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异能小农民 > 正文 第49章 耍弹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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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刘香红家,王小强便有了养野鸡的打算,野山鸡不但肉质鲜美,蛋味也好,关键是蛋和肉的营养价值都很高,有质量作保证,价钱和销路方面肯定不成问题。

    按照王小强的设想是要把馒头山给承包下来,在上面建一个养鸡场,采用就地放养的策略,野山鸡平时还是靠山上的虫子和草籽为生,适量地喂些高粱,这样肉质和蛋仍然能够保持纯天然状态。

    当然这只是一个设想,王小强决定慢慢做起,先捉几只野山鸡喂养着试试。

    既然是要活捉野山鸡,那猎枪就派不上用场了,王小强将猎枪放回旧村委楼藏好,着手做了个弹弓。

    弹弓对于王小强来说,太熟悉不过了,小时候就是玩这个长大的,先是爬到柳树上寻一节成人手指粗细的Y字形的柳树枝桠作为弓架,然后买一条强力的扁形皮筋作为弹筋,再把不穿的旧运动鞋的半软鞋面用剪刀剪下椭圆形的一小块来作为弹托,这样就能做成一个标准的弹弓了,有了弹弓,再买些钢珠作为子弹。

    弹弓做成后,弹珠也买回来后,王小强从家里翻找了小半袋玉米面,用白酒拌了,在傍晚之际撒在馒头山与山药田之间的那片空地,做好这一切后他便回到旧村委楼等待,等到天色将黑的时候,王小强带着家里的老黄狗再过去,便见有六只野山鸡像喝醉酒般在那里窝着一动不动。它们是吃了酒拌的玉米面。

    只是看到有人过去,它们便强打精神,扑腾着翅膀朝馒头山逃去,只是还没等它们跑多远,一人一狗扑过去,很快便将它们一个个地给按住了,最终有一个“醉”得较轻的,扑棱棱地飞起,朝馒头山飞去,王小强持起弹弓,装上钢珠瞄准了射去。

    不得不说,王小强小时候弹弓没白玩,准头还是相当的到位的,只是弹弓的短处在一射之下,显露了出来,钢珠在快要射到野山鸡的剩下五六米时,突然打飘起来,这样就偏离了本来的轨迹,打偏了,最终弹珠擦着野鸡的长尾巴射过,没有对那只野鸡构成伤害。

    野鸡飞得不高,也飞得不远,一次起飞后飞到三十米左右远就会落下,

    一次没射中后,王小强没有罢休,快跑追去,边追边又兜里摸出一只钢珠装进弹托,瞄准时,突然他意念一闪,捏在弹托的右手拇食二指,指尖白光一闪,输入少许金系灵气到钢珠之中。

    然后,才瞄准发射。

    咻!

    这一次,被射出去的钢珠又快又猛,发出一声尖锐的破空声,虽然这一射距离比上次还要远,但中途再没打飘,直直地射中了野鸡尾端。

    那只野鸡惨叫一声,坠落下来。

    王小强望着那远处的野鸡,有些惊喜地怔怔,这金系灵气还有如此妙用,看来这弹弓以后就能充当随身武器了,谁要是惹了我,一弹弓射过去就能让他头破血流。

    老黄狗追过去把那只野鸡叼了过来,放在王小强跟前,王小强回过神来,低头看时,发现,钢珠深深地没入进了野鸡的屁股里,血流如注。

    好在伤的不是要害,野鸡还没有死去。王小强将它提起来,本来想用木系灵气为它疗伤的,但却弃了这个念头,他打算拿这只野鸡开开洋荤。

    五只醉了的野鸡用剪刀剪了翅膀后圈养在旧村委大院,受伤的这只野鸡拿回家里让嫂子刘菊忆给做着吃。

    这只野鸡体重不轻,差不多有二十斤,刘菊忆烧热水退了毛,然后取了肚中五脏及肠子,洗干净做了一份鸡汤,又用鸡架和鸡腿做了一盘大盘鸡。

    大盘鸡在当地很富盛名,各大饭馆都有卖,不过饭馆里的大盘鸡,取的可是普通的家鸡,而且是养鸡场用饲料喂出来的鸡,肉质肥但不鲜美,肥肉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黄油,无论是做汤还是菜都太过于油腻,导致味道不佳。

    而野山鸡做出来的大盘鸡就不同了,肉质鲜美,肥而不臊,香而不腻,再加上刘菊忆的超赞手艺,真个是人间美味。

    这顿饭王小强吃得是酣畅淋漓,饭罢已经是黄昏时分,母亲从锅里又端出一碗鸡肉,放进提篓,对王小强道:“小强,卫生站的许大夫病了,你带上这碗鸡肉过去瞧瞧,一个外来姑娘,生活挺不容易的,现在又病了,身边又没个人照顾……”

    王小强不接提篓,有些不自然地道:“妈,这事你去合适些吧?!”

    “天黑了,妈腿脚不利索,还是你去吧!”母亲道:“要不然你陪妈一块去。”

    王小强却接过提篓道:“那还是我去吧!去看个人,何必搞得兴师动众的。”

    “这就对了嘛,快去吧!”母亲露出了笑脸。

    一旁的嫂子刘菊忆却有些不高兴,一脸失落的表情。

    日间郑大嘴来过了,目地就是探一下王家二老的口气,看是否中意城里姑娘许小雅,如果不中意,她就要给把夏桂芳介绍给王小强了,因为她觉得这两个孩子也很般配,而夏三娃这几天又见天地督促她说媒。

    上一次在卫生站夏三娃虽然嘴上说要自已替女儿说媒,但终究还是转不开面子,他这个大赌鬼在村里名声很臭,他怕自已在王家吃憋,这几个月以来他只是一直督促女儿主动去追王小强,奈何夏桂芳脸皮薄,夏三娃越是督促,夏桂芳越是不主动,无奈之下,夏三娃只得再去求郑大嘴。

    王家二老上了年纪,又没什么学问,观念陈旧,他们当然是喜欢城里姑娘许小雅多一些,许小雅不但人漂亮,还特别懂事,当然这些条件夏桂芳也俱备,关键是人家是城里人,有学问还有气质,按照王家二老的意思是,能娶到城里媳妇那是光耀门楣,祖坟是要冒青烟的。

    他们决定督促一下王小强,希望他对许小雅主动一些。

    王小强哪里还不明白母亲的意思,但他现在没有考虑结婚的事,他现在一门心思地想发展事业,赚大钱,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答应给许小雅送鸡肉,

    他也觉得许小雅一个城里姑娘跑到三庙村为全村人服务,又累又孤单,蛮可怜的,现在人家病了理应得到关爱和照顾。

    只是王小强提着提篓刚刚经过大嘴超市门口时,缠着王大嘴为女儿说媒的夏三娃一眼瞅见,有些意外地指着王小强问郑大嘴道:“大嘴,咋这么晚了,王小强提个饭篓是要给谁送饭呀?”

    郑大嘴望着远处王小强的身影,道:“想必是给许大夫……”

    “这,这俩人咋还有联系,大嘴,这苗头不对呀!?”夏三娃气恼而担忧地道。

    “他不是你姑爷吗,你自个去问问呀?”郑大嘴白了夏三娃一眼,这几天夏三娃一直缠着要她撮合王小强和夏桂芳,但她觉得王小强如果能娶到许小雅,还是更有面子一些,连带着她这个媒人也跟着涨光。

    郑大嘴这么一提点,夏三娃居然还很上道,不羞不臊地冲王小强追过去,边追边喊:“哎,小强,哎,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