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天开眼 > 第四十五章 闲事莫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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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湖海”中的“山”指的是华山玉灵子,他是华山派建派以来最杰出的一位掌门,也是唯一一个达到内外兼修,把本门的剑法与内功都练至登峰造极的人。在十五年前,当时已七十高龄的玉灵子把掌门之位传给自己的徒弟,就此退隐江湖。不当掌门以后,玉灵子随即搬出华山派,但并未下山,而是在华山最险峻的西峰上盖了两间茅草屋,住了下来。

    陆云在华山脚下,已经站了两个时辰。

    锦盒早已打开,里面只有一封信,封皮上写着“玉灵子亲启”。

    按说,陆云现在应该上山找到玉灵子,把这封信亲手交奉上,但他却一直在犹豫着,没有行动。

    不知怎的,他非常想拆开这封信,看看里面到底写的是什么。

    信的封口用火漆严实地封着,这当然难不倒陆云,他至少有七八种方法能把信拆开再封好,而不留一丝痕迹。

    但是,无论如何,偷看别人的信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是陆云犹豫的原因。

    他虽然是个杀手,但“天眼”的杀手一向都是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更∠,..何况,一鹤道长既然把这个锦盒交给他,就足以说明对他的信任,他不想辜负这份信任。

    但是,想看看这封信的想法却固执地盘桓在陆云的脑海中,使得他举棋不定,他曾不止一次地猜测:这也许是一鹤道长怕玉灵子不信任他这个江湖小辈,特意为他写的一封证明身份的“介绍信”。这个猜测很合理,但无济于事,“偷看信”的念头反而越来越强烈。

    以前陆云并不是这样,他虽然心计深沉、才智过人,但做事相当痛快,而如今他却为了“看不看信”这件小事而在华山脚下徘徊了几个时辰的,如果高歌他们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其实自从逍遥城一战之后,陆云便时常会有些精神恍惚,不过他并未当回事,以为自己是劳累过度了。而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

    在不知不觉中,暮色已经降临,看来今天是不能上山了。陆云叹了口气,把信纳入怀中,转身回去了。

    在客栈里草草吃了点饭,陆云简单地洗漱过就躺下了,他打好主意,明天一早就上山送信,不再犹豫了。

    然而事与愿违,陆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信的事。他干脆爬起来,用凉水洗脸、看书、做呼吸吐纳,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一遍,可统统无济于事。“拆开信看看”的念头就像是一群找不着出路的蜜蜂,“嗡嗡”地叫着,在他的脑子里横冲直撞。

    陆云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折磨了,“算了,拆就拆吧。”他自言自语地说。

    ***用一把精致的小刀把信小心翼翼地拆开,在抽出信纸的时候,陆云的手不禁有些颤抖。

    把信慢慢地展开,陆云只看了一眼,忽然整个人像被火烫了一般一下子跳了起来,把信凑到灯下又仔细地看了一遍,他没看错。

    信的内容很简单,除了“一鹤”的落款外,就只有一句话:

    “废了送信人的武功。”

    ***在“天眼”的五个杀手里面,胡小飞是最具有同情心的一个。

    虽然“天眼”都是以替天行道为己任,但时逢乱世,需要管的事情太多,如果任务紧急,或者力有不逮,高歌他们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胡小飞不同,只要他看见了不平事,他就要管,只要他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他就得帮,所以尽管轻功最好、速度最快,但“天眼”每年的聚会,他却老是迟到。

    因此,胡小飞这次在前往南海的途中,也是闲事管了一路。

    时逢乱世,乱世之中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又加上今年年景不好,所以胡小飞虽然经过的多是江南的鱼米之乡,但一路所见,仍是饥民遍野的凄惨景象。

    见此情景,胡小飞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怎奈饥民太多,把所有的盘缠全部施舍出去也是杯水车薪,反倒是自己也没东西吃了。于是胡小飞便时常在晚上“加班”,到大财主家盗点金银财宝,白天赶路的时候顺便发给饥民,发没了再去盗。这样赶路,速度当然快不了了。

    这一日,胡小飞来到一个村落,远远地就听到一伙村民兴奋地大呼小叫,走近一看,只见一个庄稼汉倒提着一只狐狸得意地往前走,旁边一群面带菜色的男女老少紧紧簇拥着他,无数道贪婪的目光都落在那只小小的狐狸身上,有几个小孩子更是已经流出了口水。再看那只狐狸,长得极其可爱,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它似乎预知到了自己的噩运,显得异常恐惧,身子在不住地颤抖着,一双玛瑙般的眼睛里隐隐有泪珠在滚动。

    这个小生灵楚楚可怜的样子自然再一次引发了胡小飞的同情心,他急忙走过去,向那庄稼汉道:“这位大哥,你这狐狸可是要卖的?”

    那汉子上上下下打量了胡小飞一下,见他穿着普通,便爱搭不理地道:“是啊。”胡小飞也不生气,道:“那么,把它卖给我如何?”

    “卖给你?你买得起吗?这狐狸个头虽然小了点,但这一身皮毛可是上等货色啊!”汉子斜眼看着他,道。

    胡小飞笑笑,从怀中取出一锭金元宝:“这些够了吗?”

    那汉子一见元宝,眼睛里立刻放出了光,连连说着“够了够了。”就要伸手去拿,却被旁边一个瘦小干瘪的老头子拦住了。

    老头子眯缝着一双小眼看着胡小飞,笑道:“这位爷,不知您是想买这只活狐狸呢还是单买一张狐狸皮呢?您要是光要皮的话,我这就叫我家大牛给你剥,他手艺很好,保证这张皮完完整整。”

    “别别。”胡小飞忙道:“我要的是狐狸。”

    “既然是要活狐狸嘛,那您这些钱还不够。”老头子道,“不怕您笑话,我们有好几年没尝过肉味了,这狐狸肉虽然不好吃,但好歹也是肉啊,您看这些孩子,正盼着宰了狐狸好打打牙祭呢!”他这么一说,那些小孩子立刻又聒噪起来:“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都给我闭嘴!”那个叫“大牛”的庄稼汉一巴掌一个把那些孩子都打老实了。老头子赔笑道:“您看这情况,是不是再加点钱?”

    胡小飞叹了口气,取出一个油纸包道:“老大爷,钱我是真的没有了,不过我这里还有一块熟牛肉和几张烙饼,你看……”

    话未说完,油纸包已被老头子劈手夺过,大牛连忙拿过那锭黄金,把狐狸往胡小飞怀里一塞,转身对那个老头子道:“把吃的给我,狐狸是我捉到的!”

    胡小飞苦笑了一下,不去管那闹闹哄哄的一群人。他看着怀中的小狐狸,轻轻抚摸着它那柔软的皮毛,小狐狸的身子渐渐停止了颤抖,用感激的眼神看着胡小飞,似乎知道他救了它的命。

    胡小飞轻轻地把狐狸放到了地上,柔声道:“去吧,别再让人捉到你。”小狐狸像听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转身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恋恋不舍地看了胡小飞一眼,这才飞快地消失在远方。

    又做了一件好事,胡小飞的心情无比舒畅,这时,那群饥饿的村民已为油纸包中那块拳头般大小的酱牛肉和几张硬得像纸板的烙饼打成了一团。只见大牛一手拿着张烙饼,一手举着半拉牛肉,飞起一脚把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踢出了几丈远,嘴里一边大嚼着,一边含混不清地骂道:“小兔崽子,竟敢跟老子抢东西吃,老子白生了你!”

    那孩子躺在地上,哇哇大哭,胡小飞心疼地把他搀起来,正想开口训斥大牛两句,斜刺里忽然冲出一个人,同样是飞起一脚踢在了大牛的胸膛上,把这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踢出了十来丈远。

    众人都吃了一惊,只见这人约有三十来岁,身材修长瘦削,一身黑衣,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箱子,一双细长的眼睛里寒光四射。他就这么随便地站在那里,身上便自然而然地发出一种不凡的气质,胡小飞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不是官宦人家,就是世家子弟。

    这个人满脸傲气,用高高在上的目光环视众人,但当他看着胡小飞时却友好地笑了笑。

    “你怎么随便打人呢?”那个老头子说了一句,想去扶起大牛,却发现他双目圆睁、嘴角流血,一动不动,试着一探鼻息,已经气绝身亡。

    “他、他死了,你把他打死了!”老头子惨叫道,抱着大牛的尸身嚎啕起来,而黑衣人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胡小飞也吃了一惊,这人一看就身怀武功,没想到竟对一个普通的庄稼汉痛下杀手。他心中有气,忍不住质问道:“你为什么杀了他?”

    黑衣人的嘴角一撇:“因为他该死!”

    “你杀了我爸爸!”胡小飞身边的那个男孩子哭喊着,向黑衣人冲去,黑衣人现出厌恶之色,右脚微抬,胡小飞暗叫不好,飞身上前,替孩子挡住了这一脚,只听“砰”一声闷响,两人各退三步。

    胡小飞抖抖发麻的手臂,黑衣人这一脚虽算不上开石裂碑,但也势大力猛,如果那个淡薄瘦小的男孩子挨上了,不变成一堆肉酱才怪。

    那黑衣人眼睛微微眯起,杀气渐浓,他重新打量了一下胡小飞,冷冷道:“小子,身手不错,我对你的印象也可以,所以我奉劝你一句,别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