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乱魔纪 > 第二十三章 老少走在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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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风呼啸,村落人影、白云沟渠都在快速远去,藤虎坐在黑皮脊背上,左腿平放,右腿曲起竖立,右臂抵靠其上,手掌托着右腮,不言不语。黑皮一路狂奔,四肢雄健有力,利爪裂地,掀起巨大的破坏风暴,每一次都像重物撞地。而其身躯也随着黑虎的奔跑而起起伏伏,如坐浪尖,不知不觉中传荡出一股汹涌跌荡的气息。

    “不是我心底狠厉到可以六亲不认,不是我无情到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踏入诱引中,只是-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下不能够出手。我那憨厚的妹夫,华儿你,可爱的小雨点,若是有一道选择题摆在你面前,牺牲一人,成就他人?还是要牺牲全部,共赴黄泉?在那种情况下你说我这个蛮横狠心的哥哥又该做出何种选择?”

    当时的选择?面对心中的疑问,他已经给出了完整坚决的交代,而且这个选择也步步走到了如今的这种境况。对此,他从不后悔。

    “他义无反顾的选择前者,而我也只能够眼睁睁看着他把那个决定做完,一步步看着他滑落向深渊,甚至是将此事掩盖的彻彻底底,了然无痕。否则,当他最后一次在深山中悲喊,当那些大宗修士对其施以邪恶术法,即便是前路有那袭白衣横亘在山巅之上,以崩天手封锁我的去路,我又怎能破不了的阻拦!只是打碎了那记手掌,出现在他面前,我又如何救下他,又如何保全你们。”

    曾有一尊白衣人横空出世,以绝技崩天手震惊整个南荒。此人身着白衣辗转诸多门派大宗,一路挑上了太虚宗、王家、铭器楼、明月楼、以及仙雪峰等超级势力,成就一时赫赫威名,而此人在壶口外那座酒楼彻底消失之前的最后一站,便是现身在藤虎身后的那座高山上。白衣人以一双手演化出最为坚固的铜墙铁壁,阻拦了藤虎前去的脚步,那一战不说是惊世大战,却是充斥着无尽凶险。

    想到那几天的云波诡谲,藤虎不由得露出苦笑,一下子后仰倒落在黑虎的背上,与此同时他手臂环绕颈后高高枕起,目光随着天上的流云变化捕捉着清风的来来往往,思来想去不由得叹息道:“妹夫他天生赤诚赤心,是那尊大凶附体的最佳炉鼎。明知是烛火漩涡,你却又化作山蛾一头栽进去。”

    “图谋个来去,拿人生做死别,拿人情做锁链,你我、他们万般平衡算计,谋得我那憨厚耿直的妹夫。但我们所有人,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眼中莫非能够走得了棋子的身份。棋子看似有着诸多选择,只是如果在头顶上早已经有人算尽了全部的行动可能,那我们可否算是保持着自己在行动?”

    十多年来,烟石城从半毁中慢慢走向了繁盛,城中有浩渺烟波,曲水流觞,有高楼古宅,舟车美食,入目所见是日趋完美的茫茫人烟。

    黑虎擦着城池外缘地界奔驰,掀起巨大的滚滚风尘,藤虎转过头看过去,有着满足的喜悦,也有未知的惋惜,复杂无比。在其冥冥的感应中,某种可怕的时机的愈发靠近,就如同有一片遮天蔽日,却又看不见的乌云从四方汇聚而来,令人心生惧意。

    烟石城东门外,早有众多人在等待。车辆聚集成群,人头攒聚成堆,熙熙攘攘,一眼看过去着装身份尽皆不同。有往返壶口两端的商人,近东门的妇道人家,身怀绝技的猎夫,城中的酒楼客栈之人,与此出现的还有众多守城甲士,以及那位甚为威严肃穆的南常武,修行界中修为和武力奇高的太虚白虎,至于那位城主大人并没有出现,这倒是令众人大为失望。

    出了南亭街,向南折转后有一条通往东部城门的横道,此道路是九条横道下的辅道。而早先时候,洛辰与李敢当便全副武装,走过这条辅道。

    此条辅道正好通过月牙湾的泽地边缘,稍近处道路两旁种植有火枫树,冬日下亦是赤红如火,像是一个个巨大的火炬,而后此路两侧慢慢过渡到横筑有篱笆泥墙的院落,泥墙约莫半人高,多半是象征,起不到任何阻拦和隔挡。泥墙上篱笆也是用树枝随意交叉,有些甚至是还挂着新鲜的绿色,或是赤红的叶子,若是细看不远处的火枫树,或可见一截断裂的枝干。而这些枝木上总是挂上一系类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串串娇艳鲜亮的干瘪辣椒,一条条色泽白皙的圆蒜,漆黑有如臂长的棉袜,灰褐色的格子被褥,甚至有干枯的咸鱼,一只橘黄色的狸猫,几只田园土狗···

    院落主位是一座高脊房屋,青瓦白墙,屋脊两端置有飞檐,檐上有雁,落脚轻盈。两人一路走过,感觉新鲜依旧,这些房屋为旧时所建造,侧面的墙皮多有龟裂,白的成色深浅不一,约莫主人家又趁着年前光景重新粉刷过,而偏房处则是朝天竖起一根笔直的烟囱,圆形,顶上有圆帽,偶尔有几家正在烧饭,白烟袅袅,疏淡飘散,路过近处更可听见的油盐热碰的紧促嗞嗞响,以及铁勺铁锅刮擦碰撞的脆响。

    有黄狗隔着篱笆吠叫,有烧饭的交响,有顽童皮闹的欢腾声···

    有一小段百米长的集市,随日出而出,随日头升起而如同晨雾般缓缓散去。只是李敢当和洛辰路过之时,这方集市还有大半数存在。

    对于这种集市洛辰还是抱有极大的好感与兴趣,凡夫俗子,无非是生活二字,而生活中柴米油盐又占据着最基本、却又最重要的地步。这方集市中,便是依此而生,感受着集市的喧闹与欢腾,看见洛辰带有欣喜的点头,李敢当笑道:“这里的小集市就远远不如南亭街了,别看现在集市上人还算不少,若是换了个时间,翻过了年头,出了正月,不出半旬时间这个集市就只能够沦落到贩卖蔬菜柴禾等局面,新鲜与否不必多少,只是些蝇头微利。”

    洛辰从一只土鸡单脚上拴的红绳上收回目光,回应道:“嗯。话是这么说的,不过看着这些场景,总是感到很开心,无来源的喜欢。”

    李敢当走过那只土鸡前方,忽然顽童似的伸出手在鸡冠上一拍,顿时惊吓得它四蹦乱跳,奈何单脚上有细柔红绳拴扣在铁笼子上,土鸡就像只怎么飞也飞不起来的纸鸢,不断起来和跌落,发生一阵扑棱和咯咯的声响。身后那上了年纪的大婶卖主反应过来,顿时扯起嗓子吼骂,与那土鸡带起的嘈杂声胡乱堆砌,掀起乱人的波涛,随即又被淹没在更加复杂的喧嚣中,李敢当哈哈大笑,来了句:“过年了呗,喜庆的大红颜色、喧嚣闹腾的人群、和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都是年味。”

    大婶声音戛然而止,洛辰停下脚步瞥了一眼,原来经过此一闹腾,原先好几个看戏的人围聚起来,在此吸引气氛下真的有人询问价钱。

    李敢当头也不回,笑道:“卖东西还得趁着机会吆喝两声,不喊上两声,不让土鸡跳一跳,怎么突显自家与他家的不同?”

    洛辰不解的看向李敢当。

    李敢当收回斜视的目光,挺胸负手,道:“当初嘛也是这样一声声喊出来,从蔬菜到瓜果,再到肉食···”

    李敢当正正身子,握起背负的硬杨弓弓弦,回忆道:“当初我与你花娘年轻时没啥大本领,那时候的烟石城还不像现在这般开明繁荣,我之前所学的木匠活计,花娘的绣艺都没法子养活自己,干活多,赚的少,还总得看人脸色。后来,自己直接打了个板车,推着它跑遍各地方的集市,这下好了不需要看一人脸色,变得要看无数人脸色过活了。

    就这样,在洛辰新奇与羡慕的眼神中,李敢当再一次回忆起了之前的数十年光景。

    李老爹年轻时长得风流倜傥,算得上是一表人才,不过念书极少,少年时更因为打架和家里变故退下来,此后便是一直混混状态。李老爹年轻时有一群酒肉朋友,那位船家李福便是其中一位,后来随着各自成家生活便慢慢疏远了。后来和花娘成了家,仍旧有一段胡乱混日,不求上进的时期,再后来便是拉着板车慢慢奔波积累的时间,而最为艰辛的过往便是那前前后后,风雨十多年,莫不是起早贪黑,忙碌废食可以描述。

    后来凭借着南亭街上一块地皮,慢慢拾掇起正屋和偏室,后成院落,这才走上正轨。

    而洛辰最想听的那风霜十年,李老爹总是一语带过,笑呵呵的摆手,像是这样就能够抹去那些令人心酸却又铭刻的过往。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时值中年的李老爹成为猎夫的时期,在贩肉前有选兽割肉一环节,李老爹手眼稳准,顺骨剔肉日益精进,对着蛮兽更加得心应手。后来便在李敢容的带领下转投到猎夫的行列,而且一发冲天,不可收拾,成为烟石城中叫得上名号的猎夫。

    相较于李老爹,洛辰便显得简单的多了。

    白衣杀人,寻小苍寨,走出大山来到烟石城,然后便是简单的生活。蹭对面书院的课程,帮自家送肉食,帮隔壁柳婆婆送面食,随后便是偷偷的买了一柄长刀,十几根箭羽,跟上了尤是健壮的老爹步伐,成了一名少年猎夫。

    当然,除了这些寻常生活外,还有一条血腥而又凶险的路线,而这一切,洛辰都在竭力隐藏,低头看书,将之消弭在书面纸页上。

    “哈哈,一年一岁,岁岁平安。你这孩子,没注意都长得这么高了,这么快,衣服又该小了。”

    洛辰伸了伸手,手腕正好露出袖口,不大不小,正正好好。不过对于正在成长的少年而言,的确是会在眨眼间小下去。

    李老爹摇摇头,指着脚笑道:“我说的的裤子,看来年后花娘又有的忙了。”

    “其实不用每次都缝做的,内城那边有一些便宜实惠的。”洛辰认为花娘应该多多休息,在门口拉开遮蓬多多聊聊天,喝喝茶。

    “那些不好,花娘她会补上一些皮革,防护保暖的更好。哈哈哈,有的她忙的,哈哈。”李敢当哈哈解释道,洛辰腹有不解却是不说,二老两人争争吵吵,一路走来总不是一顺如江海游丝,除了相互依偎扶持之外,还有一分相互争执的心气。

    而在李敢当认知中,当世只有花娘她经手的衣物,才能够施以最为巧妙的力量,遮掩并且压制住你的血海邪力啊。

    在看到洛辰浮现干裂的嘴唇时,李敢当忽然拍了下少年的肩膀,轻声道:“你站在这里等着,我去买几个大鸭梨来。”

    大步远去,转而加速,最后近乎奔跑起来,花甲老人依然雄健的很,洛辰站在原地,不过却是转了个身看着那道背影。

    而多年后,当老少两人换了身份与方向,再度相见回忆起这一幕,又是怀着何等心情和勇气?

    李敢当去又回来,手上不仅多了一串用布条编织的大鸭梨,怀中还揣着三四本的书卷,匆匆瞥见下为青面黄页。他扔过来一颗已经洗净的大鸭梨,随后取出怀中书卷递给洛辰,开心道:“遇到个过去的熟人,又便宜卖给我几本书,说是最新出来的,市面上都是没有的。”

    洛辰接过三本书,不禁眉头一拧,随意翻了翻又变得哭笑不得,道:“老爹啊,他就没有跟你说书没有写完的吗?”

    李敢当先是大喝一声,借过来同样翻了翻,发现其中有半数未曾写完,还是泛黄书页。他眉头一竖转身就要去找那位熟人,好在洛辰一把将其拉住,劝道:“也没有问题的。开卷有益,只要纸上留有文字,也就不算无用,再不至也能够写写文字,做记录用。”

    洛辰忽又询问道:“不过,那熟人是谁啊?老爹朋友中还有这样人物?”

    李敢当声音一提,有些不满道:“怎么着,我还不能认识几个有文化的人啦,看,就是那个打扮怪异的人了,你那一面书橱的绝大部分书籍,都是出自他的手中。”顺着方向而去,但见一位歪带儒冠,身着道服的男子游走在人群中,此人身形纤瘦如竹竿,宽大的道服如蝴蝶缎带随风落向一边,他左看看,右瞅瞅,不断对着视野中的往来人伸出手,而在其手上,正有同样的青面书卷摇晃着。

    洛辰收回目光,再一次读了遍青色封面上的古篆:小城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