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乘风而起 > 第一百零八章 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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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午饭是焖米饭,菜是一路采摘的蕨苔,拿盐水烫煮之后,下油翻炒,然后和红烧肉罐头和午餐肉烧到一起,加水加盐,焖出一大锅。


    蕨苔有滑滑的黏液,舀一瓢盖到饭盒的米饭上,就是蕨苔烧肉盖浇饭,那滋味也是绝美。


    又是家里难得吃到的一道菜,所有人都吃得赞不绝口。


    吃饭前大家就已经玩开了捉迷藏的游戏,闫霄已经玩得上瘾了:“快吃快吃,吃完接着来!我想到一个藏竹棍儿的好地方!”


    周至就感觉好笑:“虽然我说过竹棍代表缩小了的我们,但是你跟咏梅连这都要钻一个洞是不是就过分了?一找就被一窝端!”


    “那是他脸皮太厚!”何咏梅的表情和语气严重脱节,早就暴露了内心的欢喜。


    “那片悬崖那么危险,我要保护咏梅,敌人来了我先上!”闫霄说得特么要多义正辞严有多义正辞严。


    周至看向刚刚玩游戏那个崖壁,对于小竹棍儿们来说,那里的确可以算是悬崖峭壁万丈深渊。


    “你龟儿骗人代入一套一套的!”周至不由得哭笑不得:“你才该写书!”


    不带女生去钻竹林是因为竹林里的蛛网,笋壳上的小毛毛,会让人非常的难受,而且出笋的地方还有可能有危险,毕竟好菜谁都爱吃,包括山猪和黑熊。


    好笋出在背阴湿地的最好,夹川有个说法叫“阴山笋”。


    箐竹林子连山连片,长得很密,人钻进去不但闷热,还容易迷失在里面,因此不能乱进。


    方法就是找到一段拦山路,钻进去只走上坡,这样就算迷路,回来只管下坡,最终一样会回到路上。


    现在当然用不着,一路掘笋,掘了凑一小堆,本身就是路标。


    但是密不透风的竹林湿度很大,又热,除了要防止刚刚的那些,还有非常重要的一条——防中暑。


    周至和穆如云、杨和都带着泉水和金灵丹,仁丹,随时含在嘴里。


    晃荡晃荡水壶,感觉喝得差不多了,周至坐在坡上砍下竹子,剖成篾条,然后开始朝山下溜。


    将箐竹笋一捆一捆地扎起来,推着下山,等到从林子里钻出来重新回到路上,湿透的衬衫被山峰一吹,顿时感觉全身无一处不清凉。


    在山下整顿了一下收获,这里就是四五十斤。


    不一会儿穆如云跟杨和也溜出来了,穆如云那里六七十斤,杨和那里也差不多。


    虽然一半是笋壳,但是也不能剥,不然会坏掉。


    “有点多。”杨和感到惋惜:“我们乡上哪里有这么多笋哦……”


    “白米乡离城近,过河就能换钱。”周至说道:“这里不行。”


    “那是,做成烟笋都只能送到福宝镇。”但是穆如云对家乡的特产并不可惜,甚至有些厌恶:“我不太喜欢这个,小时候真的吃伤了心了。”


    这应该是实话,城里能够算作山珍的东西,林场这里只能算家常菜,产笋的时节几乎从早到晚顿顿都是这个,酸笋泡笋凉拌笋炒笋汤笋……


    这样的日子周至也有体会,乔老爷一次带他回老家,半个月时间里,将玉米的所有做法都吃遍了。


    因为没有什么招待,吴幺爸儿除了正餐变着花样的做玉米,每天早上还煮一大盆,摆在灶台那儿。


    娃子们出去疯玩了回来,想吃就捞起来吃;吃不完的就晚上喂猪。


    半个月后从山里出来,周至基本不再碰玉米。


    有人问起周至就会说:“我这辈子的玉米,已经在半个月里吃完了。”


    那真是换谁都得伤心。


    三个人又将竹笋重新捆扎了一次,砍来几根粗竹筒当扁担,将竹笋挑了回去。


    回来发现崖壁水气重的那一边,青苔都已经被挑下来了一大片。


    那是闫霄的杰作。


    大家将竹棍藏在青苔里,结果闫霄当猫,直接将那一整青苔给刮了,剩下几个小洞,也全给塞上小石子儿。


    因为找不回自己也算输,只两分钟,闫霄就让所有藏的人全军覆没。


    这是已经杀疯了,连这种大规模非人道的杀伤方式都用上了。


    回到崖壁第一件事三个人就是脱衣服,脱到只剩下内裤,躲在水缸的后面哗哗往自己身上浇水,先冲去一身的蛛网笋壳毛,三个猎食者才算是舒坦了下来。


    身上在竹林里露出肉的地方,除了脸上好点,到处都是竹枝划出的红色伤痕。


    然后才是去翻找干燥衣服转到崖壁后边换上,回来开始剥笋。


    “你们搞了好多啊!”一百多斤鲜笋堆那儿还是非常壮观的,大家已经围观了有一阵了。


    “你们的手怎么了?”江舒意发现了周至手腕和脖子上的划痕,担心地问道。


    “没事儿,明天就好了。”周至一点都不觉得不值,笑道:“黄焖牛肉罐头一直背到现在,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口?”


    不过这顿晚餐的确值得称道,虽然就一个菜,但是因为明天就到目的地了,冯雪珊便将剩下的油一股脑儿都用了,和所有黄焖牛肉一起,做成了一大锅的鲜笋焖牛肉。


    这是两顿的东西,牛肉估计剩不下,但是今晚吃剩下的汤汁儿放到水缸里冰上,明早还有一顿牛肉汤面。


    周至让大家准备的米面都有些冗余,今晚也可以敞开吃了,所以等到一顿晚饭吃过,大家才都发现……呃,好像撑着了。


    今晚是住得最舒服的一晚上,主要是这里很干燥,临睡之前周至还将篷布撑了起来,挡住了来风的一面,这下大家可以睡得更加舒坦了。


    舒舒服服睡过一晚,第二天吃完最后的面条,大家开始重新走回公路上,朝着林场进发。


    这是最后一段路,到了这里,景色终于变成了真正的原始森林。


    人工林和天然林相互错生着,每走过一段充满原始风貌的怪树乱藤,就会进入一片松林或者杉林。


    到了这里,穆如云离开林场汽车走的公路,带着大家穿起了小路。


    林间的地上铺着厚厚的针叶,落下的干枯松果到处都是。


    松鼠、画鹊、斑鸠、野画眉到处都是,刚开始还让大家惊喜相呼,到后来都已经不感兴趣了。


    “那是什么?!”一群小鸟飞了过来,里边有几只是白色的,和另外几只蓝头棕色身子的一起,拖着长长的尾巴,让张辛夷兴奋不已:“好漂亮啊!”


    “那叫一枝花,我们这里管它们叫一枝花,学名就不知道了。”穆如云问:“肘子你知道吗?”


    “这鸟国画里常见,绶带鸟。”周至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的绶带鸟,看了个目不转睛:“经常和牡丹一起,表示长寿富贵,我们能够看到它们,也是挺幸运的。”


    说完又道:“只看画还以为它们的尾巴不会大弯,原来是可以飘得很漂亮的!”


    又走了一段,面前豁然开朗,大家重新回到公路上,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半山的山谷。


    林场管理处就坐落在山坳里边,除了砖石木头的青瓦房,还有一个停车场,一个作业棚,以及玉米地和菜地。


    一辆卡车迎面开了下来,车上都是堆得高高的木头,一切都让城里来的小伙伴感到非常的新奇。


    “如云回来了?刚你妈还出来看过呢。”司机在路边点了一下刹车:“喲这么多同学呐?欢迎欢迎!老穆把腊肉都煮上了,你们这笋可算是到得及时!”


    “邱叔送木头呐?!”穆如云和司机打了招呼:“我们从大张口过来的,昨晚我们住的那儿!”


    “快带同学们回去吧!”那个邱叔打完招呼,才发现叶欣也在人群里边:“哟欣欣还是第一次来我们山上吧?那说好了,晚上等我回来喝酒!”


    叶欣笑道:“邱叔好,那你早点回来。”


    大卡车开走了,周至问穆如云:“他们管你爸也叫老穆?”


    “啊。”


    这尼玛……周至赶紧跟同学们打招呼:“一会儿都管老穆叫如云啊,他爸也叫老穆!不要被别人说不礼貌,以为我们在叫老穆他爸呢!”


    “你犯错了!”闫霄立刻纠正:“你刚刚说了老穆他爸!”


    “好好好你最对……”周至也懒得跟着家伙扯:“这一时改口还真难……反正大家都注意就是了。”


    林场很少有外人到来,这一下子来了十来个孩子,周围的人都出来迎接,热情异常。


    这样的情形,再过一段时间,可能就看不到了。


    “爸!妈!我把同学们回来了!”


    “欢迎欢迎啊!”穆如云的老爸一看就是那种筋骨强健的人,步子很大,都上带着一顶布军帽,举手投足间也是军人风范,笑着走上前来:“林场难得来客,各位可是稀罕得很啊!”


    这个稀罕,读作“稀横”,“罕”的发音和粤语非常接近。


    伸出手首先就和方文玉相握,大手啪啪拍着他肩膀:“这小伙子好,你家老汉儿军人出身的吧?”


    “穆叔叔好,我叫方文玉,我家武装部的。”


    “你看我就说错不了!”穆爸爸开怀大笑:“老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穆叔叔认识我爸爸?”


    “那必须的,我们一起在松潘服役,我比他早转业几年。当年一口锅里边吃松鸡炖蘑菇的!”


    “还有无甲鱼,我爸现在都还忘不了那味道。”


    “那是!”穆爸爸开心惨了:“实在想不到,大蛮的同学里面,还有故老朋友的儿子。走,我们去家里聊。”


    周至和闫霄就对视一眼,老穆的小名有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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