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天开眼 > 第十二章 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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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五,正午。

    逍遥城里大宴宾客,厅中摆下上席二十桌,院中更有流水席一百桌。

    一百二十桌席面,均是座无虚席。

    能在上席就坐的,当然都是黑道中响当当的人物。

    其中有门派的掌门人,有山寨的寨主,有水舵的瓢把子,也有海盗的首领。

    这些都是手握重权,雄霸一方的实力派人物,任谁也不可轻视。

    但是,逍遥侯却把最尊贵的一个座位,让给了一个丝毫不会武功,而且胖得像猪一样的中年人。

    因为他是自在王派来的使者,“自在王府”的大总管。

    也许你会认为,总管只不过是一群佣人的头头而已,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根本不值得重视。

    你错了。

    富贵之家,王侯府第,其内部各种关系的复杂、肮脏与丑恶,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够想象得到的。

    在这样的家族里当总管,首先要取得家族主人绝对信任,成为他的心腹,否则非但当不成总管,很可能连“人”也当不成。

    但只这一步,就非常不易,何况身为总管,还要协调、理顺、平衡各种关系,不着行迹地掩盖其肮脏与丑恶,把这个家族的大大小¥∞,..小一切事情都处理得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再对外营造出一片歌舞升平的假象,这也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

    所以我说,能当总管的都不是普通人,何况这位王先生是自在王府的总管。

    也就是说,他是自在王的心腹。

    “总管”的名号比掌门、寨主之类要逊色得多,但自在王府的总管却无疑比他们更有权力。

    所以那些草莽之士心甘情愿地把上座让给他。

    ***王先生坐在上席最尊贵的位置上,而高歌他们却只能坐在坐在流水席的末席。而塑像中的司徒,则和其他的礼物一起,被送往大厅后面的库房。

    虽然高歌他们是送了一个金人的“贵客”,但“江南四友”的名声实在太臭了,已可以称得上是臭名昭著。

    与他们同席的还有六个人,都是无名之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和尚。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和尚。

    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瘦弱矮小,一身青布僧衣、芒鞋、白袜,虽然破旧,却浆洗得干干净净。

    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个和尚带的东西太多了,和尚该有的行头,他全都有;和尚没有的东西,他也有。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钵盂,样式古朴,颜色暗灰,非金非陶非木,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

    钵盂并不起眼,但他手边的禅杖却是异常精致,杖头精雕细琢,形状酷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而且金光灿然,竟似纯金打就,引来周围数十道贪婪的目光。

    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个用破旧袈裟制成的包袱,包袱半开,隐约露出一个木鱼和几卷佛经。

    最绝的是,他的背后居然还背着一柄剑,一柄道士用来登坛作法驱鬼的木剑。

    你说这个和尚奇怪不奇怪?

    这个奇怪和尚的话很少,胡小飞同他寒暄,他只说自己幼时出家,法号无智,便闭口不语了,待到酒菜上来,他干脆眼观鼻、鼻观心,正襟危坐,不去看桌上的大鱼大肉一眼。

    此僧虽小,却已入定。

    同桌的一个诨号叫做“三手怪”的,用筷子夹起一只鸡腿,笑道:“小和尚,别假正经了,给你这个!”说着一甩手,鸡腿带着一股劲风,向无智疾飞过去,力道居然颇为不弱。无智的入定功夫显然离“物我两忘”的境界还差得远,看到鸡腿飞来,就像看到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一般,惊惶失措、手忙脚乱。

    这时,半空中忽然伸出一双筷子,把鸡腿牢牢夹住,是高歌,他笑嘻嘻地道:“僧道本一家,和尚不愿吃,由道士来代劳吧!”

    无智感激地看了高歌一眼,便又低头继续入定去了。而高歌则皱了皱眉,因为他已看出,这个和尚的武功甚是稀松平常,临敌经验更是少得可怜。

    三手怪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他瞟了瞟无智的金禅杖,低头和两个同伙低声说着什么,还不时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

    高歌暗暗叹了口气,以无智这种连三流也算不上的武功,带着这杆纯金禅杖在路上走,等于在身上挂了个牌子:“快来抢我吧!”

    不知怎的,高歌对这个小和尚的身份和来历很好奇,直觉告诉他,这个和尚并不是黑道中人。他到这里来,也绝不是为了给逍遥侯拜寿的。

    他另有目的。

    那么,他是来干什么的呢?以他的身手,再带着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干什么?

    在三手怪和同伙时不时地窥视之下,无智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便起身告辞,三手怪和他的同伙交换了一个眼色,悄悄地跟了出去。

    高歌不仅为这个小和尚的安危担忧,但他很快轻轻地摇了摇头,禁止自己再想下去,毕竟现在不是多管闲事的时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但逍遥侯还是没有从大厅里出来。

    逍遥侯的架子再大,也得出来和外面这些为他拜寿的人说几句客套话,喝一杯酒。

    无论是谁喝酒,都得举杯、仰首。

    在那一瞬间,他的视线会被酒杯挡住,他的神经也会有片刻的松弛。

    所以逍遥侯举杯的时候,就是“刺侯”行动开始的时候。

    刺杀逍遥侯,当然不能空手,虽然高歌他们在城门前留下了“江南四友”的长剑,但陆云已经早有安排。

    在高歌的腰间,暗藏着一柄软剑。

    软剑用缅铁百炼而成,柔软如缎,削铁如泥。

    高歌从来没有用过软剑,好在他对武器一向没有讲究,只要是剑就行。

    蝶舞的武器也藏在腰间,她用的是一条金丝软鞭。

    陆云的武器则在他的靴子里。

    他的靴底很厚,而且是中空的,里面放着鱼鳔制成的囊,囊里是一种烟。

    “三步迷魂烟”。

    这是江湖中最厉害的一种迷烟,陆云带的虽然不多,但要迷倒百八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胡小飞最擅长暗器,他的道袍里面布满暗格,里面全是暗器。为了不露出破绽,他只带了飞蝗石、透骨钉等比较轻的暗器,但这些暗器的威力依然不容小觑。

    至于司徒狂风,他的战刀一直握在手中。

    整个行动的过程是这样:

    当逍遥侯举杯,将饮未饮的时候,高歌和蝶舞双双出击,攻其不备。

    然后胡小飞打出暗器,杀散逍遥侯的随从保镖,制造混乱。

    混乱一起,司徒就从塑像里脱身,由后至前攻杀,出其不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而陆云则趁乱发出迷烟,为四人打开一条退路。

    这套方案,他们已经在一起演练了十五遍,已可保证每一个动作都决不多余,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最高的效率。

    现在万事俱备,他们要做的,只有等。

    他们没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