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武侠修真 > 英雄美人剑 > 第八十三章 重获新生(今日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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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不早,该出洞了。

    墨语把寒锋神剑挂在腰间,再一次拜别骷髅:“老前辈,你好好在此安息,我有空再来看望你老人家。”

    出洞的路就快多了,因为刚刚走过,不用提心吊胆担心路况。

    出到外洞来,墨语没做停留,直接就走出山洞。外面依然很热,只是日已偏西,不再曝晒。

    墨语深深呼吸了几口山里清新的空气,竟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触。他施展出轻功,长身提气,几个冲天起势,就从谷底登上山顶。

    这些山对于别人叫山峰,对于从小在华山长大的墨语来说顶多算是山丘。华山群峰里随便提一座最矮的来,也要做这些山的爷爷。

    他站在高处简单辨别一下方位,就一路向南疾驰。至于王药师说的“往北走,离临安越远越好”的话语,他早就当耳边风。

    如果别人说什么,他就听什么,他就不是墨语了。

    他想回到温婉兮的藏身之处看看。

    虽然他知道,温婉兮不可能还在原地,即使在原地也有可能死了。无论如何他都想去看看,至少看过心死。

    王药师说这里离临安五十里左右,他盘算了一下,以他的脚力,半个时辰应该可以到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想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可是周围皆是郁郁葱葱的灌木植被,没看到半点人间烟火。

    他似乎找不到路。

    忽然远处响起一阵悠扬的笛声,笛声轻快活泼。墨语忙朝笛声的方向奔过去,远远地看见两个牧童骑着黄牛,吹着笛子,缓缓而行。

    墨语上前友好地对两个牧童笑笑:“笛子吹得不错啊!”

    笛声戛然而止,两个牧童看到突然冒出的墨语,很吃惊,怔怔地不知如何答话。

    为了缓和一下他们的紧张情绪,墨语再次笑道:“别担心,我只是过路的,想找个吃吃饭歇歇脚的地方,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哪里有?”

    其中稍大一点的牧童说道:“你是要喝酒歇脚,还是要吃饭住店?”

    “有什么分别吗?”墨语问。

    “当然有!如果你只是想喝口小酒暂且歇一会儿,那前面不远有个杏花村,路边有家杏花酒铺,那里的杏花酒很出名。如果你是想吃饭住店,就得往这边走,八里路外就是周家堡,是个集镇,有客栈,有饭馆。”牧童说着用手指指南方。

    “那我还是去周家堡吧,多谢小兄弟!”墨语谢过牧童,继续向南前行。隐隐约约的好像听到另一个牧童说:“这家伙真丑!”

    是说自己吗?墨语疑惑了一下,怎么会是说自己呢?正常情况都是别人夸自己长相英俊的,从小到大的都是如此。

    对自己的长相,墨语还是比较自信的。

    可是这周围没有第四个人啊?看来真是说自己,难道是因为自己没有洗脸吗?

    恰好经过一个水塘,何不洗把脸再走?

    墨语撸起袖子蹲下正要往脸上浇水,水中影像差点没把他吓死——

    水中反映出来的这个人是谁?

    剑眉入鬃,星眸明净,鼻梁高挺,唇红齿白,妥妥的美男子一枚。

    可是这满脸的麻子是来砸场子的吗?

    别人脸上的叫麻子,自己脸上的叫麻坑,麻窝。

    墨语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完了,真的毁容了!

    早知道是这样一个结果,还不如死在秦桧手里比较好。反正这个样子早晚也会把自己丑死。

    心里对王药师的感激之情一下荡然无存,甚至埋怨起来:这个干巴老头,为什么要想这么个损人的办法救我?还不如不救我,由我的命去闯,哪里我就一定会死哟?

    可是不用这个办法,还有别的办法吗?他只是提出方案,执行的主动权还在自己手里。

    于是又怪自己,骂自己是个糊涂虫,怕死鬼。

    想到以后自己都将顶着一张麻脸见人,不免伤心落下泪来。

    又想到秦非儿死了,温婉兮多半已死了,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都死了,而自己心已经死了,再不会爱上谁了,现在又成了一个丑八怪的模样,也不会再有人爱上自己了,这样倒也清净了。这样想又笑起来。

    一会儿骂,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时光永远经不起蹉跎,只一会儿的功夫,太阳已经西沉。

    罢了!罢了!还好除了容貌,身上的其它部分一样没丢。

    生活还得继续。

    为了不让这张脸吓到别人,也为了不让别人的表情吓到自己,墨语撕下一块衣襟把脸蒙起来。

    …………

    周家堡镇并不大。镇上像样的饭馆好像只有这家“贵客饭庄”。店内人满为患,墨语在店小二努力协调下才在二楼找到一张桌子坐下。是个靠窗的位置,楼下街道的热闹景象尽收眼底。

    店小二上来就噼噼啪啪报了一串菜谱,速度比放鞭炮还快。

    墨语确定没听清几个,也没兴趣追问。在秦桧府这段日子,山珍海味已吃成大白菜的味道。

    他吩咐店小二,随便来几样精致下酒菜,再来一壶好酒即可。

    一盘卤牛肉,一盘酱板鸭,一碟花生米,一壶女儿红。说是女儿红,也不知真假,反正江南都流行这个酒,走到哪里一说要好酒,就来女儿红。

    “公子慢用!”店小二放下菜就要走。

    “等等!”

    “公子还有何吩咐?”

    “喝一杯再走。”墨语说着倒满一杯酒递给他。

    “不敢!”店小二慌忙说。

    “怎么不敢?喝了!”

    “掌柜不让偷喝客人的酒,知道了要撵走的。”店小二有些为难地说。

    “悄悄地喝一口,谁知道!”

    “公子以为掌柜是吃素的啊!闻到酒味就惨了,以前就有偷喝的,被撵走了。”店小二笑道。

    “那客人要你喝呢?”

    “小人地位卑微,哪个客人会给酒喝哦”店小二笑道:“不过公子是个例外。”

    “真不喝?”

    “真不敢喝!”

    墨语对他招招手,店小二刚凑过来,墨语飞快从他额前上拔下一根头发丢在那杯酒里。

    “你们店里不讲卫生,头发都掉酒里了,还拿给客人喝,去叫掌柜的来!”

    “公子,你冤枉小人,明明是你从小人头上拔下丢在酒里的。”

    “谁看见了?”

    “这……这……”店小二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那你把它喝了,掌柜不问就算了,若要问起来,就说我逼你喝的。”

    店小二无奈,只得抬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完了咂咂嘴直说“好酒!好酒!”

    “要不要再来一杯?”

    “真不敢再喝了,小人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小人从来没喝过这么好的酒,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墨语摆手让他下去。

    店小一边走一边不停道谢,心里却是在说“真他妈的怪人”

    墨语从来都不是一个怪人,他既然这么做,就有他这么做的道理。自从有了被人在酒里下药的经历后,墨语的警惕性也随之提升,别人送来的酒,让他先喝最保险。

    为了不让自己脸上比天上繁星还多的麻子,麻坑,麻窝惊世骇俗,吃东西时墨语也没有揭下脸上的布。只是揭开一角喂东西进嘴里。好在人类天生就有特异功能,即便眼睛看不见嘴巴,也绝不会把食物喂进鼻孔。

    墨语一边自斟自饮,一边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们。白天太热,晌晚后人们都出来闲逛,街上竟比白天时还要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