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死神代理员 > 第五十三章 所谓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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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晨,李云梦早早的便从自己那冰凉的床上爬起,走进了卫生间。

    实际上,她一夜没睡。

    只要一闭上眼睛,她的脑子里便会浮现出林墨离开时那默然的背影。心,便揪着似的疼。

    她知道,这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被伤到了。

    泪珠,因这股疼痛,犹如瀑布一般,止不住的落下。

    而最令她心凉的,是那个一夜都未拨通过的号码……

    那,仿佛映照着什么东西,已经渐渐地离她而去了。

    站在镜子前,李云梦呆呆的看着里面的自己。

    平时总会梳得整齐漂亮的乌黑秀发变得乱糟糟的;美丽的大眼睛里光彩暗淡;红肿的眼眶似乎在无声的告诉别人,她刚哭过。

    此时,她不是那个总是表现得美丽大方,气场十足的女王大人,只是一个伤透了心的憔悴女人罢了。

    如果换作以前,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是这般模样,定会尖叫一声,然后赶紧把自己弄得美美的,然后再去补个回笼觉。哪怕因此需要请假不去上班,都在所不惜。

    但现在……她却没有这个心情。

    没有那个他来欣赏,那么她再美丽又如何?给别人看吗?

    不,她只想给他看,仅此而已。

    呆呆的站了半响,她拧开水龙头,捧了一把冰冰凉凉的水洒在俏脸上,并默默的告诉自己:李云梦,你要坚强。就算林墨不喜欢你了,厌恶你了,你也有很多人追。为他这么伤心,完全没有必要。

    是的,完全……没有必要。

    咦……

    但,那个与自来水一起被冲下去的,又是什么呢?

    也是水吗?

    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随意的摸了摸秀发,没有化妆,她穿上衣服,便匆匆地的出了门。

    她要去上班了。

    只要忙起来的话,自己就能忘掉这些事情了吧?她如此想到,有些天真,有些……傻。

    平时这个时候,她一定会迫不及待的赶去林墨的家里,然后叫那个懒虫起床,陪着他一起晨跑。

    她喜欢看着他在晨曦下的坚毅侧脸。那样,才能让她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快乐。

    虽然日子过得非常平淡,但就算这样平淡一辈子又如何?只要,有他陪在自己的身边……

    但今天,她却不敢去了。

    她怕,怕自己去了之后,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的背影。

    那样,她会彻底绝望的。

    而现在……起码,她的心里,还存有一丝丝的希望。

    尽管那丝希望,也只是她的自欺欺人而已……

    来到外面,她径直往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去。

    至于那辆红色小轿车,她已经把钥匙丢在了家里,并且以后也不准备再去驾驶它。

    只要一想到那辆车的意义和由来,李云梦便会感到一阵恶心。

    她觉得,如果自己是一个男人的话,一定会亲手砸了它的。

    李云梦对自己的母亲感到失望,却并不恨她。毕竟,母亲也是为了自己好……用她自己的方式。

    她恨的,是强行挤入她的生活中,并破碎掉自己心中美好的它和他。

    但,当她走出小区的大门,来到街外面时,一个令她怎么也没想到的人影,却映入了她的眼帘。

    叶鑫……

    这个男人正捧着一束红艳的玫瑰花,背靠着银白色的名贵跑车,帅气的脸庞正对着她微笑。

    这一幕,和当年的那一幕相比,是那么的熟悉。

    可是……

    她愣了愣后,下意识的扫了一圈周围,然后眼神黯淡的低下了头。

    是的,可是那个男人,他却不会再像那天一样,从天而降一般的带走她。

    他不会来了。

    这时,叶鑫也看到了李云梦。他眼神一亮,立即走上前来,深情款款的对她说道:“云梦……我发誓,我对你绝对是真心的!你看,伯母都已经答应了,你就给我一次爱惜你的机会,嫁给我吧!”

    说完,他单膝跪地,双手把手里的玫瑰花送上。

    不说是否真心,但这副样子,却是真的做足了功夫的。

    然而,对于他那诚意十足的表白,伊人却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不仅没有接过他手里的玫瑰,反而还偏过头,冷冷的说道,“你走吧……就算你说服了我妈妈,但我是绝对不可能答应你的,所以你死心吧。还有,以后也别来缠着我了。”

    叶鑫愣了愣,他没想到李云梦居然拒绝得这样干脆。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只是小意思,这种类似的场面,他经历多了,有的是经验。

    他明白,美女一般都是需要甜言蜜语来哄的。而且只有死皮赖脸的缠着,才是成功的秘诀。

    这么想着,只见他依旧跪在地面上,满脸深情的看着李云梦,咬着牙坚定的大声说道,“云梦,如果你今天不答应的话,那么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一直到你答应为止!”

    他相信,自己这段话一出,就算李云梦没有立即被打动,也会在心里有些犹豫不决的。而且,在他故意放大声说话之后,已经有一些路人好奇的目光投向了这里。

    这样一来,一般脸皮薄的女人,哪怕不喜欢他,对他没有好感,也会因为不好意思而不再硬下心来继续对他冷眼相向了。

    叶鑫的嘴角闪过一丝自信微笑,因为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包括说通李母把林墨气走,然后自己乘虚而入……这些,都是叶鑫早就计划好了的。

    那个林墨,李云梦这个美人却整天都只围着他一个人转。叶鑫对此,早就眼红嫉妒的很了。

    不过相比起周博,他虽然年轻许多,但因为家教严厉的缘故,却反而比后者更有自制力一些。

    不过,再有自制力,这么多年的追求未果,叶鑫也忍不住急躁了起来。

    越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得到后却反而不再珍惜。这,或许就是讲的他这种二代公子的心理吧。

    反正他自己承认,他就是这种人。

    所以对于李云梦,他只是抱着一种纯粹的占有欲罢了。就算对方真的嫁给了他,在他玩腻了对方后,早晚都会找个机会把她一脚踹开的。

    这种事情,他已经做过不知道多少遍了,熟练得很。

    在叶鑫的观念中,女人……永远都只是他刺激生活的一部分罢了。能满足他的**就可以了,至于爱?那是什么?

    虽然他只是一个没有多少真才实学的二代公子而已。但从小就生活在尔虞我诈和互相算计的环境中的他,对所谓的‘爱情’根本就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

    那种不知所谓的的东西,只不过是那些悲哀的平民们在得不到他们想到的物质生活后,对美好生活的幻想中,产生的幻想之物罢了。它,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只有利益……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所以他平时最喜欢做的事,便是用金钱去破碎那一个个看似牢不可摧的爱情。

    每当成功之后,叶鑫总会从心中升腾起一股由衷的成就感。比他炒股票赚了几百万,或者是晚上同那些其他的二代公子们飙车都要来得强烈的成就感。

    看吧,蝼蚁们!这个被他踩在脚底下的东西,就是你们口中所谓的神圣的爱情!

    他冷笑着看着它。

    怀里还抱着刚刚用金钱弄来的‘爱情’的产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叶鑫的心理,已经有些病态了。

    但,在这个社会里……又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是完全正常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