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穿到90给反派当后妈 > 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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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是不是饶夏心底提前存了想法,所以,这会儿越是琢磨,越是觉得那个小男孩和季匪的眼睛有两分相似……

    她越是想,越是有些坐不住了。

    她怎么当时就只给那小男孩洗了手,没顺便把脸洗一洗呢?

    她越发懊恼,只觉得自己真是傻过了头。

    她眉头都皱成了个疙瘩,煤球厂的那个老板是认识的那个胖女人一家的。

    倒是可以去找他打听一下。

    可是,今天才刚周一,真的要去的看,难道还要等到周末吗?

    那个煤场挺大,季匪他们的人既然说了要对各个矿场进行检查,肯定也不会漏过那个地方的吧?

    她快速带着两小只回家。

    给小丫修补那顶帽子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不过,反正她手工不好,认真做和不认真做,出来的东西……都差强人意。

    小丫看到帽子果真被修好,摸了摸上面的卷发,眼睛忍不住地亮了亮,看着饶夏又弯了弯眉眼。

    饶夏也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几个小的肠胃也好多了,而且,每天拿郝助理那么高的酬劳,饶夏对午饭还是用了心的。

    她做了满满一砂锅的五花肉,又炒了两个青菜,一大锅的米饭。

    ……

    等到郝助理来的时候,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盒饭”,差一点就没忍住直接先偷偷吃一口了。

    红润色泽,油脂色亮,一块块麻将大小的红烧肉漂亮极了。

    饶夏想到季匪挑食,没选腐乳着色,只用了普通糖色。

    糖色刚刚变成银红色就上色,做出红烧肉依旧色泽红亮。

    浓郁的红烧肉带着淡淡的酒香就这么溢出,叫人闻到就口水泛滥。

    越看,郝助理就越是馋。

    感觉再继续下去,自己就要忍不住偷吃了,郝助理脚下生风,急匆匆就放下红包跑了。

    根本没给饶夏犹豫的时间。

    饶夏……

    饶夏原本还在犹豫,要不要想个什么办法将自己发现的事儿,委婉地透露给他。

    可他跑得这么快,饶夏都没机会酝酿到位……

    饶夏嘴角扯了扯,有些无可奈何。

    吃饭的时候,饶夏都有些没精打采的。

    只是一筷子红烧肉到嘴,她就忍不住的沉浸其中了。

    这红烧肉做的色泽红亮,瘦肉酥嫩不柴,肥肉软糯肥而不腻,那股酒香不是那么浓郁,也不是那么夸张。

    就像是始终围绕在口腔,鼻腔之间。

    饶夏自己都想夸奖自己,怎么能有这么好吃,这么美味的红烧肉。

    这酒,饶夏放的是茅台。

    郝助理送来的食材之一。

    如今的茅台可是世纪极为追捧的铁盖茅台,茅台酒在-年之间用的是金属盖,也就被人喊铁盖茅台。

    这要放着窖藏几年,过些年拿出来,一瓶最少都得五万,八万的。

    饶夏觉得自己可真奢侈,但是,这酒用来做五花肉,真是太香了。

    林子昂,林子朔两人吃肉吃得头都不抬。

    每次都以为饶夏做出的东西是最最最美味的东西了,不会有更美味的了……

    可,饶夏总能拿出更加美味的东西来,叫他们再次震惊。

    一开始,林子朔以为那样的红薯粥真的已经香甜,美味到了极点。

    后来,他发现面疙瘩才是最好吃的。

    再然后,他觉得肉末蒸鸡蛋更好吃,肯定是人间美味。

    再然后,他吃到了饶夏包的肉包子,纯粹白面,纯粹是鲜肉的大包子,又香又嫩又好吃。

    他感觉这辈子肯定是把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都吃了一遍。

    觉得这肉包子绝对是这世上最好吃最好吃的东西了。没有之一。

    可饶夏紧接着就做了炸猪排,炸猪排外酥里嫩,香得叫人整个肚子都空了一样。

    那种浓郁的香味,带着一种侵略地将林子朔的所有感官都霸占了。

    叫林子朔再一次刷新了心目之中的排行榜。

    然后这次,他又开始犹豫了。

    因为,红烧肉也是真的太好吃了。

    他开始纠结红烧肉和炸猪排谁才应该在第一名。

    饶夏也在纠结。

    她知道,季煜在那对夫妻的手里每一天都在受磋磨。

    可,她这么贸贸然去找,不是会暴露自己吗?

    她犹豫了再三,大概是天天看着家里的三小只,有点“母性泛滥”?所以想到孩子受苦,她就忍不住良心不安……

    可,也不一定就是季煜吧?

    再想着,她今天薅了那女人六块钱,多半回去又会打孩子。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道,“林子昂,你等下去请个假吧?陪我去个地方。”

    林子昂略愣了一下,随即就点了头,“好。”

    他问都不问的直接应下来,饶夏也没有多解释。摸了摸林子朔和小丫的脑袋,又强调了一声,“你们两个乖乖在家。”

    “小朔一定要照顾妹妹,不要动火,不要动开水,不要动电器,都很危险。”

    林子朔一一点头,应下,格外乖巧。

    饶夏提前倒了热水在杯子里,又摸了一把林子朔的脑袋,这才带着林子昂离开。

    她带着林子昂去矿场了。面对林子昂的时候,说的理由有点牵强,她说想去看看林大成之前的两个废矿。

    林子昂也不知道饶夏是想干什么,不过,因为上次的事儿,他对饶夏也多了些信任和认可。

    不过去矿场之前,饶夏借口让人再送些煤球,又去了一趟那个煤球厂。

    上次来弄煤,可累得她一天都不想说话。

    饶夏觉得自己应该好好补营养,锻炼身体的同时,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干自己不适合的活儿。

    老板看到饶夏顿时就认出来了,笑着打招呼。

    “老板,您这边方便,就这两天再给我送一车蜂窝煤吧?”

    “行行行。”老板连忙应道。

    饶夏笑了笑,“也不用过于着急,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这两三天都行。”

    老板又点点头,记下了地址,说好明天给饶夏把东西送过去。

    饶夏这才带着林子昂准备走,只是脚下步子微微一顿,又好似无意地问,“上次那位姓张的,是这附近矿场的吧?”

    这才两三天时间,老板连饶夏都记得,更何况是另一个认识的人,不过,他看了一眼饶夏才道,“他们另外包的矿还是在林大成之前的那个矿附近。”

    饶夏一听这个介绍,又想到了那个她穿过来之后,就没有关注过的那两个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