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我靠美貌重归大道 > 第101章 请叫我霉神(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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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凌淮从梦中醒来。迷迷糊糊间发觉怀里有个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女人!

    他他床上怎么会有女人,女人怎么会在他怀里。凌淮瞳孔微缩,僵着身子不敢动弹。

    “唔~”此时,怀里的人发出嘤咛,在他怀里蹭了蹭。

    “嗯?阿淮醒了啊。”女人扬起头在他唇上轻轻一点,露出脖颈上暧昧的红色痕迹,凌淮越发僵硬,这这这难道是他干的?

    “你叫凌淮,有严重失忆症。我叫荀妩,是你最最最爱的人。现在是早上九点,我饿了,你该起床给我做饭了。”

    凌淮红着脸点点头,爬起来穿衣。回头偷看一眼,荀妩伸出白嫩的手臂朝他招手,海藻般的长发散在枕间,媚眼如丝、香甜诱人。

    凌淮悄咪咪靠过去,果不其然得到女妖精爱的亲亲一个。

    “谢谢亲爱的,我今天想吃爱心煎蛋哦。”

    “嗯。”他红着脸直起身,把床上的人裹的紧紧的。

    “你再休息一会儿,饭做好我叫你。”然后仓皇逃窜。

    荀妩撑着下巴啧啧感叹,每天起床都能收获纯情老公一枚,幸福。

    “今天我们要去一趟市,你多做点打包好,路上要吃。”

    收拾妥当的荀妩从背后揽住他腰身,瞅了眼她男人的手艺,香气四溢,厨艺越发精进了。

    凌淮身体微僵,木讷地点头应好。心里却在想,女人的身体怎么可以这么软。

    饭后,二人开车出了基地。看他们离开,众异能小队都暗自松了口气。

    “最近城基地都被他们闹翻了天,再不消停,咱们也吃不消了。”

    “哪里是闹,听说被找上门的都是以前偷偷侵吞了凌淮任务报酬的。他之前出了那么多任务,好几次九死一生,结果呢?吃的不如我们底层普通人,住的更是偏僻闹鬼住宅区。还不就是仗着他失忆的怪病,欺负人呢。”

    “啧啧,要不说家里还是得有个掌家有方的女主人才行,看凌淮现在日子过的,比谁都滋润。”

    “全基地的异能小队都被这夫妻俩扫荡了,还能不滋润?”

    “嗐!那不都是人应得的嘛。”

    离了基地,荀妩在车上清点着物资。在基地霍霍那么多人,收到手的东西可不少,为的就是这趟城之旅。

    “砰。”刚到郊外,车子一声巨响后——抛锚了。

    某倒霉天王默了。在吸收了三级丧尸晶核后荀妩的特殊异能本来也升级了,升级的好处在于她的倒霉有所收敛。

    只有在有丧尸的地方才会倒霉,因为避隔丧尸的异能无意识发动,倒霉才随之而来。

    “我下去看看车,你等我。”凌淮下车检查,脱掉外衣,只剩贴身的黑色短,抻着膀子在大太阳底下挥洒汗水。

    嗯嗯嗯,真帅。

    某人正全心欣赏自家男人,远处一个暗中观察的身影悄悄摸到马路中间。

    “嗯?亲爱的,那里有个小孩呀。”荀妩探出半个身子朝远处挥挥手“嘿~小孩,过来过来。”

    小男孩捏紧衣角抿着唇犹豫,大概是荀妩的笑容太有迷惑性,他慢慢走到车窗旁。

    荀妩这才看到,这还是个矮矮的小不点,看得出五官不错,但脸颊凹陷,瘦得脱了像。

    “小可怜,饿坏了吧,来,吃点东西。”荀妩掏出小面包、小牛奶一股脑塞他怀里。

    小家伙瘦的皮包骨,睁着一双大眼睛闪耀着求生的渴望,抱着面包牛奶啃食,边吃还边看趴在窗边的荀妩。

    好漂亮,没恶意的,喜欢。

    凌淮瞥了眼小孩就继续修车,但耳朵一直竖着关注动静。

    “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家伙腮帮子鼓鼓的,嘟囔着“方恒。”

    方恒~荀妩笑眯眯叫他“小恒多大了,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呢?”

    小家伙伸出个小巴掌“五岁。”

    才五岁,难怪这么矮一个。而且五岁的落单小朋友能活到现在,也实在是气运非凡了。

    在凌淮修车这会儿,荀妩也把方恒的底摸透。简而言之就是末世降临父母双亡,意外觉醒异能苟活到现在。

    “车修好了,走吧。”凌淮撩起衣摆擦了把汗水,不经意露出六块腹肌,瞬间勾回了某人心神。

    哎哎哎,怎么放下了“亲爱的累了吧,快上车里坐会儿,有空调凉快着呢。”殷勤十足。

    凌淮坐上车不动声色瞥了眼悄咪摸过来的小手手,嘴角悄悄上扬。

    “小恒你也来,相逢就是缘,以后姐姐罩你啊~”

    嘴角默默落下,凌淮侧身去拉安全带,躲开某人的手手。

    嘤嘤嘤~没碰到!

    从城基地到城路程并不算远,开车也就三个小时,但这一路上有不少人群聚集地,丧尸很多。如果是其它人很难就两个人穿行,但荀妩他们没有这个担心。

    虽然意外不断,塌方、断桥什么的,绕路避险浪费了不少时间,几人也在天黑前到了城。

    城城南,几人在街边就下了车,徒步走进小巷寻找博士的民宅。

    “啊呀。”头顶又是一个花盆砸下,荀妩咻地跳到凌淮背上“嘤嘤嘤,好害怕啊~阿淮你要保护好我。”

    独自断后的方恒吸了吸鼻涕“爸爸妈妈,我怕~”

    两人异口同声“滚!谁是你爸妈。”

    荀妩我还是青春无敌美少女,谁要喜当妈。

    凌淮哼,和我争宠的小屁孩,谁要当你爸。

    “叫姐姐,仙女姐姐~这个,叫姐夫。”

    “哦。”识时务者为俊杰“仙女姐姐,姐夫。”

    荀妩其实也不知道博士具体在哪栋民宅,只知道那宅子里面有一颗高耸的大树,只能挨个找过去。

    “小恒,你走前面吧,记得观察,找有大树的宅子。”

    方恒的气运很好,也不妨好好利用一下“你不是害怕吗?你走在前面,我们在你背后做后盾就能好好保护你了。”

    “阿嚏!”方恒扯了扯单薄的小背心,末世里早晚温差格外大,晚风呼呼吹,冷得发颤。

    “啊对了,我这里有件可好看的童装,特别适合你。来来来,快穿上。”

    “我还有点饿……”

    荀妩大气挥手,吃的管够!

    穿着温暖小外套的五岁方恒这才心满意足走在前面,啃着小面包喝着小牛奶,认认真真寻找有大树的民宅。

    他运气真的不错,很快在小巷深处的分支巷道里找到了民宅。

    这么偏僻的分叉路巷口,要不是方恒领路荀妩根本看不见,迷惑性太强了,真不愧是气运大户。

    荀妩从背上跳下来,这门口的画面,门内高耸的树冠和她记忆的画面完美重合,博士最后出现的地点。

    “就是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