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科幻小说 > 欢迎进入炼狱游戏 > 第三百九十二章 转移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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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辰继续道

    “要说它们连一个人类都没有杀过,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话,刚才袭击我们的混血种,身上的衣服从哪里来的?”

    老狼认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隐藏的食尸鬼,这个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机会会比想像中来得要强。”

    凌辰道

    “如果,它们的行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确实是会这样的。”

    “刚才轻易解决四名混血种,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过除此以外,还有它们只是出来捕猎,没有大张旗鼓带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着下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进攻村落,无疑等于化主动为被动,倒是相当不利。”

    他说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当然,如果咱们火力全开,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话,要消灭区区一个村落,绝对不成问题。”

    “可这才是第一个任务,你也不会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皱起了眉头

    “那么,你有什么高见?”

    凌辰将双眼眯缝了一条线,里面精光一闪

    “我做事向来会仔细计算,绝不鲁莽行事,不该动手的时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敌人的命脉,便能够扭转局面,化主动为被动。”

    …………

    砰!

    轰呜的枪响。

    炙热的子弹飞射而出,准确击中了一匹六足马。顿时在它的其中一条后腿上,飙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扬出了巨大的马蹄,踉跄地向着远方逃去。

    老狼移开狙击枪,对着旁边正在抽烟的凌辰耸耸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这个计划行不行的啊。咱们不去猎杀混血种,跑来打六足马,似乎有点浪费时间了。”

    凌辰吐出一个烟圈,笑而不语地点了点头,看样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为何二人会在这儿,就要从凌辰先前的计划说起。

    很显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凌辰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一头扎进去。

    在敌人拥有地利优势的地方作战,乃是最为愚蠢的行为。

    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种的根本需要。简单两个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对于它们来说,等同于人类的粮食,一旦断粮的话,肯定就离死不远。

    凌辰经过仔细的观察后,发觉在那个村落里面,并没有圈养任何动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混血种认为养殖动物会有份,或是懒得去花这个心思。

    顺带一提,凌辰认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过,这并不是重点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这无疑代表着,它们一直保持着奇怪的习惯。直观一点来说,就是当感觉到饿了,才会出门捕食。

    鉴于附近的区域当中,只有六足马一种生物,适合混血种的进食标准。

    那么,凌辰的计划其实不难猜。

    在混血种的眼里,六足马是重要的粮食来源。

    试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个陌生人家中,然后将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脚,再丢进垃圾桶。

    那会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家可能会怕麻烦,多半只会骂你几句,赶出家门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闹饥荒的时候,显然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没有食物的话,等于是要活生生饿死,人家会不会拿刀子和你拼命?

    总的来说,凌辰的打算便是透过攻击六足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种火烧屁股似的冲出村落。

    到时候,凌辰二人能够利用游击战术,在这一个广阔的丛林里面,将混血种们逐个击破。

    当然,混血种毕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环境。

    不过同样要考虑到,一旦进入丛林,密集的植物会造成阻碍,这点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样的。

    至少,这能稍为削减混血种的优势。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种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丧失了主动权。

    不论凌辰他们是要打、还是要跑,都会变得灵活许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击枪,擅长远距离进攻。

    如此一来,如果混血种选择分头追踪的话,毫无疑问的是,单凭老狼一人,就足够将它们逐个狙杀。

    考虑到以上的种种因素,相较于冲进村落、被众多混血种群殴而言;

    先引诱它们进入丛林,却是更为值得提倡的办法。

    这个时候,老狼看着已经远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马,淡淡地道

    “其实,我还有一点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请说。”

    老狼指着前方道

    “你说要破坏混血种的粮食,但问题是,六足马实在跑得太快了。”

    “六条腿的生理结构,保证了良好的机动力,即使受到一点小伤,都能够立即远离。”

    凌辰从容地道

    “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你的意思是?”

    老狼没好气地道

    “如果,不想更好的办法,根本无法有效杀死六足马。”

    凌辰回答道

    “我知道啊,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死这些温驯的动物。”

    老狼顿时气结,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又说,要断绝混血种的粮食来源,合著弄了一个多小时,我都在白费力气?”

    凌辰竖起食指,在空中摇了摇,道

    “不不不,事实上,只要明确表现出那个意思就行。目前最需要的是,音量足够大的枪响,以及六足马血液的气味。”

    “信息不对等,这是咱们目前最大的优势。”

    “那群混血种根本不知道,咱们的时间有限,要在三天之内,得到足够的声望。”

    老狼怔了一下,有些不确定的道

    “所以,它们会下意识地认为,我们俩是针对它们而来的?”

    凌辰微笑道

    “事实上,这个丛林相当的大,要将所有六足马灭绝,这谈何容易呢?”

    “……不用想,肯定会是个劳师动众的大工程,咱们没有耗下去的资本。”

    “可是,它们不知道啊。”

    “你认为它们敢不敢赌?赌咱们会在不久后离开,赌自己能撑到那个时候?”

    “正所谓关心则乱,粮食来源被捣乱,为了性命着想,即使可能性再微小,都肯定保持不了冷静。”

    老狼听到这些分析,顺着凌辰的思路,认真思考了一阵子。

    良久,他吐出了一口浊气,忍不住道

    “这样也不无道理,继续出发吧,寻找下一匹六足马。”

    ………

    在灰暗的天色底下,一条修长的黑影,在丛林间前行着。

    这仿佛是黑夜里的魅影,动作迅捷、诡秘。

    从它身上的特征,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名混血种。

    很显然,凌辰的计划正在顺利进行着。

    事实上,那一群混血种远比凌辰的想像中,来得要焦急许多。

    在听到巨大的枪响时,它们发达的嗅觉细胞,就嗅到了六足马的血液气味。

    很快,混血种们便反应了过来,是有人十分不长眼地,对它们的“食物”动手脚。

    它们害怕被断粮,更担心附近的六足马被吓跑,迁移到别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