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历史军事 > 明朝当官那些年 > 第六章 太华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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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篇苏州游记,”归有光评价道:“乍看其实并无几分才气,恂恂而已。”

    陈惇也承认,你要说他有曹子建那样的八斗之才,那是不可能的,而且苏州大小古迹之上,都有名家题壁,任哪一个都比他的文章花团锦簇。

    “但其实细读之下,”归有光微笑道:“不偏枯,不求理,不搜僻,不绘藻,不强势扭捏,不曲意裁割。有情抒情,有景写景,俱出胸意。”

    陈惇顿时长出一口气:“确实都是学生心中所想,下笔即成言,没有刻意雕琢增删修改。”

    归有光就非常赞同:“今世文章,惟追章琢句,模拟剽窃,追求高华,追求典丽,追求博览,标榜什么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工于浮艳,实则泥古成风,走入歧途,真不知其所为。”

    说着他摇头道:“这种文章,顷刻裁割,便可成篇。骤读之无不浓艳鲜华、约烂夺目,仔细观之,其实就是一套陈腐之案。可惜的是,当世文坛,竟都前仆后继,沦落其中。”

    陈惇是知道他的主张的,当即道:“先生,自成化以来,日渐注重语言,以诗论道,主张法古前人,以致当世文章,大都虚假抄袭,缺乏真情实感。学生知其弊病,却不知该如何扭转文风,也想请教先生,什么样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好文章?”

    归有光露出欣赏的神色,道:“文章写得好,词句很重要,但最重要的在于造诣,在于内涵。真切、率然、悯时忧世之语,都是大雅君子之所不废者也。秦汉文章虽好,但唐宋间名文未尝不佳,比如欧曾,比如韩昌黎,你记着我说的,属文时,有志于持世范,有志于化人文,有志于叙人情,状物态,只要出于意之所诚,不是为了求绘藻之工,这就是好文章。”

    归有光认为,文章不管是劝世良言,还是摹古,还是写人情、物态,只要出于心中所想,有真切而发自内心的情感,就是一篇上佳的文章,不在于追求辞藻之华丽。

    “高山无穷,太华削成。大河浩流,犀烛燃照。”归有光道。

    陈惇不由得一震,归有光说,高山剖开是太华,大江里头的鱼鼋蛟龙要用犀角照明才能看清楚。什么样的文章,都要剖开去细细看,当把浅显的辞藻外衣剥掉,里头露出的就是文章的本来面目。

    “学生受教了。”陈惇今日大大受益,站起来对归有光长揖一礼。

    归有光坐而受之,笑道:“孺子可教也。”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郑若曾站了起来,怒斥道:“谁在外面?鬼鬼祟祟地!”

    只见一个人影从窗前一闪而过,陈惇打开房门,只见到那人影倏然而逝。

    “咱们说话,竟然还有人窃听?”郑若曾怒道:“是谁?”

    陈惇一笑,就见薇儿蹦蹦跳跳搓着手扑过来:“我的手上都染了色了!”

    “小功臣,”陈惇刮了刮她的鼻子:“明天哥带你去酒楼,好好吃一顿。”

    “要二两荔枝绿!”尚薇努力争取着。

    “蟹粉狮子头还是荔枝绿?”陈惇道。

    “嗯……”尚薇口水滴答出来:“那还是狮子头吧!”

    第二天一大早,陈惇就召集县衙所有人站在大堂之前,告诉他们:“昨天我拜了本地城隍,城隍爷显灵,为我指认了盗贼,他就在你们之中。”

    站在阶下的众人面面相觑,陈惇分明从他们眼中看出了不信之色,仿佛自己是个跳大神的——不是都说古人还是很迷信的吗,怎么这么不好骗呐?

    陈惇摸了摸鼻子,从他们身后绕了一圈,指着其中一个道:“就是你。”

    这人仿佛受惊一般跳了起来,大叫道:“不是我,不是我,你血口喷人!”

    归有光看得稀里糊涂,此时忍不住出声道:“梦龙,不可玩笑,你指认他,可有证据?”

    “城隍爷说,他会在盗贼后背显出痕迹来,”陈惇指着这人后背上一块明显的绿色痕迹:“这就是证据啊。”

    “唉,你疯魔了不成,”郑若曾惊道:“这是什么证据?”

    “大人怎可凭一块污迹就冤枉小人?”这人趁机怒号起来:“小人不服,小人冤枉啊!”

    “好吧,这和神明无关,那我就解释一下吧。”陈惇觉得有点可惜,失去了一个演戏的机会:“库房是重地,只有内贼才有机会行窃,可县衙之中,吏员仆役甚多,谁人作案有点难断,所以我提出请求,不论何时求见,大人都要见我。昨晚上已经很晚了,我求见大人,闭门掩窗,这盗贼不知我白天查到了什么,此时心虚,就急于了解我的行踪以及破案情况。于是他伏窗窃听,如果不心虚的话,何必如此呢?”

    “你怎么知道是我窃听?”这人道。

    “因为我早就让人埋伏在树上,”陈惇唤薇儿过来:“见到有人窃听,就暗中留下印记。”

    薇儿摇晃了一下手中的弹弓,咯咯笑道:“我用弹弓打了他,而弹丸是绿石,留下的痕迹他一时半会是洗不掉的。”

    众人悄然议论起来,县丞汪良不太赞同:“即使胡坚他伏窗窃听,也不能说明他就是盗贼吧,没有直接证据,小相公,这不能令人信服的。”

    这个名叫胡坚的窃贼也顿时从抬起头来:“对,小人不服,小人是急于洗刷县令冤情,才忍不住想要及早了解破案情况的!”

    归有光也道:“有些玩笑了。”

    陈惇只好一摊手道:“好吧,看来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至乌江不回头啊。”

    他命人将装着金元宝的坛子取出来,捏起一个金元宝道:“这元宝上,有一种味道,大家都来闻闻。”

    众人一拥而上,捡起金元宝嗅了起来。有的人神情陶醉,说闻到了好酒的味道;有的人却皱着眉头,说分明是醋的酸味,一时之间众说纷纭,争得面红耳赤。

    归有光也闻了闻,道:“这刺鼻的味道,确实是醋;可细细闻的话,仿佛的确能闻到清冽的酒香啊。”

    “没错,这上面确实既有醋,也有酒的味道。”陈惇道:“大家来看这个大坛子,胎薄底弱,根本不值钱,我问过村人,这种坛子到处都有,家家都有,几乎都用来做醋。要从这个坛子上追查线索,相当困难。但问题是,这元宝上,本该只有醋的味道,为何会有若有若无的酒香?”

    陈惇闻到金元宝上有一股悠长清香的酒气,这种香气绵柔不断,没有被醋的味道遮覆,让陈惇几乎可以断定,是一种味醇厚、入喉净爽的好酒,根本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喝得起的酒,因为此时百姓几乎喝的是自家酿制的浑酒,兜里有余钱了才肯上街买一些清酒喝。而且,谁会用醋坛去装酒呢——

    所以陈惇做出一个推断,盗贼在运输金元宝的时候,用的是酒坛。

    这非常符合情理,盗贼用酒坛装了金元宝,一路根本不会惹人注意,从县衙出来,来到垄上,再用一个大醋坛把金元宝埋藏了进去。这就是为什么金元宝上会同时有醋和酒两种气味。

    “我说了,酒肯定是好酒,我就找到了吴江县里最负盛名的春风酒馆,果然是人来人往,”陈惇道:“不费吹灰之力,我打听到了县尊最爱喝的酒——金浆醪,跟金元宝上沾染的气味,一模一样。”

    陈惇命人将他昨晚带回来的一坛金浆醪取出来,打开泥封,果然气味相同,众人都点头称是。

    “于是真相浮出水面了,”陈惇指着胡坚道:“他是县尊的长随,县尊嗜酒,每天早上都要派他去春风酒馆买酒,这正是他作案的时机。晚上盗库之后,他提着装着金元宝的酒坛来到村头垄上,之后提着空坛子打酒回去,时间刚刚好。”

    “精彩,精彩!”郑若曾哈哈大笑道:“胡坚,你还有何话说?”

    见胡坚面色惨白,仿若失魂,陈惇就道:“不是他一个人作案,县尊的另一个长随段清,也是他的帮手,两个人一个举灯,一个挖地,被村民王大寿看了个正着。”

    再去讯问段清,也无可抵赖,两人俯首承认了盗库之案。原来两人贴身服侍县令李志庠,也能轻而易举地得到库房钥匙,就趁一晚李志庠喝醉,开库盗走了官银。前后三四次,装满了几个酒坛,因为每天早上县令派他们打酒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情,所以根本没有任何人注意和怀疑。

    陈惇张口欲言,然而眼神瞟过身边一人,又闭住了嘴巴。

    “将胡坚、段清二人提到二堂,供述罪状,签字画押。”归有光一挥手。

    “你小子真是太聪明了,太聪明了!”郑若曾搓着手过来,兴奋道:“这么个离奇复杂的案子,被你轻而易举地破了,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等等,你莫不是——”

    陈惇望向他,只见他哈哈道:“你莫不是包公转世吧?!”

    陈惇简直要扶额长叹了,明明这位开阳先生也是个老大人了,却还保留有顽童的天真,让人忍俊不禁。

    陈惇驱散众人,转头却悄声道:“这案子还没有结束呢。”

    “什么,”郑若曾一惊:“还没有结束?”

    陈惇点点头:“王大寿说,他看到了两拨人,先后来到了垄上。这第一拨人,确系长随段清、胡坚二人,而之后来的那个人,还没有现出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