我不需要发表自己的音乐了!」


    「无可挑剔,我甚至找不到用什么词汇去赞美它!」


    「陶笛的音质和音乐简直绝配!在表达细微感情上,总归是小型乐器更胜一筹!」


    「难以置信……这、这竟然是华国人写出来歌曲!」


    李承哲人都麻了。


    这剧本……好熟悉。


    莫非是自己穿越了?


    他怎么随时都能拿出这种级别的歌啊!


    不是应该把头发薅秃才能有的吗!


    《百鸟朝凤》如此。《故乡的原风景》也是如此!


    还让不让人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