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天下第二美 > 第254章 折杨柳(番外3 殿下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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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州的春天,一向来得要晚一些。

    要不是杨柳吐出新绿,黄沙莽莽的天地间,除了微微温润的空气,和渐渐消融的白雪,简直和冬天没有分别。

    “殿下,汉王殿下!”

    一个七八岁,放羊的男孩子,小脸红扑扑的,从山坡底下跑过来,“波斯商人来了,波斯商人来人!”

    身材颀长的少年,正在一处高岗上摆着画架,望着下方用巨木制成的脚手架,组装的大片采煤工地,测算着数据。

    闻言飞速算过最后几行,“马上就好!三顺,你别跑上来了,累!”

    “没事,我来给您背画夹!”叫三顺的孩子还是跑了上来,却很乖巧的站在离闵柏,还有七八步的地方,也不打扰。

    远远看着少年在画夹上写写算算,又羡慕又敬佩。

    别看殿下年纪不大,但村里的老人都私下说,他是天上的真龙转世,给他们村带来富裕的小神仙。

    因为他的到来,原本要闹的瘟疫没有了。

    他和他的师父,那个更厉害的白胡子老头,还在当地找到了石炭。

    从此以后,他们这一带的孩子,再也不用成天去拣干牛粪来烧了。

    用老人们的话来说,简直是幸福得没边儿了。

    他们可都是拣了一辈子呢!

    而且因为有了采石炭工坊,村里人再也不担心没活干。

    象三顺家,如今除了他爹还在种地,两个哥哥都已经到工坊里干活了。连娘和大嫂都去了,帮忙做饭洗衣裳,每月都能挣回白花花的粮食。

    再不象从前似的,一家人成天饿得肚子咕咕叫。一年到头,就年底才能沾点肉。

    如今只要娘不那么小气,每逢发粮日,全家都能吃顿好的呢!

    所以,对于带来这一切的汉王殿下,全村人都尊敬得不得了。

    更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要不是神仙下凡,哪有凡人能长成这样?

    那瘟疫石炭啥的,都没能说服三顺。

    但就这一条,他就信了汉王殿下,一定是神仙。

    反正在他有限的人生里,是没有见过更好看的。

    当然,他穷其一生,也再也见不到了。

    时候不长,少年终于算完,赶紧把画夹上的纸一收,“走!赶紧带我去!”

    三顺抢着把木架子背上,“别看我个小,我连羊都背得动,这个轻着哪!快点,跟上!”

    小家伙甩开小短腿,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跑得比兔子还快。

    闵柏无奈的摇了摇头,只得从荷包里,珍惜的取出一颗开口笑,塞到了小家伙的嘴里。

    这还是去年秋天师姐送来的。

    因保存不易,任少年再珍惜着吃,也没剩下多少了。

    但眼看一个小孩子认真替他做事,他又办法无动于衷。

    三顺豁着牙,咬着那颗夹着核桃的红枣,笑得比核桃里裹着的蜂蜜还甜。

    神仙,果然都是好人!

    就是太好吃了,他完全舍不得咬。只含着吮着这甜味,就幸福得不得了呢!

    村外通往京城的蜿蜒古道上,来了一支驼队。

    上官令已经在这儿了。

    老头看中了一桶黑火油,一定要买下来。

    那波斯商人不太想卖,一路连比带划的说。这是他们带着路上生火防身的,不是商品。

    可是,在汉王殿下出现,指着几车石炭,表示交换的时候。

    那波斯商人不知是被殿下的豪气打动,还是被殿下的脸打动。

    总之手抚着胸口,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谁也听不懂的话,还喊了好几遍真主啥的。就把那桶黑火油,特别热情的送到了殿下面前。

    上官令满意了。

    殿下这才把那波斯商人叫到一边,让翻译问他。

    “有宝石吗?”

    波斯来的商人,不是贩珠宝,就是贩香料的。

    殿下早想好了,要买几颗宝石镶根漂亮的发簪,贺一个人的生日。

    偏偏这位商人,以上两样都没贩。

    他只有贩犀角、珊瑚、琉璃、金银器。

    闵柏大失所望。

    一张好看的脸,眼看就挂上了忧伤。

    波斯商人一着急,把自己的腰带都解了下来。

    这上头有宝石!

    都是最好的,又大颗。

    可殿下嫌弃的看一眼,臭男人用过的东西,他都不要,更何况是送她呢?

    波斯商人无法。

    看着小神仙般的殿下,落寞的转身。他忽地想到什么,从行李中又翻出一样东西。

    一把尺许长的小弯刀。

    刀锋凌厉,寒意沁人。

    刀鞘上镶着漂亮的宝石,还用黄灿灿的金丝,勾勒出美丽繁复的花纹。

    十分精致好看。

    这原是他打算带到京城讨好情人的。

    嗯,因为长期往来两地,这商人在京城也有个多年的老相好。

    可老相好,也没有小神仙重要啊!

    闵柏一见,就喜欢上了。

    爽快买下,就打算走了。

    却见三顺神情落寞的站在一边,小小年纪,眉头皱得简直能夹死苍蝇。

    这是怎么了?

    把小神仙拉到一旁,三顺悄悄指向不远处的一棵杨柳。

    春天到了,杨柳绿了。

    那抹青葱,正是黄土苍茫的代州上,不多的一抹亮色。

    新萌出的一树嫩绿下,一个青年,三顺的二哥二顺,正躲在树后,痴痴的望着一个正跟着家人,似要去城里的姑娘。

    姑娘频频回首,似在找人。

    可二顺躲在树头,就是不露头。

    这是干嘛?

    三顺难过的说,“曼娘姐家里的亲戚,给她在玉城说了门亲事,比我家有钱。可她和我三哥一块长大,我二哥从前总说,等长大了就要娶她的。可昨晚,爹说要找媒人去提亲,他又说,不能耽误了人家。”

    三顺不懂,“殿下,如今我家的日子也好过了呀,都能一月吃一次肉了。为啥我三哥,却不似从前那样,肯娶曼娘姐了呢?”

    “所以说他傻!还没三顺你懂事。”

    闵柏冷冷的瞥了那纠结的二哥一眼。

    “你去跟你二哥说,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有钱人就一定是好人么?万一人家不喜欢你曼娘姐,或者说娶个媳妇进门,就是成天让她生娃干活。就算天天吃肉,又有什么可开心的?”

    三顺拼命点头,“就是就是!嫁得远了,打架娘家都没人。我娘就说了,如今日子好过,才不要我小妹妹远嫁,往后有啥事都不知道!”

    “你娘也是个明白人。快去吧!”

    三顺兔子又蹿了出去。

    没几时,就见他二哥脸色变幻,终于咬牙。

    在那姑娘绝望的坐上牛车,往玉城而去时,从柳树下冲了出去。

    “等等,别走!曼娘,曼娘妹妹!”

    然后姑娘眼睛一亮,也不问人家为什么追,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往后跑去。

    “二顺哥,二顺哥!”

    可姑娘他爹,也挥舞着鞭子,啪啪抽了过来。

    代州汉子都是豪爽人,声若洪钟的大骂。

    “你个兔崽子,在那里蹲多久了?绣花呢你!我家闺女有啥不好,等你上门提个亲,咋这么难呢?非得逼着老子,赶牛套车的,都把闺女往城里送了,你才肯出来!”

    “滚!回去找你爹,上门来提亲!老子还没嫌弃你家穷,你个小兔崽子还叽歪上了。闺女你让开,老子不抽他一顿不解气!太费劲了,这小子!”

    围观众人,哄堂大笑。

    连三顺看着自家二哥,被抽得嗷嗷叫,都毫无同情心的咧开了嘴。

    有媳妇了,被老丈人抽几个怕啥?

    然后三顺他爹赶来,还加油鼓劲呢。

    “抽得好!曼娘他爹,你使劲抽!我也早想抽这小子一顿了。你说曼娘多好的姑娘,嫁那么远能放心吗?不如就在咱自家门口,将来小夫妻打架,咱也能管着不是?”

    “可不是么!如今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我是那样指着女儿攀高枝的人么?”

    曼娘他爹终于抽够了,将鞭子狠狠扔到新女婿身上。

    “把牛车好好的给老子赶回去!白忙活了半天,真是糟心!”

    “走走走,别理这小子,我请您喝酒去。亲家,咱好好商议商议,亲事怎么办才要紧……”

    眼看曼娘红着脸,偷偷摸摸的帮着情郎,赶车回家了。

    闵柏把想要上前帮忙的三顺拉住,“走吧,那儿用不着你了。”

    三顺懵懵懂懂,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忽地注意到殿下手中弯刀。

    “这个好漂亮,是殿下新买的?”

    “这是一份礼物。唔,你说送给个姑娘,合适吗?”

    少年忽地意识到。

    在喜欢的人面前,谁都会跟二顺哥一样,忐忑而纠结。

    既怕给的不够好,又怕给的不是人家最需要的。

    三顺一劲点头,“这么漂亮,肯定会喜欢的。哎,你等等!”

    因为感激小神仙帮他二哥讨到了媳妇,热心的小家伙,蹿到那棵青青的柳树下,折下嫩绿的柳条,十指灵巧的编了个圆形的小笸箩,正好搁下这把圆形的小弯刀。

    “这样搁,就不怕碰坏了。还有这笸箩,姑娘家可以放针线,用得着。”

    感谢的摸摸他的头,殿下收下了。

    三顺没读过书,所以他不知道。柳条在文人的诗词里,是多么曲致缠绵的东西。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

    “千丝风雨万丝晴,年年长短亭。”

    “思量却是无情树,不解迎人只送人。”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

    那么,要送吗?

    纠结的情绪,就如同这细细密密的杨柳,缠绕着,烦恼着,少年殿下的心。

    师姐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她今年夏天,就要满十五了。

    七月二十二。

    闵柏记得很清楚,比自己的生日都清楚。

    中原习俗,姑娘家满了十五,会行及笄礼,可以插簪,从此就是大姑娘。

    也可以,

    说亲了。

    师姐那么好看,又那么聪明能干,喜欢她的人,想说亲的人,一定很多很多。

    不管她嫁谁,也肯定都能过得极好。

    可为什么,

    心口却总是泛着酸呢?

    恍恍惚惚,也不知过了几日。

    这天,闵柏忽地听到一阵细弱的哭声。

    他赶紧走过去,却见是一个四五岁,小小的姑娘,蹲在一株桃花树下哭。

    “小妹妹,你哭什么?”

    出声的时候,闵柏也惊了。

    他,他怎么变小啦?

    也成了小不点。

    好不容易长高的大高个呢?

    小手小脚的,好似也回到自己四五岁的时候。

    小姑娘转头,泪光盈盈的小包子脸,又可怜又可爱。赫然,赫然是

    “师姐?”

    小美娘疑惑的眨巴着乌黑的双眸,“姐?你是弟弟么?”

    不不!

    他明明要大上三个月的。

    闵柏迈开小短腿,不管不顾赶紧跑上前,“我,我比你大的,你也叫我一声哥哥呗?”

    他盼好久了的!

    可小美娘不信的皱起小眉头,“才不要,你看着也没比我高。小飞哥哥都比我高的!”

    小飞哥哥,

    最讨厌那个小飞哥哥了!

    没事长那么高干嘛?

    不过他如今,明明已经比他高了呀!

    闵柏急坏了,想说年纪不在身高。他小时候就是生得矮,他也很绝望啊!

    还好他的智商,不是小时候了。

    “那,那你哭什么?需要我做点什么,来证明吗?”

    成功的转移了话题后,只见小美娘忧伤的低头,小手指头在衣角上抠啊抠,泪水再一次充盈了圆圆的乌眸。

    “我,我也想上学……可爹,哥哥都不肯教我……”

    是了,

    闵柏想起来了。

    师姐小时候没上过学,她识的字,全是她小飞哥哥教的。

    想想,

    更妒忌了。

    “我,我也能教你识字!我,我读过很多书的……不信你看,我会写你的名字。林美娘,是不是?”

    闵柏拣个小树枝,卖力的在地上写起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娘字,始终写不好。

    越写越乱,越乱他越不会写。

    急得闵柏满头大汗,恨不得揪着小时候的自己,狠揍一顿。

    怎么就这么笨呢?

    噗哧。

    小美娘笑了,嘴角甜甜的,一双乌眸弯弯的。

    “小哥哥,你教我写这个林字就好了。不着急,慢慢学。”

    她,

    她叫我小哥哥了!

    闵柏激动得想要跳起来了,可现在手短腿短头太大,没蹦起来。

    沙地上,

    他就看着小时候的自己,认真的,一遍又一遍的教美娘写字。

    突然,

    突然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想落泪的冲动。

    明明这么开心的时候,为什么要落泪呢?

    这明明是他一直想着,盼着的事情,不是吗?

    闵柏狠狠的抹一把脸,露出最灿烂的笑容。牵起小时候的师姐,教她认字,带她去看戏。

    还给她买京城巷子里,那个手艺最好的老伯伯,做的大糖人。

    再也没有人会欺负她,骂她,薄待她了。

    ……

    然后一天一天,两个人一起长大。

    他们始终在一起。

    总是在一起。

    形影不离。

    突然,一阵迷雾袭来,小美娘不见了。

    “师姐,师姐!”

    闵柏吓坏了。

    可迷雾里,有个声音冷酷的说,

    “你老缠着她做什么?”

    “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么?”

    “你以为你是皇子,你是汉王,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么?”

    “她只是一个没有家世的小姑娘,你老这么缠着她,你让她将来怎么嫁人?”

    “想想你娘,还是你爹的正妻呢?可如今不一样成了妾室?”

    我,我!

    闵柏想说自己不一样,想说自己才不会让美娘变得跟他娘一样。

    可那个声音又冷酷的说,

    “你凭什么?”

    “你爹是皇帝,都做不到的事,你凭什么?”

    “那你又凭什么?”

    少年终于怒吼起来。

    “你凭什么因为我爹做不到,就否定我?”

    ……

    黑夜里,亮起一盏烛火,平安的声音,从外间传来。

    “殿下,殿下你怎么了?是做恶梦了?”

    闵柏猛然惊醒。

    “没,没什么……不用进来了。”

    重新躺下,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那强烈的不甘,还激得少年一阵阵的热血上头。

    凭什么?

    凭什么!

    他还什么都没开始做,他不过是正正经经的喜欢一个女孩,有错吗?

    胸腹上,那只装着弯刀,柳条编的小笸箩,已经被他的体温,捂得温热。

    突然之间,少年就决定了。

    起身拿个匣子,好好把它们装了起来。正想跟平安说一声,明天把这个送走。

    突然之间,天地一阵摇晃,连门窗都在簌簌作响!

    “殿下,是地动!”

    平安光着脚,一个飞身就扑了进来,抓着他撞开窗子,冲了出去。

    “我的东西!”

    少年却是大力的将他甩开,不顾危险的冲进屋子,抱起他的匣子。

    就象是抱起一份失而复得的珍贵宝物。

    那是他的少年心意,是他人生第一次的心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或许将来,也会无疾而终。

    但他唯一确定的是现在,这对于他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

    一根大梁直直砸了下来,正对着他的头顶。

    闵柏一个就地打滚避开,可脚踝到底被磕到了,疼得直呲牙。

    “殿下!”

    平安吓红了眼,再度闯进来,拎起这个不听话的殿下,重跳了出去。

    轰隆一声,屋顶垮了半边。

    要是人没出来,就危险了。

    还好还好。

    东西没事。

    眼看他仍一脸珍惜抱着匣子,平安快气死了。

    怒吼,“这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东西能有人要紧吗?”

    可有些东西,真的是值得拿命去守护的。

    好在自知理亏的殿下,没再刺激处于抓狂边缘的平安大总管,转移话题。

    “去看看先生怎样,赶紧救灾!”

    数日后,甘州传来叛乱急报。

    紧急决定领军出征的汉王殿下,百忙不忘命人送出,他一直精心保管的匣子。

    跨上黑色的骏马,神情冷峻。

    “出发!”

    大风吹起他身上的玄色斗篷,在莽莽黄沙的天地间,烙印下一个鲜明的印记。

    有些事情,可能真的是做了也没有结果,努力了也没有回报。

    可不去努力,不去尝试,又怎知道?

    书上说,

    人不轻狂枉少年。

    书上也说,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他的心意,

    他送出了,就会去努力,会去争取。

    而不是总想着那些不可能,然后等到错过,再来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