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神级驱魔师 > 第九十四章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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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酒吧被烧,远在G市的刘敬国连夜赶了过来,作为晶晶酒吧的实际经营者,他有很多的事要做。

    不像王强,根本不怎么在意。他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要走向何方,至于人间的财富金钱,只是培植势力的一部分,而且还不是他擅长的部分。

    他要做的是提升自己的实力,积累驱魔师世界的人脉,为成为修士做准备。至于赚钱,根本不是他的主业。

    好在他有自知之明,专业的事交给了专业的人。

    刘敬国知道王强要带林晶晶去散心,还是抽时间跑过来送送他们。毕竟一年多没见,他也想见见王强这位大老板是否还健在!

    “你看上去一点也不伤心啊!”刘敬国红着眼睛,显然熬了一个通宵。

    “老刘,辛苦你了,害你那么晚赶回来!”王强听得出刘敬国言语间的怨气。

    毕竟整个酒吧都是他在忙前忙后地跑,而这个酒吧真正的老板却偷偷离开了一年连个电话也不打,现在酒吧刚出事,不帮忙料理就算了,居然还跑家里躲清闲。

    人家有怨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算你还有点良心!”刘敬国说着走到林晶晶更前,“晶晶,你也别太伤心,我知道这间酒吧是你多年的心血,可你也不能厚此薄彼,咱现在的三家店可都是一个窝子出来的,都是晶晶酒吧!”

    刘敬国知道林晶晶的心情,更何况还差点烧死在自己的酒吧里,心里创伤可想而知。

    “谢谢你!不过你放心,我没有那么脆弱的,我要让那些躲在黑暗的老鼠看看,晶晶酒吧才不会因为一把火一蹶不振,他烧不完的!”

    刘敬国暗暗点头,不愧为女中豪杰,这么快就能从打击中站起来。

    “说起来还是多亏了你,上次你说要给酒吧买保险,我就上了心,这才买了不到两年,就发生这样的事,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未卜先知,如果没有你的提醒,我们这次的损失可就大了!”

    “我要是能未卜先知,就早早把警察请到酒吧守着了,哪里容的他们烧了我的心血!”刘敬国的话让林晶晶心里好受了很多。

    “好了,好好跟着王强去散散心,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建一个新的晶晶酒吧!”

    刘敬国转头,“大老板,G市下个月又要开分店了,这次开的酒吧我想作为我们晶晶酒吧未来的总店,规模不同以往,你必须得亲自出席才行!”

    “这么快?”王强一惊,这才几年,晶晶酒吧已经开了两家分店,现在又开一家,而且听他的口气,规模肯定不同以往。

    以前听人说鬼才刘敬国之名,心里没个概念,后来和刘敬国相处,也没见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酒吧的经营在这短短几年间到了这种规模,他的经营手段,可见一斑!

    “快?”刘敬国有些气,“要不是你一年不见,我早开第四家分店了,之所以准备开一家规模不同以往的酒吧,就是因为你不在大大延迟了酒吧的发展速度!”

    王强明白了,他这是将开两家分店的钱拿出来开一家,甚至还不止。他也开始期待这家店到底是什么样子。

    “好,一个月后我一定到!”王强感激地点点头,“老刘,一个月后我也送你件礼物,包你比开了一家总店还高兴!”

    王强看着刘敬国憔悴的样子,心有不忍,又是一年到了,土地爷的青枣应该也成熟了,刚好回去打打秋风。他的身上刚好还有几颗魔晶没有用。

    “咦,什么东西能比这件事还能让我高兴?我倒是很期待了!”刘敬国不信,他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了,对王强说的东西还真不抱多大的希望。

    有自己的车,回家的速度快了许多。一直到走完国道,转入通往四河县的路,他才不得不减速。

    “这路真该修一修了,要是等咱俩老了,在这路上都能把命给颠没了!”王强握紧方向盘,慢慢从一个坑里爬上来。

    “这已经比搭‘招手停’好多了,你就知足吧!”林晶晶倒是不在意。

    妙妙破天荒的没有晕车,饶有兴致地看着窗外。招手停每次拉人都跟拉猪一样,能挤多少挤多少,车上光这些人,空气已经够让人受的了。

    再加上密封不好从车底下钻进来的尾气,发动机漏出来的燃油味,车厢里的味道简直比猪圈还难闻。

    而且招手停之所以叫招手停,就是因为他招手即停,不论是要上车的人还是要下车的人,只要一招手,喊一声,他就会停车。

    有时候比公交车还没个点,说停就停,说走就走。山区的路又难走,一个好好的人都能给颠吐了。

    “哥哥,这车比招手停好!”妙妙摸摸崭新的车玻璃,转头对开车的王强道。

    “可不是嘛,哥哥不就是怕妙妙晕车,这才买这种坐着不晕的车!”王强赶紧卖乖,“哥哥是不是比你晶晶姐要好?”

    “嗯,哥哥好!”妙妙毫不犹豫点点头,然后看了一眼旁边抿嘴直笑的林晶晶,“晶晶姐也好!”

    ……

    摇摇晃晃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了四河村。连绵不绝的山腰上一个小村落,似乎几百年都没有改变过容貌。

    也正是因为这样,王强只要靠近这里,都能忘记世间所有的苦恼,就像一个比丘看到了心中的佛,能够放下一切。

    村里的孩子就像一只只守门的小雀儿,不论是谁走进村子,第一个发现的总是他们。他们蹦啊跳啊,一溜烟跑到这边,到了近前才减速,带着一丝好奇和胆怯观望着。

    今天来的车他们可都没见过。这些孩子大多数还没有出过村子,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学校。

    想要走到外面,除非上了高中,或者长大了去外面打工。有些孩子学习成绩不好,继承了祖先的传统,永远守着一亩三分地,有些人一辈子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四河县城罢了。

    而且都是很多年才去一回。其他时间都是守着自家的几亩薄田过日子,存钱娶媳妇。

    像这种高档的吉普车,即使是县城都见不到,只要去了大城市才能偶尔看到一辆。毕竟私家车还没有普及,普通的轿车都很难见到一辆,更别说这车了。

    “你是谁家的娃娃?”王强伸出头,这些孩子中很多他已经叫不出名字。

    “王强哥哥!”王强不认得他们,可他们很多人都认识王强,毕竟王强每次来村子都会成为众人议论的对象。

    最痛苦的是他们的家长,动不动就拿王强做榜样,“就算念不好书也要多多挣钱,没有文化就算了,要是再没有钱,就只能守着二亩地了!”

    这话他们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因此对于王强的印象也特别深。而王强无形中也成了全村孩子的榜样。

    “咦,你是王远的小弟!你叫啥来着?”王强认识他,那时候王远和他们钻山沟沟掏鸟的时候,这小子还在怀里吃奶,还尿了王强一身的尿。

    “我叫王志。”王强的问话让他觉得很有面子,忍不住挺起小胸脯。

    “哦,对了,我想起来了,那时候抱着你玩,你还撒我一身尿!”

    小孩子哄堂大笑,推推搡搡,只把王志骚的一张小脸通红。

    “有什么好笑的,你们小时候还不如我呢!”

    孩子们分成两拨,一波在前面跑去报信,一波跟着车跑。说起来村里的孩子最喜欢跑张凤家报信。

    因为张凤是村里出了名的好脾气,对孩子们也特别宽容。谁要是帮她干了点活,她准能给点好吃的东西。

    因此孩子们巴不得张凤家里有什么跑腿的活,都抢着要干。当然了,每次跑去告诉她王强回来的消息,事后总能得到更多的好处。说不定过年的时候还能给点年钱。

    路到了村里就好多了。虽然通往村子的路坑坑洼洼不成样子,但是靠近村里的这些路都被乡亲们填平了。

    特别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干不动重活了,没事就在村里补补填填,这里水渠堵了通一通,那里的小树歪了扶一扶。

    “哎吆哎,你们快瞧,咱这穷乡僻壤的,怎么来了这么阔气的一辆车,是不是上级领导来视察了?村长怎么一点消息也没给?”

    “我看不像,你没见那些小兔崽子一个个兴奋地不行,肯定是熟人!”

    “快快快,我们去瞧瞧,我都活了八十了,见过最好的车也就是县城里那些老板开的桑塔纳,可那车和这车一比,那桑塔纳就跟牛车差不多!”

    听到动静的人都掀起门帘子向外张望,得到消息的张凤和王长林急忙站在麦场头上,远远往这边张望。

    进了村,王强只能慢慢走,一来村里的狗阿猫的没见过车,躲都不知道躲的,有的傻猫受了惊吓还往车轱辘地下钻。要是不小心碾死了,自己看着心疼不说,主要是给那些老爷子没法儿交代。

    有的老人家里就一个人,养个猫阿狗的当亲儿子养,说不得钻进车轱辘的就是人家的心肝宝贝。

    二来,车前车后车旁都是人,大家都在看稀奇,这里敲敲哪里摸摸的。

    “这车可真亮呐!比咱家的玻璃还光亮!”

    “这是不是得好几万呐?”

    “阿强,你是不是在外面发财了?”

    ……

    众人你一眼我一语,只把王强弄的头昏脑涨,几百米的距离硬生生走了半个小时。

    终于看到自家的场头,父母已经站在那里。王强看着他们,心头一酸,停下车,和林晶晶步行,快步走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