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女神教父 > 第三百零九章 牛仔裤代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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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娱乐公司,金英敏办公室内。

    认真阅览完这份代言邀请简函,林允儿拿着简函笑着问两人:“请问一下,这份邀约文案是谁写的呀?”

    两人对视一眼,名叫金宁的女店长举手回道:“是我写的,不好意思,我没念过什么书,是从车间小妹一步步爬上来的,我的作文水平不高,所以我…”

    挥挥手打断金宁的话,林允儿说道:“金宁代表可能是误会了,允儿并没有轻视您文笔的意思。虽然这份文案里没有多么华丽的词藻,但是我觉得它表示的很实在,起码没有把自己吹的天花乱坠的不是么?简明扼要不浮夸,是我喜欢的节奏。对了,竟然拿我的事情开涮,亏金宁代表想的出来呢,不过,嘻嘻,允儿愿意成为ler的形象代言人。好啦,ler的诚意我接收啦,接下来的代言要求和经济问题就请两位同我的经纪人和我们公司的代表谈吧,你们谈,我听着就好。”

    实际上代言要求和经济问题(代言流程及代言费用等事宜)在此之前双方都已经谈过,彼此均已达成共识,就等林允儿回来点头然后签约。

    代言要求主要针对林允儿,而经济问题则针对ler。

    经济问题指的就是代言费,总代言费为160万元人min币(2亿韩元),只要林允儿点头并在草议(简约,非正式代言合约)上签字,那么她立刻就会先拿到一张5000万韩元的现金支票。正式签约则要在随后进行,毕竟签约之前先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宣传,而且此次代言还要开媒体发布会。

    正式签约的同时,余下1.5亿韩元的代言费将一次性付清。

    代言要求就是对林允儿的‘限制’了。作为代言人,林允儿必须得遵照合约章程照章行事。

    代言企划书林允儿大致看了一遍,内容也没什么。

    不说正常的代言(宣传)活动,ler之所以会出这么高的价码,无非是想买断林允儿韩国及天-朝范围内的肖像及姓名使用权(仅限ler代言项)。

    意思是说林允儿不止是ler牛仔韩国地区的代言人,同时也是ler牛仔天-朝地区的形象代言人。若有需要,林允儿还得飞去天-朝为ler进行宣传活动。

    两个地区的代言,对应林允儿现如今的这点儿名气和商业价值,160万元人min币已着实不低。虽说这个价钱对天-朝那些代言费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min币的大明星们来说着实偏低。

    本次代言期限是一年,肖像姓名使用权自然也是一年,代言到期后,视双方情况决定是否续约。且在代言期内,林允儿不得另外代言其它牛仔品牌,也就是说在今后的这一年时间里林允儿除了牛仔服饰(ler)以外,其它类型服饰可以随便代言。

    总体来说,这份牛仔裤(装)的代言合约对林允儿而言是相当宽松相当照顾的,说白送钱是有点夸张,却是一点都不苛刻,几乎就没什么限制。别说是林允儿个人代言,就算是少女时代集体代言那也赚大了。可别忘了少女时代第一份酸奶饮料广告其代言费才区区1200万韩元,刨去抽成扣掉税每人分到手的也不过30万韩元而已。

    这份代言合约一公布,还不得把同公司艺人的眼球给惊飞?

    这份代言合约拿回去,还不得把八只给羡慕嫉妒恨懵逼了?

    …

    双方洽谈代言事项期间,少女时代方面又陆续接收到了几条消息,这些消息从面儿上看确实是对少女时代有利,而实际上呢?

    助理经纪人反映说那些因暴力事件而下架的各处的画报海报又给上架了,一些音响店的少女时代出道单曲cd也暂停退货,渠道音源mv什么的基本上也都给归位了,还有一些其它的有关少女时代的东西也都在主动恢复当中…

    另外,先前那两家单方面强行解约的厂商(酸奶饮料和校服)又找上门说可以续用少女时代,说之前的状况是个误会,希望s.m方面能够理解,如果少女时代答应继续代言,那么相应的提高一点代言费也是可以的云云…

    对此,都不用林允儿去作表态,南相勇就给直接回绝了:说用就用说弃就弃,当我家艺人不值钱啊?呵呵,我们可高攀不起你们,你们爱用谁就用谁去吧。

    当然,南相勇会展现出这样的姿态也是金英敏授意的,毕竟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利益,他一个经纪人是没有资格去作这种决定的,哪怕他是个经纪人室长。

    对s.m公司而言,这种不讲原则不讲情面不按章程走不照规则来的‘垃圾’厂商,拒了也就拒了,拒了也不会觉得惋惜,怎么说也是对方不讲究在先,就算给强硬的拒掉,谅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关键是不差那点儿可有可无的代言费。

    话说他们这种毫无担当与责任心的烂商,永远也成不了气候。

    再有就是之前那些主动取消和被动取消的通告和行程也都相继表示说想让少女时代按照事前双方的约定去进行去完成,说希望她们不要被一些因素影响,让大家以正面积极的心态该怎么上(通告)就怎么上该怎么跑(行程)就怎么跑…

    其实这些所谓的通告行程对s.m公司对少女时代来说几乎一点实际利益都没有,完全就等于是走过场走过程,其中的几个小综艺哪怕出演了也是一毛钱拿不到,免费去给人家衬场面的,说白了,就是义务出演,重点是那些节目没啥名气,上了也白上。

    若说暴力事件之前金英敏南相勇为了要帮少女时代增加曝光积累名气还多少注重这些小通告小行程的话,那么暴力事件之后对这些就完全可以忽略甚至是无视了:现如今全韩国都认识允儿都知道少女时代了,我们现在差的不是名气,而是人气和商业价值,你们那些小通告小行程的,又能给我们带来多少人气多少商业价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