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我的外星遗迹 > 第五章 好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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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默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破败的城中村。

    夕阳将身影拖得长而诡谲,百米之外便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影子时而重叠,时而分开,就像是一只小小的蚂蚁,爬行在巨树之间。

    今天又是辛苦而收获廖廖的一天。

    每个周末都是如此,陈默早已厌倦发传单,但是想想倔强的清浅,却只能叹气。

    “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不为钱发愁呢?”

    畅想一阵,哑然失笑。

    世界末日的时候呗。

    漫不经心的推开小院大门,一抬头,只见一具白花花的肉体从卫生间里闪出来。

    香艳旖旎?

    不不不,根本不存在的。

    对方没怕,倒把陈默吓一跳。

    “额,娟姐,你洗澡怎么不锁大门啊?”

    魏娟披散着头发,倚在门框上,神情恹恹,冷漠的瞥他一眼。

    “我又不是没穿衣服。”

    嗯,确实有穿。

    下半身一条大花裤衩,上半身一件半透明白衬衫,里面大红色防寒罩轮廓分明。

    有些审美,是不存在救赎可能的。

    陈默实在接不上茬,摇头走进自己的卧室,心里突然有些疑惑。

    今天的魏娟,居然没跟自己聊荤嗑,是心情不好么?

    看起来怪怪的……

    城中村两大鬼见愁,魏娟坐二望一。

    大娟年方二八——实打实的二十八,相貌惊人,作风泼辣,谁敢占她一分钱的便宜,她能堵人家门口骂上八个小时不歇气。

    偏偏又自我感觉极其良好,没事就调戏一下陈默这棵小白菜。

    陈默是云大人文学院中文系大二的学生,身材挺拔,有点小帅,按说,怎么都不至于被大娟惦记上,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陈默是孤儿,一个穷字,就足以让任何人都敢于以居高临下的眼神去俯视他。

    世道,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晚餐按惯例,仍旧是泡面。

    在饭盒里搁好面饼、调料,撕一把青菜,打上两枚蛋,一根肠,4块钱不到,对付得妥妥的。

    一切搞定,出门烧水。

    陈默租住的小院,总共有三间正房,一间厨房+卫生间+浴室。

    一号房是房东魏娟的卧室,二号房的小夫妻前几天刚搬走,三号房陈默在住,四号房是厨卫,刚好在陈默隔壁。

    外面听着已经没什么动静,陈默才出门,结果一转头,差点撞到两座大山。

    我去!大姐,你无声无息的站在这儿,想什么呢?

    陈默吓出一头冷汗,这要是真撞上,会不会被当场按倒索赔?

    魏娟不知道在发什么呆,双眼里一片狼光,嘴角直流口水,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陈默。

    “娟姐?!”

    陈默被那眼神看得直发毛,悄悄把手伸进裤兜,握住甩棍,心里打定主意:她要是敢扑上来,一棍子抽倒!

    别误会,是真的甩棍。

    城中村乱,陈默又总是在酒吧一条街打工,防身之物,向来是随身携带。

    魏娟被喊“醒”,不动声色的一舔嘴角,把口水吸溜回去。

    “小默,晚上跟姐随便吃一口?”

    特意加了重音的“随便”两个字,吓得小处男面如土色。

    我晕!谁敢吃你的饭!

    吃你一碗豆腐,赔一只鸡?

    陈默赶紧摆手,敬谢不敏。

    “娟姐你自己吃吧,我有泡面。”

    鬼神辟易魏大娟同志在陈默胸口下身一阵扫瞄,再一次舔舔嘴唇,浪笑道:“你还在长身体,总吃泡面怎么行?影响发育……”

    我去!

    画风终于正常了……但是我为什么这么想死?!

    陈默话都不敢接,狼狈逃窜。

    “哈哈哈!”

    身后传来魏娟的大笑,以及一句扬起音量的送别。

    “小帅哥,等哪天我把死老头的狗炖了,给你好好补补!男人吃了都说好呢!”

    不出意料的,隔壁院外马上传来王老头的回骂。

    “挨千刀的娼妇!你那身肥膘熬成油渣给我们家小白吃都嫌臭!好好治你的没毒去吧!”

    “哟!小白是你亲生孙子吧?嘴巴长得一模一样呢!”

    “你个……@¥#!”

    城中村两大鬼见愁,排行第一的就是王大爷和他的大狗小白。

    那狗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特别狂躁,见人就叫,再加上王大爷这个蛮不讲理的老头,谁见到都得绕着走。

    凑近了挨咬犯不上,你敢冲狗扬棍子,王老头就敢抱着你大腿往地上躺,谁不怂?

    唯有鬼神辟易魏大娟!

    骂战一起,短时间内就不会歇。

    不知道她俩是什么时候结的仇,但这就是陈默的日常。

    烧完水立即撤退,回屋把房门一关,霎时便琅琊深秀,内敛芳华。

    额,芳华如果不是泡面味的,应该会更好。

    狼吞虎咽的开始扒面条,扒着扒着,陈默心里突然升起一股烦躁。

    就好像有一股神秘的波动,在轻轻敲打着血液、骨肉、精神,不疼不痒,却让人没法集中注意力。

    目光在室内游移片刻,最终定格在角落,那里,摆着一个小小的储物箱。

    常言道,睹物思情。

    小箱子里,是陈默父母车祸故去后,仅剩的一些遗物。

    如果是在往常,陈默大概会静静的看一阵,然后该干嘛干嘛。

    整整三年时间,他没碰过箱子一下。

    但是今天,似乎感受到什么召唤一般,陈默鬼使神差的走过去,打开箱盖。

    二十七张相片,七份证件,四本书,两条项链,一枚玉镯,一个笔记本……

    里面的东西,陈默如数家珍。

    手指在记忆上轻轻掠过,直到一样东西映入眼帘,截断温柔。

    “咦?!”

    “这是什么东西?!”

    陈默惊讶的拎起那枚“十字架”。

    上短下长,左右对称,十字形状,下端尖锐如锥。

    材质是紫水晶,紫意盎然,晶莹剔透。

    长10厘米,宽6厘米,握在手中,触感清凉,沁人心脾,令烦躁一扫而空。

    很有趣、很奇妙的东西。

    然而陈默确信,父母的遗物里绝对没有这玩意!

    仔细回忆,陈默的眼神渐渐变得骇然。

    三年前,自己确实捡到过一枚十字架。

    与眼前这枚,在外型上,一模一样。

    然而,那玩意的材质,是最普通的石头!

    就像是一个被顽童精心打磨出来的玩物,挺有意思,但是一文不值。

    所以说,如果我没有瞎的话……一块石头,在三年里,悄悄变成紫水晶?!

    扯什么鬼!

    石头成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