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余简 > 第八十七章 愿意为你改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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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飞驰的从水洼处驶过,溅起一阵泥水,路边的流浪狗,被惊的跑进昏暗的小巷中。

    安静的十字路口,因为下雨的缘故,人流量少之又少,半天碰到一个打着雨伞的的上班族,匆匆从街道那头拐进靠近十字路口街角的一家拉面馆。

    蒙蒙细雨越来越急促,身上很快被打湿。两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打捞起来的一样,走进拉面馆对面的游戏厅。

    时珩带着我左拐右拐,比我还要熟悉学校附近的地段,轻车熟路的找到一家游戏厅。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学校对面的小网吧?这里又这么远?

    他说,在那很容易碰到熟人,学生委员又查的那么紧,万一被他们逮到了可就麻烦了。

    我接过他递来的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庆幸自己今天没化妆,不然要变成女鬼了。

    “你一个校服都不穿的人,还会怕他们。”我讥讽的说,同时看自己要玩什么。

    他走到柜台,兑换了游戏币,分给我一半。“我当然不是怕他们,正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真要被抓了,你在把我拖下水真的麻烦了。”

    我耸耸肩,表示对我没用,不受打击。“说的太对了,能有自知之明不错。”

    “……要不要PK。”

    “没问题,你说玩什么?”

    “公平点,你来选吧。”

    我环视了一下各种项目的游戏,太简单的没挑战性,说难的根本没有。视线无意间看到那边有射击游戏,虽然极少玩,也算是会点。

    我走到射击游戏旁,指了指平台上放着的玩具枪说:“就它了。”

    “你确定?”

    “难道还有假不成。”

    他露出浅笑,确切的说笑的非常狡猾。“输了可不许哭鼻子,你不知道你自己哭起来有多丑。”

    我满脸黑线,他还真是无时无刻不黑我。拿起一旁的手枪,举起凑到眼前,定焦视线。“玩游戏还从来没有输过,敢玩吗?”

    “不如定下一个规矩,输得人要答应赢得人一个要求。”

    “没问题,开始吧。”

    前奏我还信心满满,有赢的希望,但到最后失败的次数越来越多,时珩反超我一大半。

    不知道他是故意放水还是什么的,原本可以直接干掉我,却一直拖延下去,直到时间过去一小半,他才收手。

    我败给了时珩!

    还是在我自吹说玩游戏从来都没输过,而这次真的是丢人丢大了。

    时珩放下手枪,侧头看向我。我深吸一口气,愿赌服输。“说吧,要我答应你什么条件?”

    他半歪着头想了一会,说:“我还没想好,先记着,等我想好了在告诉你。”

    我点点头,一脸无所谓。 他这人冷幽默,肯定不会说出奇葩的要求之类的,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要不要在玩会其他的游戏?”他摊开手掌,还剩下几十个游戏币。“不如一次性使用完。”

    “那就……玩它吧。”

    每个游戏厅都会有一两台打地鼠游戏机,时珩满脸鄙夷的看着我,指了指打地鼠游戏说:“就你这种智商,也只能玩五岁以上的游戏。”

    “彼此彼此,时珩小朋友。”我皮笑肉不笑,冲他僵硬的扯动了一下面部表情,然后专心致志投入到游戏中。

    一直说这款游戏幼稚的时珩小朋友,不停的在一旁指导战略。身高一米八七的他,在游戏厅内最为显眼,甚至被小姑娘围观拍照浑然不知。

    在时珩连续骂了我五次笨蛋后,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拿走我手中的锤子,手法相当老练。

    “还说我幼稚,自己玩的到挺嗨的!”我声音不大,随意吐槽他一句,谁知被他给听到了。

    “小时候就是在游戏厅长大的,接触最多的伙伴,就属这些冰凉的机器了。”时珩垂下眼眸,看不清眼中的情绪波动,被嘴角的笑容掩盖过去。

    我微侧头看向时珩,他眼中的冷漠,疏远,眸子冰凉没有温度,这样的一个人,他究竟是经历了什么变化?

    和他认识也算是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从他口中知道他的过去,尽管只有廖廖几句,却又被他嘴角的笑容掩盖过去。

    时珩究竟经历了什么,把一切情绪全部掩藏在笑容里。

    我很庆幸自己遇到了顾言,在我还未堕落到黑暗,深处地狱,承受着地狱之火的吞噬。还能保持理性,去看待这个本就是灰色的世界。

    “时珩,我突然不想玩了,回去吧。”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可能是不想勾起他不美好的回忆,又可能是我的,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点点头。

    去柜台把剩余的游戏币还给老板,换回现金,拿了钱准备走人,却被游戏厅老板叫住。

    “等一下,先别急着走。”老板手里拿着一个小公仔递给我,说:“这是你们刚才射击游戏的奖励。”

    我刚想说不要,却被时珩一个抢先。“给你的就拿着!”

    “小女孩才会喜欢的东西,你想要自己拿。”

    他拿走老板手中的公仔,霸道的将公仔在我怀里一塞,转身离开游戏厅。

    雨水还在持续不断,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下午一点半,天色阴沉的却像是晚上五六点钟。

    “咕~咕~”肚子很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可真够是丢人的。抬眸看了时珩一眼,发现他一脸冷漠脸,也就放宽了心。

    雨势越来越大,从毛毛细雨到倾盆大雨,只好站在游戏厅外的屋檐下躲雨,照这种情况,等雨停是不可能的,只有等雨势小了,离开这里。

    “咕~~”

    肚子又叫了起来,而我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也包括午饭。

    短短一分钟内,我俩神对话。

    “你饿了?”

    “你不饿?”

    “还好,只是你是几天没吃饭了?”

    “……从生下来就没吃过饭。”

    “对面有家拉面馆。”

    “嗯,我看到了。”

    …………

    安静的拉面馆内,只有两三个顾客光顾,阵阵拉面飘香味不断传入鼻中,我吸了吸鼻子,拿起一旁的纸巾擦了擦鼻子。

    鼻孔有点不透气,一定是淋了雨的关系。抬头看向对面坐着的时珩,他无论在什么地方,自身的光芒怎么也掩盖不住。

    “你还真是把洁癖发挥到极点。”我抬手打掉正拿着纸巾擦桌子时珩的手,面馆吃饭的两个女生,时不时往这边看。

    他停下手中的动作,下一秒从兜里掏出湿纸巾,将左手手面,我碰过的地方撒的一干二净。

    我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椅子上的公仔拍在他脸上,再把整瓶辣椒油倒在他头上。

    “你刚用这只手擦过鼻涕,难道不知道饭后洗手吗?余简你的智力真的有三岁吗?”

    “时珩你大爷的!”

    这时,老板端来两碗拉面,成功的阻止了一场即将拉开帷幕的战争。

    我出生湖南,一个吃辣的地方。当我将辣椒油一勺一勺往碗里加后,时珩微皱着眉。“放这么多辣椒油你就不怕吃多了脸上长痘。”

    “要你管。”我边说边往碗里又加上了两三勺,整个汤变成了红色。

    准备享用美味的午餐时,却发现碗里放了香菜。我不喜欢吃香菜,曾和顾言去学校街对面的拉面馆吃面时,碗里总是放香菜,而顾言的碗里也有。

    顾言知道我不喜欢吃香菜,总是任劳任怨的将我碗里的香菜一点点挑出来放到自己碗里。

    时珩见我不吃,有点好奇。“你不是快饿死了吗,怎么不吃。”

    “我说我不吃香菜,饿死也不会吃。”

    他看了看自己碗里,将自己未动的面和我对换。“还真是够麻烦的。”

    我微愣了一下,明明是冷血心肠的他,怎么会突然对我这么好?

    可当看到他眼里满是真意时,弯唇笑笑。“你不是有洁癖吗?这也敢和我对换!”

    “吃你的饭,怎么堵不上你的嘴呢。”

    “………”

    时珩并不吃辣,那是在多年以后后,我和他再次来到那家拉面馆,坐在同样的位置,点两碗牛肉拉面,一碗不放香菜。

    他当时笑着开玩笑说,那次放的都是辣椒油的拉面,害他在医院躺了两天。

    我并不知情,骂他怎么不说,不吃辣干嘛非要和我对换,死要面子活受罪。

    他只笑笑不语。

    可能是太饿的原因,那次的午饭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香的一次,最饱的一次。

    下午三点,雨已经小了点,出了拉面馆,忽然发现时珩的脸色有点难看,询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他摇摇头,恰巧从对面驶过一辆出租车,伸出手,出租车停在我俩面前。

    时珩很绅士,替我拉开后车门。“回家吧,趁雨小了。”

    我侧头看向他,“你呢?你怎么回去?”

    我又是不知道,这里偏僻,很难打到车,偏偏又下个雨,他难不成会有人接他?

    “嗯,不用担心,有人接我!”他弯唇笑笑,细碎的刘海下,双眼深邃黝黑,很容易陷进去。

    还真是被我猜对了!我将手中的公仔递给他,他并没有伸手去接。只说:“先寄存你那里,等我有时间了再去拿。”

    我收回手,坐上车,摇下车窗,透着一层薄薄的雨雾说:“再见!”

    “再见。”

    我说了到的地方,司机缓缓将车发动,回过头透过车窗,他身材挺拔的站在拉面馆屋檐下,冲渐行渐远的车子摆摆手。

    直到车子消失在街道转弯处,下了雨起了一层雾气,街道朦胧的看的不真切,时珩最后的一道防线崩溃,脸色变的煞白,整张脸痛苦的扭曲在一起。

    半蹲下来,额角的汗水啪嗒啪嗒的顺着脸颊滴在地上,从兜里掏出手机,打给熟悉的人后,电话接通后,艰难的说了所在的位置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