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人间神境 > 第三十三章 即将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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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的饭局好不容易结束,生意场上虚报价格的事情太常见了,谁都想插上一脚,谁都想分一杯羹,这种事很正常,无外乎就是漫天要价,坐地花钱而已。

    只是我跟黑麻都在算计着对方,同时又都想当一个老好人,只是手段上有些瑕疵,那张遮羞的纸被稍稍捅开了那么一点点,才让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我之所以假借客户的名义买这块三角古玉,原因很简单,古玩城的商户之间,基本不会出现相互倒手的情况,大多都是帮忙搬砖头,要么就是帮商家联系客户,要么就是帮客户找商家,然后从中间收取一些提成。

    如果我以自己的名义买下来,那黑麻也不是傻子,因为大家都是商家,换位思考,一个物件,没有可观的利润,是不会投入一定的资金将货压手里的,这种情况下,黑麻肯定会有疑心。

    他有疑心没关系,因为这块古玉,市场价格很大可能性就只有五万多的样子,但我这里拖不起,所以在他报出十二万的高价后,我也没多说什么,以客户的名义最终七万成交,目的就是为了尽快把东西拿到手,免得夜长梦多。

    最终的结果还算好,古玉会用最快的速度邮寄过来,不出问题,我完全可以在和沈元出发之前拿到手,到时候,我手里就有两块三角古玉了。

    ……………………

    兄弟文玩的店铺内,我坐在老吴对面喝着茶,傻乐在楼上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唉……”

    老吴叹了一口气,:“高乐这孩子挺不错,老实本分,做事也勤快,我也是没有办法。”

    我端着茶杯,抿了一口,说道:“他也不可能跟你一辈子,除非你把你女儿嫁给他,让他做你女婿还差不多。”

    老吴听到我的话,神色有些不满,:“我女儿才读高中。”

    “几百年前,十三四岁都可以嫁人生孩子了。”

    我打趣道:“现在的孩子,高中谈恋爱的一抓一大把,你这老顽固思想要改改,与时俱进。”

    老吴白了我一眼,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高乐说你带他出去一趟,那你店铺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呗。”

    我无奈的说道:“我这次出去,自己都不知道要几天,所以我店铺请了萍姐帮我照看,就是黑麻的老婆。”

    “她!”

    还没等我说完,老吴嗤笑道:“她一个女人懂什么,古玩的水这么深,你请她还不如直接关店。”

    “没办法啊!”

    我说道:“她只帮我守一下店铺,顺带卖黄晶饰品,店铺里的古玩我准备都收起来,等我回来再重新开张。”

    老吴想了一下,:“既然这样,还不如放我店铺寄卖,顺带可以帮我的店铺撑撑场面。”

    老吴的想法其实我早就考虑过,只是可行性很低,一是报底价给他,赚的钱可以采取三七,或者二八的方式分成,但这种方法我肯定担心老吴虚报价格,明明他赚了一万,却告诉我只赚五千。

    二是我报心里价位,多出的钱全归老吴,比如一个物件,我三万收的,心里价位是四万出,老吴卖了四万五,两人都可以得利,但这种方式又有一个弊端。

    古玩是商品,但又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你想买一台电视机,觉得我这里的贵了,可以去其它的商场买,大多数的古玩不同,利用它的稀缺性和唯一性,在某客户手里就可以赚上一大笔钱,还是那个物件,我花三万收的,同样心里价位是四万,碰到一个懂行的人,我说不定四万就卖了,但如果碰到一个非常喜欢这个物件的人,有钱难买心头好,这种情况下,我很可能会开价到八万,甚至十万,因为除了我这里,你想找到同样的物件,不是完全不可能,至少会花费你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我如果放别人那里寄卖,可能会错失大赚一笔的机会。

    当然,还有第三种方法,那就是自己把底价提高,三万的物件,我说是四万收的,然后要你寄卖,去除了四万的底价后再分成,但这种方法一点都不好用,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同行,你的物件大概多少钱收进来的,大家心里有个一个大致范围的估算,想要糊弄很难。

    “怎么个寄卖法?”我没有直接拒绝老吴。

    “我抽两个手指,怎么样?”

    老吴偏向于分成的方式,:“你也知道,在古玩城这些年,我做生意是出了名的规矩。”

    信你就有鬼了,小太爷我除了钱之外,有时候连自己都不信,搬砖头的时候,至少买家、卖家和搬砖头的人,三方都在场,比较难串通搞鬼,可东西一旦放你这里寄卖,我人又不在,还不是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想想。”

    看到傻乐收拾好东西,拖着自己的行李下来,我赶紧起身,对老吴敷衍到:“考虑好了我就告诉你。”

    走出老吴的店铺,我大踏步的往前走,感觉傻乐没有跟上了,转头看去,只见傻乐目光怔怔的看着兄弟文玩那四个招牌大字。

    “有什么好看的,走吧!”

    我没想到傻乐这么舍不得,:“树挪死,人挪活,老吴都不要你了,你还想在这里养老送终啊,弄个终身成就奖啊。”

    傻乐终于回过头,跟在我身后,回到了我店铺。

    “条件艰苦,我这店铺没有老吴的那么大。”

    我帮傻乐把行李随意往旁边一放,说道:“所以你就将就两天,晚上你就把这里收拾一下,躺椅什么的都移到边上去,自己打个地铺,行吧。”

    傻乐点头,:“好。”

    看着傻乐一脸的衰样,我莫名的来气,:“不就是换了个工作吗!有必要这样吗,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肯干,还怕自己活不下去啊!你看看你自己,以前嘴巴啰啰嗦嗦个半天都不停,现在屁都不放一个了。”

    把傻乐安顿好,我开车回到城中村的租房内,这里好几天都没有来了。

    以前读书的时候,住在小舅妈的老房子里,和他们一起生活,小舅妈有个女儿王莎莎,也就是我表妹。

    以前的老房子基本都是两室一厅,当时我和表妹都还小,和她睡一个房间,后来到了中学,人开始懂事了,我就寄宿在学校,周末回小舅妈家也是睡客厅的沙发上,到了大学后,我干脆在城中村里租了一个小的一室一厅,每个月的租金并不算贵,住着也方便。

    随意冲了一个凉后,打开空调,直接倒在了床上。

    我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天花板,仔细的回想和梳理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沈元和陈秋鸿两个人,他们之间只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各取所需,在这个关系里,很明显陈秋鸿属于弱势的一方。

    但我不明白的是,陈秋鸿这么有钱,也有地位,如果沈元这次去湖北要办什么事情,通过陈秋鸿这样的人物,应该会事半功倍,是最好的选择。

    可沈元似乎并不待见陈秋鸿,不待见也就算了,为什么沈元偏偏选了我这个要什么没什么的人,这一点我完全想不通,我到底对沈元会有什么用!

    另外沈元到底要办什么事情?一个男人做一件事情,总有他的目的性,钱!应该不可能,沈元想要钱,非常的容易。权!没道理,他又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女人!更加不现实,有钱还怕没女人。

    另外,君山剑、三角古玉、突击步枪、烈性炸药,这些古怪又危险的东西,沈元为什么都要带着,它们到底能有什么用?

    越想脑袋越混乱,完全没有任何头绪和踪迹可寻,我悬着的心始终放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