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穿越种田记事 > 143 围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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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姐姐,这衣裳和衣裳,也不一样啊。人有高矮胖瘦,哪能一概而论。

    你李家人,普遍身量都高。

    要是给郎君们做,我顶天也就只能裁出来九套夏衫。

    剩下的碎布,八成还能拼成两件小衣,但也只够给奶娃娃穿。

    若是给娘子们做,最多能裁出来十一套吧。剩下的碎布,便只够做几只荷包。

    若是给孩子们做,差不多能保证每人一身儿,还能拼出来几条帕子。”

    “成,这一匹布,先给我儿媳妇儿和孙女们做。你看着裁就成。

    这活儿也不急,只一点,务必要尽可能省布料。

    对了,这手工费是怎么收的?”

    “乔姐姐,咱们乡里乡亲的,我就不跟你整那虚头巴脑的。实在价,裁剪一套衣裳十个钱,若是包做,一套衣裳要三十个钱。”

    “唔……那这拼布算裁剪里的么?”

    ……

    两个同样精明的老太太,笑呵呵地你来我往,讨价还价,很快就把这笔生意定了下来。

    周娘子只负责裁剪,包括拼布在内,总共收取一百二十文铜钱。

    保证至少要裁剪出来十二套夏衫出来。

    周娘子是很兴奋的,她很少接到像这样量大、而且工期还不急的活儿。

    乔细妹也心情愉悦。只要裁剪好,家里人自己动手缝制一下,还是不难的。

    冯氏和陈氏都做得一手好鲜亮活计。尤其擅长刺绣。

    王氏的针脚大了些,但只要不让她做见客的衣裳,倒也不大要紧。

    聂氏么……想起聂氏,老太太乔细妹就忍不住觉得牙疼。

    可是,架不住老二喜欢啊!

    而且最关键的是,聂氏的肚皮争气。

    老大家,这么老些年了,只得文哥儿一个儿子。老五家,也只得明哥儿一个儿子。

    老三家更是愁人,干脆一个带把儿的都没有!

    老四家,冯氏虽然是个哭吧精,倒是也生了贤哥儿和杰哥儿两个儿子。

    等于在生儿子这一项上,另外三个儿媳妇儿,绑在一块儿堆儿,才将将跟聂氏一个人儿,打了个平手儿。

    乔细妹数出来二十枚铜板,交给周娘子做定金,将那块儿染坏了的细葛布也一并交给周娘子。

    周娘子给孩子们粗粗量了量尺寸,大人们只打眼一看,就记下了几个数字。

    孩子们见周娘子给自己量了尺寸,一个个都更兴奋了。

    这说明做衣裳的事儿,不只是说说而已呀!

    李云心有点儿惊讶地发现,原来小孩子那种单纯的快乐,竟然能这样深刻地感染到周围的人。比方说,她自己就被影响了,竟然莫名地觉得心情很美丽。

    等周娘子抱着布料走了,也到了用晚食的时候。

    李景福带着一众儿孙们,披着晚霞回到了老李家的大院儿。

    就连之前私自跑出去的李云珠也回来了。

    只是李云珠回来后,就又一头扎进自己的房间,死活不出来。甚至连晚食都没有用。

    李云翠喊了她两回,见她一直冷冷淡淡地不肯搭理自己,也有几分生气。

    估计李云珠八成是在外头开过小灶了吧!

    对于李云珠时不时闹个小脾气,不出来吃饭这类事儿,老李家人都习惯了,因此也没有发现,今天的李云珠,到底有什么不同。

    陈氏手艺一贯不错,心思也巧。

    今儿个这顿晚食,陈氏蒸了一屉杂和面窝窝头儿,焖了一锅高粱米饭。

    切了一碟子从她娘家带回来的红肠,摆了个冷盘。主菜做了一大盆儿咸萝卜缨子炖豆腐。调了一小盆儿酸菜丝儿猪肚汤。此外,还有一个焯水野菜团子蘸酱。

    一家人都吃得舔嘴抹舌。

    有些人忍不住心里嘀咕,若是天天都是陈氏做饭就好了!

    嗯,这种事儿么,自然只能想一想而已。

    陈氏平日里几乎长在娘家,在老李家住的时候都不多,何谈天天做饭呢?

    乔细妹看着众人满足的笑脸,自己也满心欢喜。

    从前晚上这一顿,乔细妹几乎只敢给孩子们喝点儿野菜粥,灌个水饱儿就成,反正天黑了也没法干什么活儿。

    现如今,咱们老李家,连晚食都可以吃干饭了!

    ……

    得月楼。

    楚轩的伤势,已经基本上算是彻底痊愈了。

    体内还有些余毒,但只要坚持再吃上两三个月的汤药,就能拔清。

    现在,他已经恢复了晨起练武、上午读书,下午跑马的习惯。

    楚明泽自然是日日陪着他。

    叔侄两个,有时候就会坐在得月楼的屋顶上,看看星空,喝点小酒。

    细细想来,自打起兵到如今,一直大事小事忙个不休。

    倒是养伤的这段时日,是这么多年以来,楚轩过得最清闲自在的日子。

    楚轩忽然笑笑,问楚明泽:

    “明泽,你说我若是就此退隐了,可好?”

    楚明泽摇了摇头:

    “轩叔,这是不可能的。你退了,楚家怎么办?天下之大,可有楚家的容身之地?”

    楚轩默默地长叹了一声。

    唉,这个道理,他自然是知道的。

    自从起兵的那一天起,他就不再是往昔的楚轩,而是渤海郡的楚王。

    他不再只是他自己了。

    可是,当你看着满天浩瀚的星海,感受着悄然拂面的微风,哪能不在某个瞬间,忽然产生一丝退隐的念头呢?

    楚明泽也跟着怅然地长叹了一声。

    如果可以,他真不想做这个扫兴的人。怪只怪自己太笨,嘴巴比脑子快吧!

    轩叔其实就是累了。轩叔不会真的考虑退隐的。

    扑啦啦一阵扑腾翅膀的声音传来,在寂静的夜色里,格外清晰。

    一只乌鸦,身形灵巧地穿过雕花的窗棂,落在了一个锦衣少年的手心里。

    乌鸦腿上,拴着一个小小的竹筒,里面有一粒薄薄的、揉成了团儿的白绢,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几颗蝇头小字。

    少年人展开看了看,然后将白绢放到灯芯上引燃,扔进火盆里烧掉。

    然后抓了一把花生豆儿,放在手心儿里,喂那乌鸦吃:

    “珍珠呀珍珠,辛苦你了!”

    乌鸦很人性化地翻起白眼儿,看了那锦衣少年一眼。吃过花生豆之后,就展翅飞走了。

    地面上的一排鸟笼里,属于它的那一只,此时空空荡荡的,敞着笼子门儿,好像在等待它飞累了回来睡觉。

    ……

    荆昌郡。

    许多穿着铠甲,戴着头盔的兵丁,迈着铿锵的步伐,转眼间就将于知南暂住的富商家的宅子,团团围住,围得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