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女生小说 > 大明皇子 > 第三章 云龙仿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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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龙山!”朱高煦此时正站在云龙山上的放鹤亭之前,眺望着闪光景色,白云飘渺,心情顿时有些不错:“云龙山,马长史,这个名字有什么说法吗?”

    见朱高煦的情绪不错,马长史也松了口气,显然自己推荐的这个,地方符合这位高阳郡王的要求。沉吟了片刻,马万春沉声说道:“关于云龙山的传说非常的多,如果王爷想听,那臣就给王爷说来听听。”

    放鹤亭里面,玲儿正在煮茶,周围散布的全都是朱高煦的侍卫,回头看了一眼,朱高煦笑着说道:“本王自然是有兴趣的,在这里品一杯香茗,看一看山色,听一听传说,心广地宽啊!”

    “那好,臣就献丑了!”马万春行了一个礼,开始静静的思考。

    朱高煦也不打扰他,轻轻展开手中的折扇,慢慢的晃动着。一身白色长衫的朱高煦,此时仿佛一个富家公子,带着美妾游山玩水。山中也有人路过,不过大多选择了绕行,并没有靠近过来的。

    “王爷,云龙山的名字由来里面,最有名的就是汉高祖刘邦的故事了。”马万春似乎想好了,开口说道:“刘邦在丰泽斩白蛇,举义旗,宣布抗秦起义。但当时不过几十人,势单力薄,便南下徐州,来到云龙山。”

    “为安全计,刘邦每天换一个地方。可吕后每次从沛县来,都能很快就找到他。刘邦问其故。吕后说,山上某个地方的上空,总有一片祥云。形状如龙。我就直奔过去,果然你就在那里,这件事流传开来之后,云龙山便因此而得名了。”见朱高煦听得津津有味,马万春心里也是松了口气。

    朱高煦淡然的笑了笑:“汉高祖刘邦,一代人杰,开创汉朝基业。”

    “汉高祖刘邦虽然难得。可是比起我大明皇帝还是差的远。”马万春摇了摇头,语气肯定的说道:“刘邦与项羽之事,臣不说王爷也知道。龌龊的要命。我大明皇帝,虽然起于微末,但是心怀天下,以百姓福祉为先。代天行道。自然是远超汉高祖刘邦的。”

    朱元璋和刘邦?相比起来,朱高煦自然是喜欢朱元璋的,历史上得为最正的帝王,不是说说而已的。

    驱除鞑虏,收复河山,解百姓于水火之中,比起刘邦来,不但不会显得逊色。反而要超出很多。显然马万春心里这么认为,在这个场合说出来。自然是更加的合适,用来拍朱高煦的马匹。

    笑着看了一眼马万春,朱高煦接过玲儿递过来的茶叶,笑着说道:“给冯大人也来一杯!”

    冯万春赶忙站起来,恭敬的给玲儿行了一礼:“折杀下官了,下官多谢夫人!”根据玲儿的发式,以及一路跟朱高煦的举动,冯万春自然看得出来这是朱高煦的贴身之人。

    “冯长史,不知道云龙山还有没有别的传说?”朱高煦喝了一口茶,笑着问道。

    冯万春点了点头,笑着说道:“这个传说就是凄美了一些,传说在这云龙山下有一个男子,名字就叫做云龙,后来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叫做大凤。”

    “大凤?”朱高煦顿时笑了起来:“真是好名字!”

    一边的冯万春也笑了起来,有些无奈的说道:“在百姓眼里,皇家永远是最高的,皇家的东西最好,皇家的人最尊贵,因为皇上是天子,上天之子,是真龙天子,九五之尊。所以无论是龙还是凤,自然都是最尊贵之物。他们不会起名字,自然觉得越尊贵越好,就成了大凤。”

    朱高煦笑着摆了摆手:“本王没有怪罪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名字有意思,冯长史继续,本王听着呢。”

    “两个人相爱之后,云龙才知道这个大凤是黄河里面的鲤鱼精,而且被黄河龙王的九王子看重了,想要纳为侧室。原本大凤是不欲答应的,可是龙王九子威胁大凤和云龙,如果不从,他就发大水淹没黄河两岸。”冯万春说道这里,语气略显低沉:“被逼无奈之下,大凤只好答应了这门婚事。”

    “后来在出嫁的当天,大凤撞死在了山下的一块巨石之上,云龙看到大凤撞死,自己也自尽在山下。村民们将两个人合葬于此山之上,然后才有了云龙山这个名字。”冯万春说完之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情顿时极为激动:“夫人煮的好茶,下官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的茶!”

    玲儿心思单纯,听到冯万春这么说,顿时笑着说道:“既然冯大人喜欢,那就多喝一些。”

    朱高煦则是看着玲儿,笑着摇了摇头:“这个传说与孔雀东南飞何其相似,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有情之人,最后却自挂东南枝。”

    “王爷好诗才!”冯万春赶忙把马屁送上,他的任务就是陪着朱高煦,吃好喝好加上玩好。

    “本王虽然感叹大凤和玉龙的遭遇,但是却在想这个传说的背后。”朱高煦沉吟了片刻,语气也算了起来:“百姓靠天吃饭,每日生活艰难,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一年四季,很难都吃的肚子饱,一旦有天灾人祸,更是流离失所,怎么还有心情期盼什么凄美的爱情故事。

    朱高煦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侍卫的呵斥声:“什么人?”

    转头看过去,朱高煦看到了一个老者,一身的粗布衣服,身后背着一个筐,手中拿着一个小锄头,腰间别着一本书,正沿着山路向小亭而来。

    “老翁我常在山里挖点山货,每逢中午就到这凉亭当中歇歇脚,吃点东西在喝点水,怎么今日不让老翁上去了?”老头子抬头看着朱高煦,笑着说道:“那个小辈,我听你说话挺有意思,赶快把你的仆人撤走,我和你聊聊。”

    看到这一幕,朱高煦顿时笑了,这位哪是什么挖野菜的老翁,明显就是一个饱学之士。

    上山挖野菜都带着书,而且看着气质,怎么可能是普通的老翁?而且面对自己的侍卫也不害怕,显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朱高煦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能够找人开解一下,那就最好了。

    现在遇到一个山野隐士,那就最好不过了,与他聊一聊说不定会有什么启发吧!

    “全都让开!”朱高煦一摆手,示意侍卫让开道路,自己则是亲自走了下来,笑着对老翁说道:“老先生,请上来,晚辈在这里准备了些茶水,也准备了一些饭食,给晚辈个机会,让晚辈尽一些作为晚辈的职责。”

    老翁捋着自己的胡子,笑着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说话很是好听,我喜欢。”

    “老先生,看你身体不错,不知道您高龄几何啊?”朱高煦请老翁坐下,让玲儿给上了一杯茶,又准备了一些点心,笑着问道:“可是住在这云龙山上?”

    看了一眼朱高煦,老翁做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沉声说道:“在有几年,老夫就到了知天命之年了。”

    朱高煦满头黑线,盯着这个装作老翁的老家伙,一脸憋闷的说道:“那老先生岂不是刚过不惑之年?”老先生三个字,朱高煦咬的极重,甚至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你这个小娃娃,年纪轻轻的怎么问一些有的没的?还没到知天命,自然就是过了不惑之年了。”老头似乎很是不满意朱高煦的问题,一甩袖子,不在搭理朱高煦,开始吃桌子上的点心,一边吃着,一边还啧啧称奇:“不错,不错,比村里刘寡妇做的好多了。”

    这位真的是隐士?不会是精神有什么问题吧?不过才四十多岁,在这里装老头,真是够了。

    不过在这个平均年龄只有二十五岁的朝代,四十多岁也确实能够称得上老夫了。只是朱高煦的心里总觉得怪怪的,看着玲儿笑嘻嘻的伺候着老头,朱高煦无奈的摇了摇头。

    “小娃娃,刚刚听你们说百姓流离失所怎么回事?说来听听!”伸出自己的脚,踢了朱高煦一下,老头满脸严肃的说道。

    自己怎么招惹这么一个人?自己是怎么想的?虽然心里大为不满,可是朱高煦还是很客气,将刚刚自己与冯万春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神情古怪的打量着朱高煦,老头沉着脸说道:“真没想到,这个膏腴子弟,年纪轻轻的就懂得这个道理,很是难得。听你刚刚的话,似乎意犹未尽,那就接着说,老头子对你的话非常的有兴趣。”

    老头子!朱高煦听到这三个字,心里就恨不得直接将这个家伙踹出去。

    “既然百姓没有时间和精力期待凄美的爱情,为什么还有这样的传说?衣食足才知荣辱,老百姓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何来知荣辱?”朱高煦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从尧舜开始,到汉唐,在到大宋,这么多年,这么多朝代过来,老百姓一直过着这样的日子。”

    沉默了片刻,朱高煦轻轻的吟诵道:“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