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神手一脉 > 第十五章:登山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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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娃犹如迷路的小象,重新找到失散的象群:“真的?”

    “他想登上神界。”阿密特问,“是不是比你还疯狂?”

    黑娃仰头看天,望峰息心:“神界啊……遥远,不可触摸,但是,酷毙了!”

    “我们一样‘酷’。”一脉笑道,“很高兴认识你,可爱的小梦想家。”

    黑娃习惯性地伸出右手,意识到不对,又改换左手,说:“我叫韦福,你们叫我小福就行。”

    一脉弯腰同他握手:“我叫一脉。”

    “阿密特。”

    “爷叫无名烈。”阿烈急于显摆他那不怎么雄厚的财力,“小鬼,不论你想玩什么、吃什么、爽什么,费用全包在爷身上。”

    “谢谢你的好意。”韦福望向远方那座形似鼻涕的高山,说:“不过我正要穿越这座游乐园,前往狮子岛的鼻涕山,那才是我向往的所在。”

    “反正没……”阿密特欲言又止。一脉心有灵犀,替她讲了:“反正没什么要事,我们干脆与他结伴上山——这是你想说的?”阿密特开心地默认。一脉又道:“上山就上山,但得等消逝和小酒他们回来再一起去。”

    “我给他们打电话,马上就。”阿密特拨通电话,联络伙伴……

    “太好了!”韦福乐于让一脉他们随行,两眼因欢喜眯成一条线,“我也正想邀请你们一同登山,就怕你们没兴趣,没想到你们会先提出来。”

    “事实证明,我们相当契合。”一脉怎么看怎么喜欢这个孩子。

    约十分钟左右,众人集合,组队上路,去攀登那形状滑稽的鼻涕山。路上,韦福在闲聊里提及自己来自金牛岛的孤儿院,自幼跟哥哥相依为命。他五岁那年,兄弟分别,各自为梦想奋斗,多年未曾碰面。

    韦福只说哥哥想技压群雄,名列天下第一剑豪,可始终没提起他的名字,众人也就不再多问。他们不会想到,韦福的哥哥即是他们要寻找的“坤之结界师”——韦斯特。

    寒风凛冽,白雪飘飘,一行人走到山腰,天上的雪愈下愈大,便找起了容身之所。约过2o分钟,他们找到一个山洞避雪,并在洞内生火取暖,顺便吃了点事先购买的干粮充饥。

    烤火用的木头噼啪作响,火光照耀墙壁。查尔斯头一个觉察,洞中石壁似刻有文字:“你们看,那面斑驳的墙壁上似有人为书刻的图纹,形状偏像文字和符号。”

    达芙妮主动拿起一根火把,上前照明。众人像群蛾子靠过来,围观壁上留书。然而,纵使他们看穿了石壁,也无人知晓上面刻的究竟是何种文字?

    阿烈不怀好意地瞥眼,朝一脉咳嗽,暗示对方解答。他无非是想借此考倒博学多识的睡眼军师。军师面有忧色,内心忐忑,似乎从中看出了端倪?阿烈因而住嘴,免得自讨没趣。

    一脉也无暇与其抬杠——壁上覆盖的一层奇形怪状的刻文,叫他触目惊心!

    人间开元历918年.仲冬,孤受命于冥王森罗,亲率大军征讨人间界,兵锋所指,挡者披靡。本可在三月之内荡平人间,成为一世霸主。无奈时局骤变,哈迪斯于魔界动叛乱,弑主篡位,更囚禁王子路西法。为此,大军义愤填膺,誓要杀回魔界铲除哈迪斯。众怒难犯,孤只好班师返程,可依然心存不甘,故在此留书立誓:

    有朝一日定当重返人间,血洗一干下等种族,奴隶微贱的人类以供玩乐。

    魔界七大圣——鬼王——别西卜,留字。

    一脉忧心忡忡,瞬间的焦虑胜似热锅上的蚂蚁:冥王——哈迪斯,鬼王——别西卜,——人间界埋下好大的祸根……

    “你为何郁郁寡欢?莫非你识得上面的字?”阿密特问一脉。

    “我在东方时,曾学过一种源自魔界的文字,与此处的石壁刻文无异。”

    “魔界的文字竟刻在了此处,这是为何?”阿密特接着问。

    “留字者名为别西卜,乃魔界的鬼王,一个野心勃勃的侵略者。他觊觎我们这个世界,并付诸行动大举入侵过,时间大概在距今五百年前。”

    “切!害人家虚惊一场。”小酒说,“五百年前的家伙就算再厉害,也早死得一干二净了。说不定坟头的草都比树还高了。”

    “这话言之过早。”一脉回答,“传说,人魔两界的时间是混乱不定的。或许人间一年,魔界已过百载,又或许魔界一瞬,人间一月……假设传闻属实,那刻文的时间根本不能代表什么。

    “人间的常识定理不适用于两界乱套的时空。况且,魔族的寿命是我们的数倍乃至数十倍,当年入侵的别西卜至今仍活在世上,一点也不足为奇。”

    “此事姑且不谈,你们可曾觉,”阿密特说,“刻文内貌似还掺杂别种文字。字分作里外两层,字体迥异,相当容易区分。”

    阿密特用手给大伙指明差异:里层的文字图腾已遭人磨掉大半,又遮盖一部分,仅存三五个字符,以及一幅不连接的人像。画像断断续续,似个绿眼睛的人,单手高举类似战利品的级。这颗头颅不像人类,它长着蛇状头。

    “禁…忌杀神……”一脉准确地读出里层可辨认的几个字,“这是另一种远古文字——‘约束文’,又称‘神的遗珠’,源自禁忌一族。相传,他们是库尔族的——”

    轰隆……巨响震天!

    众人面朝洞外:他们谈话地音量过大,引雪崩,堵住了下山的归路。

    众人均步出洞外,惊见大雪轰塌封住道口,一时无计可施。“可能山神嫌我们太吵,既关门打烊,又不给出去了。”达芙妮打趣自嘲。

    小酒眼巴巴地望着那像杉树一样高、绵延数里的崩雪,随口道:“我们这群人,汤锅里煮过、烤箱内待过,不差这一回了——冒险爬上去!”

    “雪层松动仅声音就能使其塌陷,何况贸然攀爬?”一脉否决议题,“你这不是冒险,是给自己‘挖坟’。”

    以往碰上困境,韦福总会想起哥哥说过的话:

    当你面对着汹涌而来的现实觉得自己渺小无力时,不要灰心,不要放弃。这只是生命的一段篇章。做好你能做的,然后,一切都会好的。我们都将孤独地长大,不要害怕。

    这段话系他哥哥从桃色网站的论坛上抄袭来的。至于那种充斥爱欲的下流论坛怎会留下如此高明的足迹?不得而知。只能说,此般情况跟有人在茅坑里掏出金戒指是一个道理。

    阿密特瞧韦福面色镇定,便问:“小登山客,看你的了,帮忙想个办法解决,眼下就属你最有经验了。”

    “不要灰心,不要放弃。这只是生命的一段篇章。做好你能做的,然后一切都会好的!”韦福自信满满地说。

    “问题是我们此刻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困境并不是单单自我鼓励即可解决的。”

    阿密特的话使他下不来台,遂含糊其辞地回了句:“也对哦……”

    无名烈不禁质疑韦福的生存方式:“喂,小鬼,你不是每次遇到困难都靠给自己打气过关的吧?”

    “呵呵……”他傻笑道,“我运气向来很好。”

    众人皆哑口。

    作瞌睡状的一脉,拉起了眼皮,打破沉默:“阿烈,我有项伟大的任务要交给你。”

    显然,一展雄风的时机已到——无名烈矢志不渝:“屁大的事,交给我,安啦。”

    “你觉悟了,很好,快用火焰为大伙烧出一条活路。”

    “果然啊果然,英雄谁属,非我莫属。”无名烈大义凛然,趾高气扬地迈向挡道的雪域。一只手仿佛划亮的火柴,他通臂起烈焰,卖力融化积雪……

    过了3o分钟,满怀雄心壮志的阿烈,因潜力未被激导致火势微弱,仅烧出个衣柜大的雪洞。后面,等待的伙伴们已经耐不住寂寞开始打牌了:“叫地主,抢地主……”

    一个钟头过去了,无名烈已然精疲力尽。没办法,他能力不足无法达成任务。可要承认自己不济,他又确实拉不下脸来。人像悬空唱戏——上也不是,下也不是。而同伴们倒好,全似旧社会的地主,专心玩乐,对他不闻不问。

    阿烈心里不是滋味,兀自充大头,顶着满头大汗坚持不懈:“男人烧吧烧吧…不是罪!再强的人也有权力去疲惫……”

    “丢人现眼,你也习以为常了,我就不说了。”消逝奚落了阿烈一番。他看不下去,愤而飞身跃起,自落雪中抽出残玉冰刃,当空劈斩:“傲寒劈天斩!”冰刃顷刻收拢寒气,劈出百丈刀形,划破天空落于雪域。落刃激起苍茫雪花,仿佛打破了羽绒被。好不容易鹅毛落尽,即见拦路积雪从中裂开,一条康庄大道呈现于众人眼前。

    “一级棒捏!”小酒眼冒爱心,为消逝手足舞蹈,“人与动物果然不同,孰优孰劣立见分晓。噢耶!”

    无名烈给人抢尽风头,羞愤难当:“我插!你长不长眼啊?差点劈死老子!”他借故破口大骂,“顶你个肺!装什么大头蒜,也不看爷是何许人,一刀就劈下来……”

    他骂得正起劲,没注意到身后冲出一队猪群!胖猪将其撞翻在地,相继由他背上踩过。更可恨的是,它们居然欢快到哼着小调:“矮油雷滴,滴答滴,滴答滴,滴答滴答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