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女生小说 > 仙有千千劫 > 第二卷 修仙门派 第四十二章 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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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商州

    商州最初只是一个商贸发达的小城镇。来往的商旅都会途经此地歇脚,同时也贩卖所带物品,补充自己急需,时日久了,小城镇成了大城市,也没有起别的名,直接成为了商州,其经贸发达之处比之宁远不相上下。

    离开宁远之后,逸梦就和天黎来到了这里,之所以选择商州暂时落脚,是因为这里有一种特殊的植物,刚好可以解毒。

    在天黎的帮助下,逸梦总算知道自己当初炼制的药丸到底哪里出了错,五华草放的太多了,以至于它和紫叶花混合作用,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毒素,楚云歌的记忆之所以出了问题,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毒素的侵扰下,他的记忆会越来越不好,并且逐渐衰退。最坏的结果是成为白痴,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个记忆混乱的人。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救。逸梦知道后咋舌不已,想来楚云歌若是清醒,定会选择在紫叶花营造的美梦中死掉,也不想自己变成白痴的吧!

    不过,想来他以前的性子还好,就算清醒了也不会找自己麻烦的吧!曾有那么一刻,逸梦想着就让他这样好了,也免得他清醒了之后跟自己算账,但想到那共生,若是想要解除,还是应该救醒楚云歌的好。

    于是,就来到了商州寻找那不太好找的紫苔。

    商州附近有一个山谷,常年都是阴暗潮湿,那里生长着一种绒绒状的紫苔,浅淡的紫色很容易就与普通的青苔混在一起,因为不可食用,倒也完好地保存下来了不少,可供药用,却也仅限于修仙界来说。

    紫苔其实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做“仙人草”,可惜,它的颜色注定了在被逸梦看到的那一刻就要更改名字,既然是苔藓类的植物,又是紫色的,不如就叫紫苔好了,形象贴切。

    修仙界有很多草药的名字都是非常不生动形象的。比如这个仙人草,谁能够说出紫色的苔藓到底哪里像仙人又是哪里像草了?再比如那个五华草,既没有五种颜色,也没有什么光华,与其叫五华草倒不如叫无花草,反正好歹还是是根草。

    逸梦的这些腹诽也曾说给天黎听,把天黎笑得肚子疼,他还真的从来没有听过有人抱怨这个。

    其实,这也就是逸梦的先入为主,若是她不知道苔藓是苔藓,只知道仙人草,自然也不会认为把奇特的苔藓叫做仙人草有什么不对,偏偏她好歹学过生物,知道一些植物科目,也自然有了这样古怪的抱怨。

    “这种算是异类吧,要不然就是异变品种……”逸梦一边嘟囔着,一边弯着腰在大片的青苔中寻找异种,再用以前周翼教的方法辨认其到底是多少年生的。

    修仙界有很多的丹药方子都有问题,中医还要讲究一个几两不是,怎么修仙界的方子就只说年份哪,这也无怪她会放多了药材。

    “逸梦。你又在嘀咕什么呐?”天黎把那些话都听在了耳中,做出的反应只是无奈一笑,自己的妹妹怎么会有这么多古怪精灵的想法呢?

    “我是在说,你看咱们现在的样子,知道的这是在寻找草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插秧哪!”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都在阴暗处,看得久了,还真是有些不辨青紫。

    “你不是说楚云歌挺厉害的吗?不如让他来找吧,他一定可以很快找到百年生的紫苔!”逸梦徒劳无功了一上午,再不耐烦这种大海捞针的行为了,她宁可雇人过来采摘紫苔,唯一顾虑的是普通人无法分辨年份,容易造成紫苔的一次性灭绝。

    “我本来就是那样说的啊,是你非要自己来找,说什么要弥补错误,其实你直接告诉他了就可以,他已经开始意识到记忆有问题了。”

    当日离开宁远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狼狈出逃,陈易天送来了消息之后,逸梦还是决定去救人,楚云歌又在那时刚好出现,于是成了最得力的人选,用逸梦的话来说就是免费的劳动力,神不知鬼不觉地救走了准备自尽的方素心,还用障眼法造成了方素心已死的假象。

    在那之后,母女二人见面,不过几句话就解开了心结,方素心选择回到苍麓园生活,楚云歌再此成为了搬运工,护送其前往。而逸梦则和天黎来到了商州,想办法给楚云歌治病,然后解除共生。

    这期间,逸梦最伟大的发现就是那墨绿色的衣衫残片了,因为有了天黎在身边,逸梦也敢尝试一些行为,比如说再次把自己的鲜血滴到那布片上看其变化,在滴血的同时,也尝试用灵气驱动,结果,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那片墨绿竟然化为了一道光,融入了逸梦的身体之内。

    天黎见了也是莫名其妙,搜遍记忆中也不见有关这墨绿衣衫的一点儿说明,好在,逸梦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但她隐隐觉得这布片定然和灵山有关。有时间应该回灵山看看。

    “我这不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诚意吗?”逸梦反驳着说,却也没有耐心继续找下去了,眼睛都花了,看什么都是一片绿色光圈,“我想还是换个方式显示诚意吧,这也太虔诚了一些吧!我都被自己感动了!”

    逸梦说着就坐到溪水边儿休憩,鞋子一脱。提起裙角,纤小的脚丫浸泡在冰凉的水中,不时还有一两条小鱼过来亲吻她的脚,害她一阵阵娇笑,泼得水花四溅,双手往后一撑,仰面看着蓝天白云,“真是美好的日子啊!”

    同样的天空下,在宁远感受最多的就是压抑而虚浮的繁华,反倒是在这小山谷中,才真正觉得平和安静。舒适惬意,这是不是说,自己这种人生来就不是大家闺秀的命运,倒是乡野丫头更加适合自己的性子。

    主角歇息了,作为陪衬的天黎自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楚云歌劳心劳力,跟着来到了溪水边儿,懒洋洋地躺下来晒太阳,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皮肤足以让人艳羡不已。

    逸梦看天黎躺下,自己也躺了下来,头枕着胳膊,面朝着天空,看云彩随风变幻着形状,惬意得闭上了眼睛,似乎要睡着一样。

    天黎见状拿出了些许灵石,放置在逸梦的身边,布置了一个小型的聚灵阵,让她凝聚灵气,虽然缓慢,却胜在自然,天狐一族不比一般的人类修仙,他们成仙本来就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换句话来说,成仙就是他们成长的一个阶段,若不是因为血脉不纯,生来便应该是仙的。

    形神俱妙,无生无死。对凡人来说是一种追求,但对他们来说,却也只是一种常态,这便产生了一个本质上的差异,不可同日而语。

    逸梦没有内丹,她便失去了天狐最大的优点,但她的容貌绝美却又是天狐血脉之故,比起天黎最后的形神内敛,她的美是外放的,还远远不成气候,却足以对凡人和一般的修仙者产生****。

    最近,天黎隐隐觉得修为有突破的迹象。他体内也有一半凡人的血脉,每日的修炼不过是要借助灵气驱除那一部分杂质,而上次逸梦舍弃本命精血的救助让他的修为大进,若不是当时没有内丹在身,突破也是瞬时的事情。

    在灵气稀少的世俗界,这样的突破极为难得,而这次若是真的有了进境,他就不能够再陪在逸梦的身边了。

    如阴灵魂魄不可停留于此界一样,三界之中有属于自己的准则。

    普通人所谓的成仙就是进入天界,主宰一方生长,若天界为一国,天界的仙人则为割据的诸侯,各有领地。而入魔,若说是堕入鬼界,倒不如说是将有大乱的天劫。

    心念为魔,并不拘于身份,便是仙人也可堕入魔道,对仙者来说,这便是天劫。

    一亿年一大劫,如今便是天界的大劫之期,天崩地裂尤不为过,神魂俱灭也不稀奇,记忆中的劫火连天,焚烧了一切自命不凡的仙者,连同那地也成了焦红,每每想起,惨烈之景都是震慑心神,要怎样才能够从这大劫中逃脱?不得不说,自己的父亲还真是好有本事。

    楚云歌也是从那里逃离的吗?楚云歌的修为并不属于这一界应该有的,还好他懂得隐藏,行事低调,不然,怕是这一界也要崩坏了。本应到天界的人滞留在此界是要出大乱子的,他应该不是没有度过天劫的吧!

    天界的劫火不焚烧掉一切是不会停止的,也不知道如今怎样,若是修为提升,便要进入天界,当年父亲逃离的通道不知如今还在不在,又要到何处寻找,都是问题。天黎并不想付出强行滞留此界的代价,他付不起。

    天狐一族有一点比不得人类修仙者,天狐的天劫很少,基本没有,但若是一旦出现,便是无法度过,轻者丧失掉全身修为,沦为普通的狐狸,任人宰杀,重者则是神魂俱灭,连元神脱体而出的可能都不会有。

    这个缺点严格限制了天狐一族的数量,并且也使其在争斗中处于不利的位置。天黎的父亲就是争斗中的失败者,因为他不争,所以被驱逐下界,若不是因为这个巧合,他怕也要葬身在劫火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