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无限风光之万家灯火 > 《漂泊者》58--增员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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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说这两队男女在水里嬉戏,其中一个自持水性佳游得远了一些。没想到游回来的时候,水流太大,把他冲到堤坝边。好在他反应快,双手急忙扣住堤坝的石棱。身子在外面悬挂着,双手死死扣住石棱。这边朋友一看,急忙去解救。他刚游到对方那里,还没抓住对方,自己却一不留神儿被水直接冲下堤坝,顺着水槽直奔悬崖而去.......

    两个在岸边的女子当然吓傻了,慌乱中急忙跑上公路找人帮忙。当她们就穿着一身泳装到公路边打公用电话时,电话边值守的正是于远明。于远明听闻后也跑过去查看,这时岸边已经围了几百人,正在商量营救办法。

    先是一个打鱼的试图把渔网抛过去让对方抓住,大家把他拉过来。结果也不行,因为距离远了。一时之间也没有长一点的粗绳子。

    后来还是派出所想到了办法。

    一溜儿人拉着绳子,最前面一个人是当地一个工人,用手铐把自己右手拷住,再去把对方左手拷住。两人再拉手,后面的众人使劲儿才把人救出来。

    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没想到后面闹成了一场十年之久的悲剧。

    这里需要交代一下几个人的身份。

    两个男的,被救起来这位是龙城粮食局员工,因救人而遇难的是他的铁哥们,家在龙城一个乡镇,刚刚从外地回来。

    两个女的,事发后就跑了。身份是小姐。

    由于有派出所的所长及民警参与救援,所以公安局某位专门写稿件的文职人员就写了一个报道《警民携手,共谱大爱》。里面的内容主要是表扬派出所的干警,而最危险的救人者却不是民警,所以也就没有名字。

    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最要命的是作者把被救者和遇难者的身份搞混了。文章里说被救援成功的人是因为去救朋友而遇险。这样就颠倒事实了。因为事实是遇难者才是救朋友而遇难!

    这个报道刊登在江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恭州晚报》上,遇难者的妈妈看到后,悲愤异常。跑到公安局讨说法!

    自己的儿子死了不说,一分钱的赔偿没有不说,连救人的名声都被歪曲!岂有此理!

    但是,公安局觉得你这个农村妇女,简直是胡搅蛮缠,凭什么我要改正?

    就这样扯来扯去,从上访到起诉,从一审到二审。来来回回整了十年。母亲的头发都白了,终于赢了官司。赢得对方认错,在《恭州晚报》上发了火柴盒大小的一个声明。

    而那个时候的《恭州晚报》,改版都几次了。

    于远明为什么如此熟悉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

    一个是当时救险的时候在现场,第二个更巧合的是他的同学兼客户朱媛媛的隔壁有一家餐馆。

    因为做了朱媛媛的保险,于远明也在观察周围的情况。首先突破的就是隔壁这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家夫妻店,卖的无外乎是一些家常菜而已。这家餐馆的男主人就是公安局写稿那个的哥哥。阴差阴错,各种信息堆积到一起,让于远明得知了一件事情以及另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与小杨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讲完这个故事,小杨一声冷笑:哼!想不到他还有这些故事!

    原来,那个被救起来的粮食局员工,就是小杨的前夫!

    所以说,龙城就是这么小的一个地方!

    在于远明从MSS培训班回来后,他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困惑。

    首先是自己的组员有一种奇怪的情绪,有的消极有的不配合。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什么地方没有做好,但是当一些流言蜚语到他耳朵的时候他才知道。有的人使出了阴招。

    其次,组训余永春和自己的关系不像原来一样和睦了。总觉得隔了一层。

    最后,不用多久于远明就感觉到了袁小平是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敌意。

    于远明没有想到袁小平变化得这么快,这么明显和过分。

    有一次,分公司负责运营的几个人到龙城来,晚上一起吃饭。那个时候贺成不在,余永春也没在。就是于远明和袁小平一起作陪的。

    中国人吃饭的主题当然是喝酒,喝酒却是于远明的弱项。一坐上酒桌,于远明就感觉周身不自在。没有那些酒话,没有那些敬酒词,也不会喝酒,你说在酒桌上什么感觉?

    就像一个人到了外国,人家说的话你听不懂,人家吃的东西你吃不惯,人家开的玩笑你也找不到点上,你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反观袁小平,却完全是另一番模样。本来他喝酒不行,但是却主动和每一个人碰杯。显得很兴奋,很主动。当于远明略显尴尬地准备去上厕所的时候,走出几步就听到袁小平说:哼,不会喝酒就不要来混。

    于远明心想做保险不是靠喝酒吧?你那么卖力地喝酒,难道会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个事情,虽然不恨袁小平。却对他的印象有了改变。

    第二个事情是袁姐之争。

    袁姐是一个家庭妇女,是前台陈小凤老公的姐姐。

    陈小凤看公司需要找人做保险,就把在家里休息的姐姐介绍给于远明。于远明就给她填表上岗了。

    那天,袁小平突然来找于远明:远明,你小组那个陈姐你晓得是哪个的人不?

    于远明有些诧异:晓得啊!陈小凤的姐姐。怎么啦?

    袁小平有些气愤:晓得你还给她上岗?这是陈小凤介绍给我的!

    于远明不解:没有吧?明明是介绍给我的!怎么成介绍给你了?

    袁小平:陈小凤就是我介绍来的,我们这种关系还用说吗?再说了,当初她答应给我介绍新人。只是她不懂,你就可以抢人嗦?

    于远明:啥子意思啊?陈小凤答应给你介绍人,就不能介绍给其他人了?你们啥子关系嘛?她介绍陈姐来的时候也没说给你准备起的啊?我这个怎么算抢人?

    袁小平:明明就是介绍给我的。你说麻她们不懂。不是抢人是什么?

    于远明也生气了: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好?这个陈姐你并没有去见面做工作,更没填表。怎么就成了你的人?你自己没有跟进,怎么赖我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