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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蛊先生之所以变态,不是因为他有多么高超的实力,完全是因为他的蛊虫不惧怕花粉虫药的奇毒。就因为这一点,他在与蛊师对敌或者生死搏斗时,往往会用他独有的那种蛊虫进行偷袭,打进对手的体内,进行寄生,简直是无往不利。

    只要对手是蛊虫,他的手段几乎就是无敌。中招的或者投降,或者受服,不然就只能踏踏实实自杀,妄想安稳活下来那是不可能的。”

    蓝风大感诧异,忍不住插嘴问道:“他的虫子为什么会不惧怕花粉虫药?”

    胭脂一抿嘴,说道:“因为他的虫子就是那种奇毒花的寄生虫,天生就对奇毒花的毒性有很强的抗性,而这种毒别的虫蛊可扛不住。

    变态蛊先生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培育出更多种类的不惧怕奇毒花的蛊虫,进而开枝散叶,争霸天下。就像他麾下的十三使,继承的就是他培育出来的十三种对奇毒花有很高抗性的毒虫。不过,估计这死变态到死都没想到,他那份苦心培育出来的成果和辛苦建造的产业竟然会被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继承人一夜间就给毁个乱七八糟吧。”说到这,胭脂不禁掩着嘴,有些幸灾乐祸地畅快轻笑几声。

    蓝风又插嘴问道:“胭脂,你说的那个奇毒花,到底是什么?这个花就叫奇毒吗?”

    “不,这种花没有名字。是蛊先生在年轻的时候很偶然的情况才发现的。

    当时,蛊先生还是个很普通的传统的年轻蛊使,任务中出了意外,坠身于一处人迹罕至的绝境,在那里他才遇到的奇毒花。

    刚遇到这种花的时候,也是深受其害。全部蛊虫死了个绝,一身修为随着蛊虫消亡,化为泡影。要是寻常的养蛊人,早就受不了刺激找个地方寻死去了。

    他本来也是这个想法,但是很幸运的是,他发现了奇毒花上竟然有一种虫子,活的自由自在,即便在奇毒花粉里也安然无恙。

    好奇心大起的他才决定,留下残命冒险一试。经历了好几次险死还生,几乎尝试过了所有培育方法,他才最终把寄生在奇毒花上的虫子培育成蛊虫。而且重新修回了一身修为。逃出险地后仗着这种特殊的蛊虫横闯直冲,先后杀了同门蛊使虫使,又宰了授业老蛊师。这样的疯狂肆意引来了几乎所有蛊门的报复,但是这样的大战并没有要了他的命,反而是他几乎灭绝了当地的蛊门。

    之后的蛊先生性情大变,一改以往的怯懦和卑微,开始肆意闯荡天下,“蛊先生”这个称呼就是在那之后才流传开来的叫法。”

    蛊先生的这个经历让巴基修斯和蓝风蓝月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老家伙竟然这么厉害,不仅经历堪称传奇还这么拉风的嚣张纵横过,当真人不可貌相。

    蓝风道:“哎呦,想不到那个死变态竟然这么厉害。”

    “是啊,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甘愿俯首帖耳,臣服于他的淫威之下呢。要不是他太过嚣张了,也不至于死在这里。要知道他在另一个世界简直就是全世界公认的最强者,真正的世界第一。呵呵……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竟然落得个凄惨收场。”

    蓝月问道:“他为什么不回到他那个世界里去踏踏实实过他那天下无敌的生活呢?上这里来找什么死呢?”

    胭脂一声轻笑,说道:“蛊先生时常跟我说,高手寂寞,天下无敌更寂寞。他非常渴望一败。”

    蓝风一翻白眼,说道:“这想法真他妈有病,这是装孙子还是脑子缺根筋呢,要是我的话,我就玩命开枝散叶,称霸整个世界。”

    胭脂听了这话,又是掩着嘴娇笑了起来,缓了缓才说道:“呵呵呵……这个,蛊先生早就做过了。我就是他向人炫耀的一件东西。在刚刚发现空间障壁被打破的时候,没人敢于去尝试跨国壁障,因为并不知道另一头会是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世界,万一是个极其恐怖的地方,过去了肯定下场极其凄惨。蛊先生先后派了十几波人前来探索。最后根据回去复命的人讲,这里的生活简直是天堂,空气清新,绿草如茵,完全是仙境一般。蛊先生听了就忍不住动心了。他也非常渴望自由的地方和这样的世界。原来的那个地方,对他来说就是个牢笼,紧紧地禁锢着他。他渴望新的冒险和新的土地,这个陌生的地方对他来说就是个在心里种下了极尽诱惑的毒药。

    他日日想,夜夜想。最后,终于忍不住煎熬。决定带着十三使来到这个世界里闯荡。

    在刚到这里的时候,新鲜的土地,新鲜的空气的确是让人心旷神怡,所有人都忍不住开始了痛痛快快的享受和放纵于山水之间的肆意游玩。

    但是时间一长,蛊先生就失去了兴趣。他的野心又占据了上风,这么完美,这么美好的世界,在他心里深深地种了根刺。称霸世界的想法还是再一次占据了上风。然而,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想再次成为世界第一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因为这个世界无论是资源条件还是人的身体素质都要远远高于我们来的那个世界。

    要知道,我们的那个世界和这里最差劲的沙漠比,恐怕都得说是穷山恶水和生机遍地的差距。那里一切生活都靠蛊虫的帮助才能维持的下去的。

    来到这里享受过肆意游玩的畅快之后,蛊先生满脑子都是出科登顶踏皇权的念头。其实,他的这个想法我是完全不赞同的。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实在是忠厚老实的过分了,根本就是一片纯净的乐土,就连与他随行而来的人,都不赞成他的做法,不忍心破坏这里的宁静。

    但是,不用我们自己反对他,他就已经发现了。因为跨过空间壁垒的人,并不仅仅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还有数量庞大的兽人、精灵等等稀奇古怪的异族。而且,我们的蛊虫的力量在这里也并没有多么大的优势。其他种族带过来的力量也是相当强大的,比如魔法、内炁、灵魂之力等等。

    要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原有的世界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面对超脱了我们理解和掌控的东西,我们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深深的惶恐和畏惧。随着接触的越多、接触的越深、接触的越广。来自蛊虫世界的我们,内部的想法不再统一。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意向。而且,在这个世界里再度繁殖的蛊虫也有很多脱离了我们的掌控和预知。这个情况让我们越加惶恐。但是蛊先生并不甘愿罢休,不舍得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

    仗着实力强横,力排众议,纠结四方强者,组建了一个组织,专门打入到个个强权组织之中,进行搅风搅雨。但是我们的实力,在组织里并没有多大优势,而且,随着组织的扩大和运行,我们的情况和蛊先生的设计预想完全相反,不仅没有占据更多的资源拥有更高的地位,反而随着强者的加入变得越来越无足轻重起来……

    这个情况不仅仅让我们很苦恼,也让蛊先生很苦恼,所以在威严和地位受到了挑战之后,蛊先生才不顾一切地对蓝风月城的诸位进行追堵和围杀。也正是这样的盲目表现和盲目自信,才让纵横一生的蛊先生阴沟翻船,客死异乡……”听了胭脂的讲述,巴基修斯和蓝风、蓝月不胜唏嘘。这个蛊先生的选择,在他们看来也并非是完全不可理喻。本来一直以为这个玩虫子的家伙是个可恶心可邪恶的坏蛋了,现在有了点了解之后再看,也不过是个正常人嘛。但是,玩虫子就是恶心的人这个想法在蓝风月城的哥几个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了。其实回过头来想想蛊先生的一生,也堪称是传奇人物了,毕竟曾经称霸一个世界,而且还无敌于天下。倒霉就倒在,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打开了空间壁障,让两个独立的世界相互连通。

    巴基修斯不胜感慨,想了想说道:“估计我要是蛊先生的话,无敌天下必然孤独,但求一败也是正常的想法吧。如果,有一天突然见着一个新世界展现在眼前,新的世界新的起点新的冒险肯定具有着无比强大的诱惑,按照正常发展,我估计,我也会生出到新世界闯荡一番的想法。

    但是,蛊先生他这运气也是太低了点吧?被我巴基修斯,一个无名小卒,给力毙于无名山下,竟然还被我给砸成了一坨肉陷……”

    胭脂听了巴基修斯的感慨也是心有戚戚,觉得蛊先生要是老老实实在原来的世界里做他的天下无敌就好了,总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成了一坨肉馅。就是因为他的盲目自信和不安于现状,非要玩命,非要找刺激,非要折腾一把,才把自己给玩进了阴沟里。

    这话不仅仅是说蛊先生,也是胭脂他在数落自己。要不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期待,他又怎么会追随蛊先生来到这里呢?不来这,又怎么会被人家蓝风月城的高手给抓个正着呢?其实来到这个世界的异族,哪个不是这个想法?都想来闯闯,来见识见识,来搜刮搜刮。不管是什么样的想法不都是不安分吗。不安分不知足才远离故土平安,所以埋骨于异界荒野完全是自找的。

    现在,胭脂真希望自己不去追求什么奢侈的生活,不去追求什么纸醉金迷,要是就像自己曾经看不起的那些软弱的家伙一样,找个旮旯,踅摸个犄角,避世隐居多好,也不至于现在这样,生死由人,福祸难料。不过,后悔也晚了。

    “胭脂,你来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给我们描述一下吧。”蓝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就像蛊先生他们这些异族对他们的世界充满憧憬一样,他们也对蛊先生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毕竟,好奇才是人类不断进步源泉。但是,好奇有时候会害死猫。

    在这我想说两句闲话:好奇害死猫,这个俚语以前笔者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到有一天,我从过街天桥的顶棚铁架下面救出来一只流浪猫之后才有些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住的地方有一条商业街,那里有个过街天桥,桥上面有个玻璃的顶棚,两边的铁架子直接延伸到桥下,和天桥的铁架子相焊接,所以顶棚和桥之间有个不大的缝隙。

    我眼瞧着一只野猫甩动着尾巴,好奇的在那探头探脑,然后,犹豫了一会就顺着铁架子爬下去了。等了一会我见它还不上来就走过去察看,哈哈,不出所料,丫卡在那上不来了。丫看见我看它,直冲我喵喵叫,那个凄惨的德行,嘿嘿……。如果当时我没看到,是不是就会因为好奇而害死这只猫。

    闲话毕,书归正传。

    胭脂幽幽一叹,也不知他是叹自己的可怜处境,还是想念遥远的家乡,还是感慨曾经受过的苦难。

    “不好说啊……”胭脂有些为难,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和这里做做对比,随便形容一下,描述一下。讲讲有什么特点啊、特产啊,独特事件、景观什么的。”蓝月提了几个想了解的方向,说些补充才好让胭脂找个话头。

    “那个世界,非要形容的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整个世界都是茹毛饮血的荒原。

    我想这么形容是最贴切的。那里并不适合植物生长,因为几乎没什么水源。整个世界都甚少见到绿色的植物,光秃秃的红石白地才是那里的主流景色,而且到哪去几乎都是一个样。最大的特产就是无处不在的毒虫,所以在那里几乎人人都养蛊。平时也全是靠驯养的蛊虫来寻找各种匮乏的生活资源,尤其是水。往往因为一点点水,就会有人大打出手。

    啊,要说特产,倒是有一种很常见的植物,叫做苦水树。这种植物很厉害,不论什么样的地方都能生长,都能存活。不论是在坚硬、苦涩的白地上,还是在沙漠荒原上,即便是光秃秃的岩石上有个缝,都能够扎根、生长。不像其它的植物那么娇气,必须要长在松软的红土上,还要有水,才能存活下来。

    除了生命力顽强、适应能力奇高之外,苦水树还全身都是宝。

    虽然它叫树,但是整个树身并不坚硬,甚至堪称柔软二字。而且实在没吃的东西的时候,可以直接剥掉树皮,吃里面的树干。虽然味道有些不太好,也有点难以消化,但是绝对能够在吃饱的同时补充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至少能帮助当地那些可怜的人们熬过饥荒。

    苦水树的皮可以打碎抽丝,做成丝线、衣服、绳索、背包、网子等东西,打碎的碎屑还能做成纸张。而且用苦水树皮做的东西坚韧、结实程度绝对不输给这个世界的布料丝线。

    在我的家乡,最厉害的工匠能够抽取很细的丝线,他们用苦水树的丝皮编织的面料简直堪比这里的丝绸,一样的柔软一样的光滑。

    每年,苦水树还会结出来不少果实。个头不大,最大的只有半个拳头大,外壳硬邦邦的,长得疙疙瘩瘩的,很丑,就像是没编好的藤球。这个果实是个很难得的宝贝,不管一棵树上结出来多少果实,总是不够分的。而且,不管是哪里,只有当地最有名望,最受人尊敬的人,才能够每年分得一颗新结出来的苦水树果。”

    “哦?这个苦水树果有什么特殊用途吗?还是说,有什么特殊意义?”巴基修斯好奇地问。

    胭脂神秘一笑,巴基修斯他们哥几个大眼瞪小眼,等了他半天就是不说,吊足了大伙的胃口,才满意一笑,说道:“苦水树果子里面的宝贝,是这个世界上最甜的东西了,简直就是整个世界的瑰宝。要不是因为有苦水树的果实,恐怕在那个到处都充满着苦难的世界里,很多人都会失去活下去的**。

    不论是多么脏多么恶心的毒水,灌进装有一颗苦水树果的壶里面去,泡上一小会。水就会被彻底净化,变得干净清澈而且变得甘甜可口。”

    边说着,胭脂边从袍子里拿出来一个做工很是精巧漂亮的被摩擦得锃亮的小水壶,水壶底部成半圆形,显得疙疙瘩瘩的,说道:“瞧,就是这个东西。用苦水树皮编织而成的水壶,这里面装的就是之前随便从地上灌进去的脏水。”

    巴基修斯接过水壶,反复看了看,做的真是精致华美极了,真是很难想象得到,怎么会有人能够纯手工做出来这么漂亮的东西。拔开精致的瓶塞,闻了闻,一股淡淡的草木清香飘了出来。倒出来一点水在桌子上的空杯子里,确实如胭脂说的那样,难得的清澈通明。仅仅品了一小口,巴基修斯就彻底喜欢上了这个水壶。两个小眼睛都瞪圆了,惊喜道:“清凉醒脑,甘甜可口,我从没喝过这么棒的水。”

    “是吧?这个可是我们那里的宝贝啊!净水神器!因为在我的家乡,根本没有可以直接喝的,天然的水。要不是因为有这个宝贝,都不知道会渴死多少人呢。

    在净水的功效减弱之后,苦水树果会慢慢变成黑色。所以,根据果子的颜色可以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来水壶还能不能用。不能用了就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过不了多久就能又长出来新的苦水树。”

    蓝风听了,大叫好玩,哈哈笑着说道:“嘿……还真环保……”

    胭脂简直像长不大一样,听见有人夸就很高兴地直拍手,喘了口气继续卖弄道:“不仅仅如此呢!因为我的家乡遍地都是毒虫的原因,所以基本上没地方可以安心睡觉。

    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被毒虫所伤,受到毒咬甚至啃噬。有时候,睡个觉就一命呜呼都是很有可能的事。

    但是!只要把苦水树果里面的树果胶弄出来一点抹在身上,就能够驱散大部分的野生毒虫。只要不直接躺在虫子窝上或者碰上有敌意的人偷袭,基本上就可以一觉安睡到天大亮……”

    蓝风感慨道:“哎呦我去……这果子简直了!这么好的东西,真不愧是天赐的瑰宝啊!”

    胭脂看见蓝风的表情很开心地笑了,说道:“哈哈哈……你以为这就完了?还有最厉害的一个特点我还没说呢!变黑之后的苦水树果,里面的果胶会变成晶莹剔透的金黄色,取出来搓成痦子大小的球球,遇到危险,中了难解的、未知的毒,就吃几颗,管保能够解毒,就算是不能彻底解掉也能够极大地得到缓解。不论中了多棘手的毒,只要不是见血封喉立刻就死的情况,连着吃上几天,就能够把毒排出体外。”

    巴基修斯抬手摸了摸下巴,沉思了片刻,说道:“胭脂,你说要是在这里种植苦水树,它能不能……长成像你说的那样的宝贝?”

    胭脂的眼神亮了,兴奋地说:“这到还没人试过,不过我相信苦水树肯定能够依然像在我的家乡时候一样的!”

    苦水树在胭脂的心里不仅仅是植物、是瑰宝、是天赐的神物,更是他的信仰,他精神的寄托。苦水树的精神和品质,是胭脂一直学习、效仿的目标。正是因为他心里有一颗苦水树扎根,才让他一直没有在遇到绝境和困难时放弃。

    蓝风目光灼灼,热切地盯着胭脂说道:“胭脂,不知道你有没有富余的苦水树果呢?我想换一颗,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条件随你开,我肯定都答应,绝不还口。”

    胭脂露出个迷人的微笑,说道:“不需要大人付出任何回报给我,只希望能够让我来承担养护培育苦水树的工作,可好?”

    听了这话,蓝风一愣,只是呵呵一笑,既不答应,也不拒绝。胭脂见自己的小伎俩被看破,也不觉得尴尬,大大方方摆出一副坦然期待着的表情。

    巴基修斯没那么多闲话问,皱了皱眉头,逼视着胭脂说道:“胭脂,花粉虫药仅仅是折磨罪人的吗?撒出去就能够破坏蛊使虫使的防护?不直接交手就把人化成脓水吗?没有其它弊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