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劫生宝鉴 > 第二百五十一章:百兽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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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希咖观察了一段时间,觉得斗牛这种项目比射箭之类的安全性比较高,就对蒙克说“要不然你下去玩玩?”

    他知道像蒙克这样的孩子正是需要表现的时候。刚才比箭法没让他上他已经有些不开心了。

    在这些青少年心中,他不会觉得你不让他上去比弓箭是对他好,只会觉得看不起他。青少年往往都很情绪化,一会儿觉得自己非常厉害,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干啥啥不行。如果你一昧的打压他,就会情绪失落还会产生逆反心理。一昧的表扬他,又容易让他骄傲。所以如何正确引导青少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后世许多教育学家都在研究如何教育青少年,也没研究出一个标准方案。王希咖也只能说自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不能说自己的方法就一定对。

    蒙克听了王希咖的话,用兴奋的眼神看向扎克。对于这个少年来说,大皇帝说的话都不算数,要得到扎克叔叔的准许那才是万无一失。

    扎克也觉得都牛这种活动安全系数高,蒙克下去应该没问题,便点了点头。

    蒙克这才迈着欢快的步伐走下场地开始斗牛。这蒙克身高三米,体重多斤,跟牛也差不多了。而且他的力气比牛还要大。

    其他人都牛都是绳套,标枪不能少。蒙克却不需要,之间他跳下场去,双手握住牛角直接一扳,一两千斤的公牛就被他扳倒在地。

    那牛突然被放倒,心里也很不爽的。站起来就猛冲过来,想要用角来把蒙克顶翻。

    这一招叫做野牛冲撞,是野牛的大招,力道气势非同小可,不夸张的说有万钧之力。一般的老虎狮子遇到这一招也不敢硬抗。

    毕竟这一招就像当年金兀术的铁滑车一样气势非凡,除非像高宠一样使出挑滑车的巧力才能抵挡。王希咖当年面对野牛比尔的冲撞,用的是这一招,侧身闪过。

    好个蒙克却不闪不避,既不像高宠一样挑滑车也不像王希咖一样。他就站在原地等着野牛冲过来。那野牛被周围的人搞得烦躁不堪,早就红了眼睛,梗着脖子就往前冲。

    蒙克用毛人语暗叫一声“来得好!”

    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握住牛角,那野牛竟是不能前进分毫!蒙克的力量竟然抵消了野牛的力量以及它全速奔跑的巨大动力势能!仿佛冲过来的不是一头全素奔跑的野牛,而是一条见到主人撒欢的小狗一样。

    蒙克松开牛角上前一步,两手像铁箍一样反抱住牛脖子。将身一顶,竟然硬生生把这野牛背摔出去!

    毛人之力,竟如此恐怖!

    那野牛一在蒙克手里连吃两个亏,哪怕是性格再野也知道面前这个对手是自己无法战胜的。于是开始躲着蒙克绕场飞奔——这是怂了。

    蒙克接下来一手一个,一手一个,把斗牛场里的十几头野牛都一一扳翻,留下一地目瞪口呆的印第安人,欢快地跑回台上。

    这一回合的都牛比赛,王希咖阵营又给中南美洲三国上了一课。原来他麾下不禁有天狗这种精于射击的猛将,还有蒙克这种力大无穷的力士,实力确是深不可测。

    斗牛比赛结束了,王希咖还以为可以看到纳迦大战涅库的比赛,然而并没有。接下来是斗各种更猛的野兽。

    在王希咖生活的那个时代美洲大陆最厉害的野兽就是美洲虎,又有人叫美洲豹。是一种中等大小的猫科动物。

    然而这个时代美洲的猛兽就多了去了,除了美洲虎,还有剑齿虎这种东西,北边也有巨大的西伯利亚虎通过白令海峡跑来。

    除了猫科动物,还有些史前巨狼,何范以前在书上看过,好像这种巨狼有个名字叫做恐狼,是美洲特有的一种巨型犬科动物。这种珍贵的犬科动物正是因为人类的到来而灭绝,说起来可能跟印第安人频繁的巨型斗兽比赛有关。

    此外,印第安人也从北边带来了北极熊和森林里的棕熊。

    除了哺乳动物之外,美洲的爬行动物也很多。印第安人们还带了几条巨型鳄鱼,还有巨型蟒蛇。

    在后世,中南美洲一带的鳄鱼就非常出名。网上经常看到一场暴雨之后,弗罗里达就到处跑着鳄鱼。

    至于南美洲的巨蟒就更是出名了,单是王希咖看过的关于巨蟒的电影就不下部。什么,。这次为了木达扎大会,印第安人们很是搞了不少蟒蛇鳄鱼之类的玩意儿。

    印第安人们对于斗兽已经掌握了一套完整的技巧,有让动物互相打的,也有人和动物打的。

    王希咖看了一会表演,终于理解了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和印第安帝国的皇帝们为什么这么热衷于看斗兽比赛了——因为确实挺刺激的。

    可以看到剑齿虎和美洲虎的搏斗,也可以看到西伯利亚虎和剑齿虎的战斗,恐狼和普通灰狼的战斗,北极熊大战棕熊还有蟒蛇和鳄鱼的战斗……

    总体说来,最厉害的猫科动物还是西伯利亚虎。本来王希咖还以为剑齿虎应该会厉害一点,毕竟它的牙齿比西伯利亚虎长那么多,没想到在猫科动物的打斗中牙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爪子。

    这剑齿虎上来还是被西伯利亚虎两巴掌扇得晕乎乎的。

    恐狼和灰狼的战斗看起来跟斗狗差不多,从场面上来看也还是很激烈的。但是周围的狼人们看起来都有些不开心——毕竟狼是狼人的半个同类。

    说来也怪,狼人们看人类互相残杀并没有太多特别的感觉。但是看到狼互相残杀却有明显的不适感。看来相对于人类,狼人们普遍觉得自己跟狼更亲。

    而北极熊和棕熊的战斗就凶残很多了,犬科动物基本上都是靠咬,猫科动物除了用嘴以外还会用巴掌煽乎。

    熊科动物的格斗跟猫科动物差不多,也是用巴掌扇,加上用嘴咬。而且熊科动物还能长时间站立用前掌格斗,看起来就跟两个拳击手似的。实际上熊科动物的力量甚至比猫科动物还要大。

    最大的熊体重接近一公斤,而最大的老虎体重也就多公斤不到公斤,在动物界,体格往往就是实力的象征,体格相差一倍的食肉动物互相打起来是没有悬念的。

    北极熊和棕熊的体格差不多,因此打起来势均力敌互有输赢。

    印第安人们懂得如何为动物挑选对手,他们总是挑选体型差不多的野兽进行格斗。让王希咖大饱眼福。

    在后世,斗兽是属于半地下的项目,因为动物们基本上都被人类祸祸得差不多了,留下来的野生动物基本都是保护动物,不可能拿来格斗。

    人们只好斗蛐蛐,斗鸡,斗狗什么的。饶是如此,大家也喜欢争论藏獒和高加索犬谁更厉害,比特犬和土佐斗犬谁更厉害之类的,偶尔还组织一点地下斗狗比赛。

    至于老虎和狮子谁更厉害,老虎和熊谁更厉害这种话题,则只能在论坛讨论,很少有人能看到实战。

    见不到实战,光凭嘴巴说自然很难分出高下。王希咖就听说过不少网友因为线上讨论老虎和狮子打架谁更厉害这种话题讨论得动了真火,发展到线下真人导致双双被打倒住院的蠢事——说白了都是好奇心在作怪。

    而印第安人的木达扎大会上的斗兽比赛,能够充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这个时代没什么保护动物,只要你能想得到的动物都能拿出来一较高下。

    虽然美洲大陆没有狮子,但是有熊有虎。而印第安人们往往能找到体型差不多的老虎和熊战斗。

    打得异常好看,只能说在体重差不多的情况下,老虎和熊开,互相都有胜绩。

    斗兽比赛都挺好看的,当然王希咖最喜欢看的节目是蟒蛇和鳄鱼的战斗。

    印第安人找来的鳄鱼都是体长,米的大鳄鱼。这个个头的鳄鱼在后世可不常见,那时候的鳄鱼一般只能长到,米。超过米就算大鳄鱼了。米长的鳄鱼足以算是巨鳄。

    而找来的蟒蛇有米长,看起来像一根水管似的。

    鳄鱼跟蟒蛇都是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就连老虎和狮子见到了也不是对手。看这两种动物打斗的刺激程度不亚于当时看神龙和“火神”阿克德的比赛。

    大鳄鱼想要冲上去咬大蟒蛇,大蟒蛇想要对大鳄鱼进行死亡缠绕。两边谁占得先机谁的胜算就高一些。

    假如大鳄鱼占得先手一口咬住蟒蛇,那凭借大鳄鱼强大的咬合力是足以把蟒蛇拦腰咬成两截的。

    而如果大蟒蛇躲过了大鳄鱼的攻击,自己也可以绕到背后把鳄鱼缠绕窒息而死。因为蟒蛇的缠绕力也是相当巨大的,足以把鳄鱼的骨头统统缠断。

    传说中当年张三丰看仙鹤和乌龟打架,悟出了太极拳。而王希咖看了这么猛兽大战,对于他的武学修为也很有启发。

    他觉得中黑龙会总教头船越文夫先生说得对“要击败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枪”。

    人类之所以能够击败这么多猛兽站到食物链顶端,并不是因为人类的力量有多大,拳头有多硬,牙齿有多锐利。你的力量再大,有熊那么大吗?你的拳头再硬,硬得过老虎吗?

    老虎和熊之所以怕人类,怕的不是人类的格斗技巧,而是怕人类的脑子。因为凭借大脑,人类能够制造出各种各样战胜野兽的工具,设计出各种各样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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