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女生小说 > 要氏传奇 > 第一百二十一章 灵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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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必能如你所愿!”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天花板上传了过来,我们正寻找着声音的来源,却见一只体型硕大的黑色藏獒,顺着楼梯快速地蹿了上来,直接就向丁丁猛扑了过去。

    丁丁正努力地想咬断聂春脖子,突然觉得身后有一股猛恶的腥风扑来,仓促间已经来不及转身,只得把肥硕的身躯向侧面用力一扭,凶猛的黑色藏獒瞬间擦身而过,扑了个空不算,还重重地撞在了墙上,二楼空间顿时砖石飞溅,尘雾飞扬。。

    我们只觉得二楼空间像爆炸了一颗闷雷似的,都被震得站立不住。这只藏獒看上去并不是特别肥壮,怎么会整出这么大的动静?

    再看丁丁,已经与那只坦克似的藏獒狂吠着撕咬在了一处,它的躯体虽然因为吞噬了大批毒素而变得异常肥硕,但是仍然只是黑色藏獒的三分之二大小。

    尽管如此,丁丁却毫不吃亏,双爪搂住藏獒脖子,张嘴咬住耳朵死死不放,疼痛难忍的藏獒拼命地甩着巨大的狗头,却怎么也甩不脱丁丁。

    再看一旁的聂春,尽管仍然被爬满全身的指甲狗弄得动弹不得,但是模糊的身体却已经渐渐地清晰起来。

    就在这时,聂春头顶上的那块天花板突然裂开,从里面飞出了无数的黑色蝙蝠,顷刻间就把聂春的身体围了个水泄不通,随着旋转速度的不断加快,竟然把聂春的身体渐渐地抬离了地面,缓慢地向楼梯方向移动。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插手,只得都盯着要德铮。看他如何应对如此诡异的局面。

    “想跟我玩声东击西的伎俩,真是自不量力!”

    要德铮冷哼一声。合起双手搓了一搓,手掌心竟然腾起了一簇紫红色火苗,很像是化学试验室里的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因为我们都在瞬间闻见了一股淡淡的酒精燃烧的味道。

    要德铮先是一声唿哨,丁丁闻声立即松了嘴跑到他的身边,那只凶猛的黑色藏獒突然间没了对手,愣了一下才追着丁丁的屁股扑了过来。

    只见要德铮手掌一扬,紫红的火苗竟像子弹一样击中了黑色藏獒的头部,把个体型粗壮的藏獒打得原地翻了个跟斗。火苗迅速蔓延开来,霎时就把黑色藏獒变成了一个巨大火球,被烧得满地打滚,发出极其瘆人的惨厉哀叫,把我的耳朵震得嗡嗡作响。

    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也在此时出现了,那无数紧紧包裹着聂春身体飞舞的黑色蝙蝠竟然像喝醉了酒似的,一下子就散了阵型,在宽阔的二楼空间里胡飞乱撞,有些蝙蝠直接向墙上撞去。登时就是筋断骨折;

    更有几只飘飘忽忽的蝙蝠,甚至飞到浑身燃烧的黑色藏獒身上,立马就引燃了皮毛,变成了一只只紫色火鸟四处乱窜。结果就是把更多的蝙蝠引燃,于是整个二楼空间顷刻间就成了一个奇异的火场。

    “您用的究竟是酒精还是凝固汽油弹,怎么燃烧得这么霸道啊?”在熊熊火光中。我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悠然自得的要德铮,心里也说不出是崇拜还是鄙夷。

    “比你说的那些玩意都厉害百倍。这是我费了十年心血研究出来的精华,世上独一无二的火焰。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灵之火。”

    “灵之火?这名字是挺萌的,不过它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呢?”我的好奇宝宝的毛病又在不恰当的时候犯了。

    “先等一下,”也许是心情大好的缘故,要德铮倒也并不跟我计较,他走到又重新变得一团模糊的聂春面前说道,“你可以不仁,但我不能不义,既然救你的人被我打败了,那我就网开一面,暂且留下你的性命,你就先在我的灵瓶里反省一阵子吧,什么时候要星回来了,我再放了你。”

    说着就敞开衣襟,一声唿哨,爬在聂春身上的指甲狗霎时变成了一道金黄色光芒,呼啸着钻进了要德铮的衣袋里。

    要德铮随即打开磨砂瓶口,又用手掌在半空中把已经模糊成人形青烟的聂春搅拌了一番,直到变成了一团灰青色的雾状气体,才用瓶口接住,瞬间就全部吸了进去。

    要德铮看了看四周的情形,那无数燃烧的蝙蝠都渐渐被烧成了虚无,只有那只黑色藏獒仍然在剧烈的燃烧中不断地翻滚着惨叫着。

    “他倒还真扛得住我的灵之火呢,也罢——”要德铮转头对我笑道,“你刚才不是问我灵之火能厉害到什么程度吗,我现在就告诉你。”

    “灵之火顾名思义,就是燃烧灵魂的火焰,也可以叫心火,在三维世界里虽然看不见,但是却可以与任何形态的生命体发生燃烧反应,而且不是普通的炭化燃烧,它可以把任何生命烧得连烟都剩不下,真正的变成灰飞烟灭,一片虚无。”

    “任何有贪念的真灵都不能接近灵之火,因为这不是真正的火,而是由无数细胞大小的嗜灵虫结合而成的,它们对贪灵的味道有特殊的嗜好,这是咱们要氏祖先在龙脊山古洞中留下的精华,而把嗜灵虫结合成一股可以随意掌控的火苗,则是我在德国实验室十年磨砺的结晶。”

    “嗜灵虫?丁丁是噬灵犬,它们之间难道也有关联吗?”我的脑子一转,马上就想到了新的疑点。

    “当然有关联,”要德铮从容地看着黑色藏獒身上的火焰愈来愈烈,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丁丁本是我从小养的一只普通吉娃娃狗,今年已经三十一岁,早就过了狗狗自然死亡的极限年龄了,是我用其他方式延长了它的寿命,并可以随我穿梭于灵界内外,既然我发现了嗜灵虫,当然也要给我的丁丁增加一种制敌的力量了。”

    “那些指甲狗狗呢,它们的丁丁的后代吗?”

    “丁丁至今还是个处男呢,怎么可能有后代——那些指甲狗嘛,自然是我在嗜灵虫基础上的衍生产品了,专门用来克制那些滥用毒物的混蛋的。”要德铮洋洋得意地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