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其他类型 > 重回年代,从摆摊开始赚到10亿 > 第七十一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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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过煤油灯。


    顺手揽着她的肩膀。


    “咱们回去吧。”


    沈琰笑道。


    说着又侧头看了苏幼雪一眼。


    她的耳垂泛起一点点的粉色,衬着橘黄色的煤油灯火,看起来格外漂亮可爱。


    **


    翌日。


    “美云姐,你们凉皮还没开始做啊?”


    几名工人一大早就过来了。


    “昨天他们都说你这凉皮特别好吃,我们一大早还没上工就过来,就为吃这一口。”


    听了这几个小伙子的话,陈美云顿时笑了。


    “我也不骗你们,这些凉皮是别人做好放在我店里卖的!”


    陈美云道:“他今天肯定要来,等他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多放一些凉皮在店里。”


    几人只好回去上工了。


    而接下来,令陈美云惊讶的是,连纺织厂的姑娘们都过来问中午能不能吃到凉皮。


    一番保证下来,转眼就到了九点多。


    陈美云探着身子,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忍不住朝着街角看去。


    奇怪了。


    这人怎么还没来?


    **


    沈琰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帮着沈军送完菌菇,到达县城的时候,才刚刚七点。


    这会儿开始做生意的基本上都是摆摊卖早饭卖菜的。


    沈琰先是去找了猴子,拿了昨天定好的三条红塔山。


    猴子说缝纫机票和工业券还在问,让沈琰再等一会儿。


    沈琰付了钱,又转身去肉联厂旁边,称了两斤猪肉。


    要的都是厚厚的大油膘,又称了一个大猪蹄,连着蹄髈上面一层肉的那种。


    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一共是十二块六。


    沈琰付了钱,拎在手里,抬头朝着大街上看了一眼,找了个方向,而后拎着装着东西的菜篮子,朝着尽头走去。


    莫约二十分钟。


    沈琰停了下来。


    他的面前,一家胜利饭店正关着门。


    正中间的玻璃窗户上,用红色的油漆笔写了繁体的“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四处环视一圈后,沈琰径直去了后厨。


    这会儿后厨忙乎着。


    木门虚掩着。


    传来霹雳啪啪的声音。


    应该正在忙活。


    沈琰走过去,轻轻叩了叩门,放轻了声音:“请问李老哥在吗?”


    霹雳啪啪的声音停了下来。


    等了一会儿,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人扒在门外往外探出半个脑袋,疑惑地看着沈琰。


    “李哥不在,你找他有事吗?”


    看长相是個半大小伙子。


    沈琰扬起笑脸。


    “我找李哥有点事,能不能通融一下?”


    沈琰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根烟递了过去。


    稀罕货红塔山。


    小伙子眼睛一亮。


    他从门后走了出来,接过烟,笑着点点头:“那你等会,我去问问!”


    说着又回了屋子,还不忘把门关上。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门又开了。


    一个大约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上衣,下面穿着黑色工装出,嘴角下有个大大的黑痣。


    眯起眼睛狐疑地打量着。


    “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沈琰笑着道:“李哥,我找您有点事。”


    李广民见面前人眼生的很,皱了皱眉头:“饭店还没到开门的时候,你要有事,直接去找前台接待的地方,找我做什么?”


    “这事儿只能找您。”


    沈琰道:“地上能跑的,水里爬的,天上能飞的,都是好玩意儿,这个找别人,怕是没人识货,李老哥,你说是不是?”


    这话说得很隐晦。


    可有人一下就听明白了。


    他抬眼仔细瞧了瞧面前的人,又朝四周看了一圈,然后把门打开一条缝,让沈琰进来。


    “进来说。”


    李广民。


    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这期间,那可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沈琰前世的时候和他打过几次交道。


    这李广民是怎么发家致富的,沈琰心里门清儿。


    这年代,虽然县城以下都还过着节衣缩食,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但往上瞧一瞧。


    有些爱闯的,胆儿大的,都已经富裕起来了。


    吃好喝好穿好,已经逐渐成为头等大事。


    一些省会城市,那些大的饭店,餐馆,里面的菜单,都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野味了。


    山鸡,野鸭,野兔,甲鱼,那是响当当受欢迎的。


    肉质紧致,入口鲜香,那味道一个字:鲜美!


    受到不少有钱人的喜欢!


    这李广民手里头有些势力。


    要不他怎么能在县城开这么大的一个胜利饭店。


    比起国营饭店更上一筹。


    说开的饭店,实际上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


    他有一个弟弟,在县城混的,跟着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没几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广民倒是没参与,但是他认识不少小喽啰,顺带认识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着开饭店的便利,做着自己的生意。


    暗地里收野味。


    低价收,高价卖到大城市去。


    来回挣个差价,挣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记得,李广民最后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经瞧不上眼了。


    开始倒卖一些濒危的动物。


    最后被举报。


    落得惨烈的下场。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虑的。


    今儿一大早,杏林村的张家兄弟就带着三只野兔一只山鸡和一只甲鱼过来。


    沈琰也全部带来。


    放在自己的篓子里。


    篓子上用是用布盖着的。


    两人走进厨房,李广民警惕地看着沈琰,低声问道:


    “卖东西?”


    沈琰点点头,半蹲下身,将手中的篓子放在地上。


    “李哥,这些都是我从村里那边收来的,正宗的山货,麻烦你掌掌眼。”


    说着,他掀开篓子上盖着的布。


    露出篓子里的山鸡,野兔,还有一只大甲鱼。


    李广民不动声色地瞅了眼。


    他没吱声。


    这年头,往省城送的东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这些野味。


    万一被哪个眼红的看到举报,他准要栽个大跟头。


    见他没说话,沈琰也不急,他将放在另外一边的肥肉,和两条红塔山拿了出来。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云村的。前几年不争气,天天混吃等死,眼瞧着孩子都大了,没钱吃饭,所以想着做点生意养家糊口。”


    沈琰道:“奈何没点手艺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点小生意,


    我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着李哥挣点小钱。“


    他咧嘴笑着。


    “李哥,都是挣钱养家糊口的,没人会把挣钱的机会毁了,是不是?”


    沈琰心里门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