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都市言情 > 文豪的悠闲人生 > 第3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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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过一女孩,找我要书,说不要太小白的络,我想了想,没好意思推社会学巅峰之作。给她推了雪中。

    过半月,发微信骂我,你这不是坑人吗?

    我摸不着头脑。

    “我喜欢的角色,都写死了。”

    看着微信,我心中一紧。好像真是。

    剑九死了,李淳罡死了,轩辕敬城死了,大姐死了,洪洗象死了,人屠死了,李义山死了,张巨鹿死了。刘寄奴死了。

    春秋乱世,人命如草芥,英雄如扬灰。北莽离阳,春秋不义战,无论是居首辅,或者北凉王,两脚羊,或平凡士子,都逃不过一个命。

    所谓命,到最后,都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我不知道烽火是不是在学权利的游戏,草蛇灰线一步千里,挖了太多坑填起来有点力不从心,便干脆通过一个个人物的死去给剧情画上终止。其实人死了,并不是休止符。相反,由于强烈的人物反差,反而性格鲜明起来。

    我们会记得,缺了一口门牙的剑九老黄,瘦驴破布袋,跟柿子一起辗转六千里。六千里河山,六千里人情,六千里的鸡飞狗跳。再加一个温华,三个心思活络不知世情的主,潇潇洒洒走天涯。

    最后一剑,别名剑九,实名六千里。武帝城头,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风紧扯呼,老黄这次,不扯呼,也没法扯呼了?那还剩下什么?“来人,给公子上酒。”

    老黄之死,徐凤年背一剑。如果远游更长一点,柿子再叫人不省心一点,北凉没那么多人杰辈出,老黄不会死。如果徐凤年远游六千里,没有练刀,不曾醒悟,安安心心当一个纨绔,让陈芝豹接任北凉王。老黄也不会死。如果不是为了剧情推动,李淳罡听潮亭出世,老黄断断不会死。

    还有徐骁。如果徐骁不死,我大概也不会喜欢上他。死了,喜欢了,便埋怨了。烽火这是自己挖坑给书迷跳,顺便给自己招黑。

    徐骁和老黄,都代表了我们人生中经常遇到的长辈。嘻嘻哈哈,苟于言笑,怎么玩都行,平时老没正经,给你骑在肩上,给你做玩伴白马,除了年龄之外,几乎就是你哥们的翻版。真遇到事了,再猛然一煽情,眼泪全下来了。

    还记得徐骁披甲,顾部皆跪么?

    还记得为了儿子,与慕容女帝见最后一面?

    临死前,徐骁才是大将军。死后,北凉就只剩下了徐凤年。

    徐骁是真不想把北凉交给陈芝豹?不是的。如果陈芝豹接任北凉,大概是北莽与离阳携手灭北凉之势,柿子作为一个纨绔上位,北凉还有的活

    徐骁一出场,是一个被柿子骂成“驴日的”、砸了几个拖鞋依然笑呵呵的平凡富家翁,对柿子的宠溺无以言表、在外人看来有些不辨黑白的老人。到最后,去北莽与女帝言谈,去找春申湖藩王讨债,一举步则顾庐子弟兵皆跪称大将军,何等威风,何等凌然。

    徐瘸子,别人叫不死不休,柿子叫,那是理所应当。死前的威严满状,不过是一个父亲最后的宠溺,以人屠的身份,最后送儿子一程。

    所以烽火插了番外一章父亲。所以无数人看的泪流满面。

    那是一个父亲最后的守候。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总要在一个人走后,才明白那些好来。人世间相伴总不珍惜,非要失去后才悔莫及,世间万物总蹉跎,你我都无可奈何。所以写徐骁之死,最后还是写的一个平凡人之死,不是人屠,不是大将军,不是北凉王,他只是一个父亲。

    更不提张巨鹿临死前,烽火对张巨鹿小儿子的描写,从侧面去写张巨鹿如何为了权谋,而牺牲一家之幸福,以小家成大业。烽火自己说:“张巨鹿站的越高,死的就越惨。他是心知肚明的。”原本站在北凉反面,类似司马懿的一个人物,只因一次惨死,瞬间回到了张居正的原型,更激进,更宽怀。

    张巨鹿代表的是一代人的理想,这种人,以为万世开太平为基业,其余权谋,霸道,对错,则均不在考虑范围。为寒门子弟晋升,可以打破门阀发泄心中不满,也能殴击朝中大臣一开始掣肘北凉,为国为民死前埋下支撑北凉暗线,也是为国为民。

    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你抓不到把柄,你也扳不倒他,甚至死,也是他心甘情愿的死,你逼不到他。所有一切都在算计之中,包括新君上位,朝政变动,坦坦翁的布局早就跟张巨鹿不谋而合。这样的人,不谋自身,谋算天下。所谓赵高“恨不能与你牵黄犬东门”,这种事,张居正是做不出的,他最多最多,也只会跟小儿子说一句,爹对不住你。

    仅此而已。

    但他对得起这个国家,对得起春秋,对得起所有寒门。开万世之基业。

    雪中这本书对人明贬实褒,春秋四大谋士,各有各的险恶,各有各的招黑之处。但是,以春秋为棋盘,以万物为黑白,这不正是书生意气的最高理想?智谋掌控千里,谋局尚在棋外,生于波澜壮阔乱世,何其不幸?何其幸哉!

    如我生于雪中,我不愿做黄三甲,颠倒春秋棋盘,我愿如张巨鹿,心甘情愿做一枚棋子,跳马,将军!

    听过一首歌,生是为了证明,爱存在过的痕迹。在雪中,死是为了证明,当年那些生的壮烈。不经意的伏笔,在死亡的宏大叙事下,都变成催人泪下。

    向死而生,杯中酒,慢饮。敬你们一杯,徐骁,老黄,张巨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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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狂魔负十三楼主

    人在江湖雪中的江湖,是一个有趣的江湖。有胸脯三两,有青衣名妓,有武林秘籍,也有坑蒙拐骗。小二上酒的江南杏雨。千里风雪的北莽鏖战,有开挂的金手指,一刀捅死第五骆。也有主角光环的传统套路大黄庭,两袖青蛇,红衣符甲最主要的是,这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江湖。小时候读金庸,后来读凤歌,你永远可以看到:一个猪脚,在江湖之路上闯荡,按着既定套路,王八之气大作,只要沿着主线延展,就可以超现实的把一个个反派踩在脚下。有人总结传统武侠说:总能恰好的在那个悬崖拿到最适合的武林秘籍,总能在这个客栈遇见正好要爱的人,骑着的那匹马总能去最应当去的地方。有时我会觉得,这不是武侠,而是写给成人看的童话。真正的侠客,不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不是新丰美酒斗十千,洛阳游侠多少年。再大的侠客,都是一撇一捺一个人字,饮食男女,吃喝拉撒,与你我没什么不同。我一直好奇,金庸笔下的侠客们闯荡江湖,三斤牛肉二两黄酒,哪来的钱呢?雪中不是这样,一出场,柿子就是一条死狗,装逼过头的死狗,二次游历,柿子有护卫,照样多次险死还生,吃尽苦头。三次入北莽,转战千里,野牛群提兵山,如果烽火不是强行开挂,柿子得死个千二百次才够。

    雪中的江湖,有高手高手高高手,也有满门抄斩落草为寇的山贼、被夺了权柄架空的帮主、一百年不得志的客卿,有温室里的小姐,也有呵呵姑娘、爱胭脂的和尚老婆、鱼幼薇的一点无奈。这个江湖有花魁,也有青梅竹马的姜泥,有类似同学的洪洗象,也有亦师亦友的李淳罡,有兄弟温华,也有情圣轩辕。雪中超越了传统的一点,在于把那些模式化的人物从程序中释放出来,所以有了人性,所以有了冲突,才子和佳人谁说注定一对?魔头为啥不能是个好人?何况,柿子吃的那些苦,我们在成长中也体会得到。他的江湖,是现实生活的照应。没有所谓架空历史,襄阳城头干我屁事也没有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为国为民,都是赶鸭子上架。这个江湖有太多人,而雪中最残酷的地方在于,要让徐凤年,从江湖里磨练出来,去当一个北凉王。江湖只是一个考场,天下才是真正的对弈棋盘。徐凤年真能当一个纨绔,死都不会去当北凉王。是徐骁,是吴素,是游历中的山川人情,是北凉刀马,逼得他不得不当一个劳什子北凉王。从一个纨绔,到一个男人,中间不仅仅是练刀习武走天下这么简单。用上面的话说,都是命。

    徐凤年注定为徐骁接班,太安城注定容不下北凉,陈芝豹注定远走,北莽注定要为气运南下。谁高兴着一夜白发,谁高兴担当起百万人的身家性命,谁愿意为一个明摆着不信任北凉、处处消磨北凉的皇帝拼死?徐凤年肯定不高兴,但没办法,这是赵家的北凉,这也是徐家的北凉,说到底,还是北地三州百姓的北凉。心在江湖,身在北凉。说到雪中江湖,一定绕不开人,是木剑温华。我们长大,我们爱过哭过,身边一定也有这样一个兄弟。和你一起偷看美女,有贼心没贼胆,有贼胆也没贼力气。吹着口哨晃着眼,遇见喜欢的女生却还会脸红。“馒头白啊白,白不过姑娘胸脯”“李姑娘,你小心。”和你一起学习,闲来聊天,总绕不开一个伟大理想,在阳光很好的下午,说出一点不切实际的梦。“如果有一天你在江湖上,听说有一个姓温的绝世剑客,不用怀疑,那就是我了!”然而真正遇上,要拿义气换利益,拿兄弟换巅峰的事,即使把自己放进两难境地,也不愿让兄弟有一分难做。平时贪色怕死,梦想比天大,事到临头,都不怕了。“温华从此不练剑了。”聊聊八字,哭的稀里哗啦。多少人读到这样一段独白还能忍住眼泪?“谁准你不练剑的,我就不准。说好了要一起让所有人都不敢瞧不起咱们兄弟的啊。”“你傻啊,咱们以前合伙骗人钱财多熟稔,你就不知道装着来杀我?徐凤年就算给你温华刺上一剑又怎么了?那一年,我哪次不扮恶人帮着你坑骗那些小娘子?”“就许你是我兄弟,不许我是你兄弟?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宁愿自废武功,也不愿向徐凤年递出一剑,这是兄弟。自断一臂一腿,再不踏足江湖,也要护住兄弟情义,这是兄弟。温不胜,从此不练剑了。温华用经脉皆断,自废武艺,来告诉黄三甲一句话:你算到了天下,却算不到得人心和义气。愿意为了一个可能多年不见的兄弟,去损害自己利益,扪心自问,谁做的到?现在这个时代,只有共同利益,没有共同义气。像温华和徐凤年这般,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的人,是不是少之又少?很多时候,所谓兄弟,只是嘴上兄弟。没有深夜一起痛哭的人,是不足以谈义气的。那些深谈,也不是无缘无故,只是你我恰好走过同一段辛苦时光,才懂彼此所经历的磨难。那么,知道你有多痛,这道伤痕宁愿我背。这叫兄弟。而不是知道你有多痛,知道你承受的住,在你背后加上一刀。这叫狗屁兄弟。

    如果说温华代表的江湖,是见众生,李淳罡的江湖,就是见天地。小人物怀揣梦想走天涯,所以木剑温不胜,到了李淳罡,就是青衫白马一任狂狷,是“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谪仙。李淳罡所代表的是那一个旧江湖。人屠马踏江湖之前,还有着规矩派系的江湖。那时候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生也只配递一次剑。李淳罡是洪七公和黄老邪的结合体,前半生黄老邪,天生骄傲,剑甲冠春秋。胜吴家剑冢,战西蜀剑皇,以剑问佛,天下何人可挡一剑?两战王仙芝,胜败何足道,总是天下第一。跟黄老邪一样,为爱痴情,黄老邪之妻死于九阴真经,李淳罡之妻死于自己剑下,都是死在自己最看重的东西。从此,九阴真经锁高阁,李淳罡的木马牛,也插在了武帝城头,城头拍浪,卷不起当年想念。绿袍儿一剑穿心的画面,我想,定在李淳罡心中时时闪回,那一剑仿若也穿在自己身上。李淳罡当年面对挑战自己的爱人,如果收下那一剑,会怎样?想了很久,结果是:除非他不是李淳罡,否则,倒推一百万遍,那一剑还是得刺出去。不为什么,因为他是剑甲,因为他是天下第一剑客。老来李淳罡,尚且能一人一剑破甲两千六,比起吴家剑冢九剑万骑的武力值,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但在书中,断臂老儿更多是像洪七公一般,看着姜泥和徐凤年一对小儿女的爱恨情仇,仿佛看着当年的自己和绿袍儿。即使一剑入天象,弹指仙人跪,也不过是求小儿女一段安稳,免得像自己一样颠沛流离,到春申湖一战,惶惶然当年剑圣再生,“天大的技术活,没法赏了。”纵使闯完这趟江湖,已经心灰意冷,依然可为邓太阿开剑道天门,为后世剑道留一份薪火相传。李淳罡从少年心气的一往无前,反而变成了一个传授者,该出手时才出手,站在江湖的顶峰提携后辈。他不布局,随意洒脱,秉性而为,战王仙芝,是随性,传授两袖青蛇,是随性,甚至教姜泥练字,依然随性而已。到了李淳罡这个仙人境界,已经不在局中,我不就山山来就我,何等洒脱!我记得这个老头第一次出场的样子,断臂老头儿,身材矮留着两撇山羊胡子,披着陈就破败的羊皮裘,斗鸡眼,声音沙哑,高深莫测。这基本满足了我对于传统大侠的所有想象,如烽火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