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历史军事 > 明末从军行 > 第四章 明末枭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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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举动将郝叔虎的一愣一愣的,大睁着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刘云书也是一脸震惊,他从原先的记忆中知道李大雷力气很大,但没想到这么大,这一头大肥猪虽然被放掉了血,到少说至少还有百十多斤。

    “好气力,果然是英雄出少年。”郝叔一脸惊叹,遂起了爱才之心,在他看来,李大雷目前还尚未及冠,加之长期吃不饱,但却有如此气力,郝叔小时候家境殷实,读过几年私塾,年青时又曾追随师父走南闯北,见过大世面,认识许多人物,他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不是一般人,而且如今乱世当道,此子将来绝非寻常之人。想到此处,郝叔接着道:“少年郎,可愿去军中效力,我可代为引进。”

    “能吃饱吗。”李大雷瓮声瓮气的问道。

    “呵呵,当然能,而且天天都有热腾腾的白馒头吃。”郝叔呵呵一笑,就像拐卖儿童的人贩子,继续诱惑到。

    一听说天天都能有白面馒头吃,李大雷颇为意动,但还是忍了下来,转头可怜巴巴的望向刘云书,显然是非常想但又无法做决定。

    刘云书一听到郝叔的话语就暗到糟糕,要是和平年代当兵就当兵,反正是混日子,但现在是什么时候,明末啊,天天都要打仗,一不小心就一命呜呼了。

    郝叔也看到李大雷颇为意动,但又看向刘云书,心道这这小英雄怎么这么听刘二狗的话,他心中是瞧不起刘二狗这种墙头草的。于是也转头看向刘云书,在他想来这种好事,白痴才不会答应。

    “呵呵,郝叔说笑了,他这窝货哪有什么本事当兵爷,还是算了吧。”刘云书赔笑说道。

    郝叔不高兴了,他本来就看不起刘二狗,没想到这个怂货竟然敢逆他的意,当时脸色就一沉,怒骂道:“你这贼子,自己不行,难到还看不得他人好,他有没有本事,我还看不出来,我虽不才,但也练过几招,他若经我调教一番,将来定会是一大将。”见刘云书还想再说,郝叔怒不可遏,道:“此事就这么定了,你若在多说一句,看我不打死你这狗贼。”在他看来,刘云书只不过是想拖着李大雷而已,好为自己牟利。

    郝叔曾经也是江湖中人,练过几年拳脚,杀过人,身上自有一股剽悍之气,此刻向前踏出一步,怒视刘云书。

    刘云书只觉一股杀气扑面而来,他本来身体就瘦弱,前世也没见过杀气,被人气势所迫,竟不自觉地向后退了数步。

    不过霎时间,他便回过神来,心中是又羞又怒,我不过装了几天孙子,你们这帮孙子还真把老子当孙子了。

    刘云书抬起头来瞪视对方,向前踏出一步,深息一口气道:“孙子言,兵者,乃国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知道你听不懂这种神一样的语言,我也一样,现在说点咱俩都能听懂的人话。”郝叔皱了皱眉头,正要说话,刘云书打断他到:“两军对垒,拼的的是人品,赌的是运气,军阵之中,长枪如林,钢刀似雪,你纵是练就绝世武功,神功护体,千刀砍来,万枪刺去,你如何招架得住,别说成大将,恐怕立马变筛子。”郝叔本不同意刘云书那番人品运气论,但听到后面,心中却又感到确实如此,不由听得更仔细了。

    刘云书喘了一口气,心道这样说话真他娘的费劲,不过见将郝叔忽悠的一愣一愣的,心中却是一阵舒爽,李大雷此时也搞明白情况,站在刘云书身后怒视郝叔。

    刘云书缓了口气,接着忽悠道:“李母临终之时,将蜀国,额,不对,记岔了,重来,李母临终之时,将其子托付与我,让我照顾好他,给他取个婆姨生个娃,平平安安度过一生,可你却要他从军送死,你对得起他的母亲吗,难道你要看着老李家唯一的一根独苗绝后吗。”

    对于其中一点,郝叔感到很无辜,自己又不是李大雷他爹,怎么就对不起他母亲了。

    刘云书每说一句,就向前走一步,现在已经走到郝叔面前了,此时话语说完,气势一泄,看着面前比自己高好几十公分,身材宽一倍有余,胳膊粗两倍的中年人,一阵发虚,暗骂自己太过得意忘形,但后退吧,又感觉太怂,只好在心中祈求佛祖保佑,保佑自己不要挨揍。

    只见郝叔怔怔的看着刘云书,脸上神情相当精彩,而后,哈哈大笑起来,一巴掌拍在刘云书肩膀上。

    刘云书看到对方抬手时,就吓得闭上眼睛,心中暗到今天不死也得重伤。谁知只是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

    “好好,哈哈哈....想不到我郝松今天竟然能有幸遇到两个少年英雄,一个是舌辩群儒之辈,一个是将来能入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之人。”见郝松笑的有点疯狂,刘云书真担心他等会一不小心会不会笑死。

    刘云书以为郝松还不死心,准备继续跟他磨嘴皮子,可郝松却打断了他的话语,“你放心,人各有志,我虽然不认同你的想法,但也知道你是为了他好,不会在逼迫他从军。”

    刘云书听了后好不容易松了口气,正准备拍拍对方马屁,但郝松话锋一转,来了两个字‘但是。’刘云书瞬间风中凌乱,心道你呀的什么情况,能不能好好说话,一口气把话说完整不行吗。

    只听郝松自顾自的说道:“我青年时跟随师父走南闯北之时,曾偶遇到过一个年过半百的世外之人,他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妙的人,有些人天生就是运筹帷幄,决胜胜千里之外的疆场统帅,而有些人天生就是猛将,天生就应该驰骋天下,醉卧沙场,这是自身的宿命,也是上天赋予的使命,没有人能躲得掉。”郝松说着说着竟然脸上泛起了潮红,一瞬间好似年轻了许多。

    对于郝松的言论,刘云书是不以为然的,心想古代人是不是都这样,说不过别人就总喜欢,找一堆死人,或者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人说过的话的拿出来说事,什么孔夫子曰,孟夫子约的,这哥们更坑爹,直接来了个世外高人约,你寂寞想约炮也得找个靠谱点的活人不是,约死人和不存在的人这就不太地道了吧。

    还什么运筹帷幄,千里之外。

    "不知道郝叔有没有听说过周杰伦这个人。"刘云书神秘一笑。

    “这个人很厉害吗。”郝松很好奇的问道。

    “不是。”刘云书摇了摇头,

    “只是我觉得,他的一首词,很适合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哦,何种词曲,说来听听。”郝松更加好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不要吹牛......”

    “.......”

    “哼,你不相信老夫的话也可以,可是我记得刘二狗就是一无赖,好像不认识什么孙子。”郝松看着刘云书冷笑道。

    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刘二狗没读过书。

    “呵呵,我在老家时,喜欢看戏,这些都是听戏中说的,呵呵.....”刘云干笑两声,解释道。

    郝松心道看戏,你有钱看戏,骗鬼吧你。不过他并不愿意在此事上过多纠缠,而是对刘云书身后的李大雷说道:“我不逼你从军,你可愿来我火头营,你虽然力气大得惊人,但却缺少利用它的方法。”

    这个要离求不错,想不到有这等好事,火头营是什么地方,可从来不缺吃的,当下也不待李大雷同不同意,连忙替他答应下来。

    直至下午时分,营地外传来一阵人马嘶叫之声,刘云书登上旁边的小山上,手搭凉蓬向外望去,只见数里远处,一股烟尘袭卷而来,大队人马在黄尘中若隐若现,一杆杆旌旗直指天穹,大地都好像在微微震动。

    “紫金梁和各位头领们过来了。”郝叔在一旁说道。

    …………

    离刘云书所在地右边的中军营,一队队数百人的骑兵部队开出营地,迎向对面的人马开去,这数百人清一色都是骑兵,每个人都是精壮的汉子,脸色红润,身材高大,身上都披着精良的铁甲,一看就是精锐,当头一人,约四十许岁,身披黄金甲,脸色严肃,不苟言笑,在他左边一骑上坐着一个头戴白色斗笠,身穿齐腰罩甲的二十六岁青年,他相貌平平,但一双眼睛却闪烁着野心之芒。

    这数百骑驶出营地后,就开始加速,先是小跑,而后是疾驰,一杆黑底大旗迎风飘舞,其上的闯字若隐若现。

    “梁王,这闯王是越来越威风了。”一杆罗字大旗下,一个身着蓝甲的三十多岁青年,看着对面驶过来的数百精骑,不无忌妒的说道。

    “曹操,大家都是一起打过仗,一起投过降的老兄弟了,闯王越强,对我农民军来说不是更添助力嘛。”说话之人身披一身紫金盔甲,年纪已过天命之年,头上发丝已大半雪白,眉宇间有一股苍桑之气,诏示着他爬到这一步的艰难。他的身后有一杆王字大旗,是这队人马中旗子最大的一杆,他就是农民军现任领袖王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