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乡村文艺生活 > 第264章 来自四十年后的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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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听说何平这个名字是通过《当代》杂志,那时他在上面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做《灵与肉》。

    “我一直以来对“伤痕文学”的观点都是,它称不上是文学,只是工农兵文学的变种而已。它本身是一种官方文学,在改开初期文艺政策发生巨大调整,‘伤痕文学’就是简单地对运动的某些阴暗面的批评。”

    在那个“伤痕文学”占据文坛主流的年代,他的文章并没有出众到吸引我的地方,我只是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作家。

    后来他又写了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很有名,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叫做《福贵》,那时我才正视起了这个人。

    当时《今天》被取缔不长时间,我正在《新观察》杂志做冷板凳,在单位里时不时的就要接受一下审查。后来他们打算把我调到外文局的《中国报道》担任文学编辑。

    我实在是受够了这样的日子,就跟朋友李拓聊起了这件事,说我想换个环境,但在京城根本找不到容身之处。

    李拓答应帮我联系,我之所以跟他说就是因为他在京城的文学圈子里人脉广,很多作家朋友都愿意找他帮忙,我也是这个想法。

    我跟他说了不长时间,有一天他到我单位来找我,说地方已经帮我联系好了。

    我很高兴,问他具体情况。他告诉我在东北有一个作家朋友叫何平,他在写作的同时还跟自己所在的生产大队联合搞养鸡场。

    这一下子就勾起了我的兴趣,这时候何平的小说《福贵》正在国内如火如荼的传播着。只要是爱好文学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这本小说的,它的作者也成了很多文学爱好者的偶像,只是当时鲜少有人知道何平的来历和身份。

    李拓跟我说完这件事,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就跑到了辽省。

    我足足做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中间还在奉城倒了一次车,到了平县的时候人已经困的不行了。

    那天何平并没有来火车站,来接我的是韩兆军。

    他跟我解释了原因,队里的母猪难产,何平正在给母猪接生。

    我听完心里觉得特别可乐,我接触到的何平都是在杂志上、小说上,在我的印象里他就是个作家,即便李拓跟我说过他跟他们生产大队合办养鸡场,我也只当是当甩手掌柜的那种。

    这种反差感让我一路上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新鲜感。

    韩兆军是开着拖拉机来接我的,一路颠簸到了韩屯,他直接把我领到了养猪场,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何平。

    养猪场是何平跟生产队合办的,跟养鸡场一样。那天他正在给一头难产的母猪接生,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身上沾满了猪的粪便、尿液和血迹,让我很难把他跟写出了《福贵》这样的作品的文学工作者联系到一起。

    因为他身上的肮脏,我俩没有握手。

    他见到我之后表现的很热情,甚至是有些油腻,让我一时有些不适应,后来接触时间长了才知道,这是他一惯的风格。

    在养猪场说了一会儿话,他把我安排到了韩屯的人才宿舍,那是给来韩屯工作的技术人员们盖的一栋两层的建筑。

    人才宿舍,何平是这么跟我介绍的,这个名字我这辈子头一次听说这个词。

    说句实在话,我人生的前三十二年还没有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倒不是说房子建的多么豪华,我在京城的时候也经常会参加一些聚会和沙龙,有的时候会安排在比较高端一点的地方,里面的装潢都要比韩屯的人才宿舍好的太多了。

    但人才宿舍却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正被关注、重视和包容的感觉,何平说这叫人性化,他尽可能的把来这里居住的技术人员们需要的东西都满足,这样他们留在这里工作生活的可能性才更大。

    韩屯太小了,要想跟国营单位、政|府机关竞争人才,就要有服务于人才的意识,这是他的原话,让我终生难忘。

    在那样草莽的年代里,他的眼光似乎穿透了时代的帷幕,有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高瞻远瞩。

    他有一句口头禅,二十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在他的观念里,有了人才有发展,想要发展的更好,就需要高端人才。

    我至今想来都让人有种钦佩和感动,体会过那十年的人可能都会有这种感受,我们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即便是一切时过境迁,也没有感受过这个国家和社会对我们的重视,但在何平这里我感受到了。

    于是,我便这样留在了韩屯,这个小小的生产队里。

    那一年是1981,我三十二岁,何平比我小几岁,他还没结婚,谈了个女朋友,是副县长的女儿,我总调侃他是领导家属。

    初到韩屯,我就待在人才宿舍里,等了好几天,何平也不给我安排事干。

    我有些着急,这不跟在京城一样了吗?

    我找到他,希望他给我安排一些工作。何平问我,你会干什么?

    我想了很久,无言以对。我的一切过往,在这里似乎都派不上用场。我就跟他说,你给我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

    他说,那这样吧,你先写一篇宣传韩屯鸡蛋的文案。

    我问他,什么是文案。

    何平给我解释后我才明白,原来就是宣传稿。我一想,写稿子我擅长啊,这是我的强项。

    知易行难,我在宿舍里憋了三天,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间三百六十行,隔行如隔山。即便我以前写了再多的作品,可真触摸到我丝毫接触过的领域的时候仍然不可避免的陷入了茫然。

    三天之后,我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稿纸,上面只有五百六十七个字,我一个字一个字数的。倒不是无聊,而是觉得这可能是我这辈子遭遇过的最羞耻的事了,以前我自诩在写作这件事上是很有天赋的。

    何平看了我的稿子,笑了笑没有说话,然后他拿起笔修改了几分钟,把稿纸递给了我。

    稿纸上的字数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内容早已面目全非,比起我那几百个干涩、别扭的文字,他写出来的东西就像是摆在街边的蒸笼一样,你都不用靠近就有一种一尝为快的冲动。

    那天何平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文字除了有文学性,还有商品性。

    摘自《激荡四十年——何平传》第三章因他而改变的人生:人物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