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科幻小说 > 穴居人日记 > 第六十四章 食人族的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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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跪伏在地上的鱼丸,瞪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我能清楚地看见她脸上的黑毛儿连带着头发都一根根的竖了起来,她搞不懂我是如何在这丝毫没有云朵的天气下招来了这一颗“天雷”,更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能招来“天雷”的神器突然对准了她。

    看着她的眼神,我也是一阵的自责,毕竟,她还只是个十岁左右大的孩子,正是对一切未知充满好奇的年纪,我为了示威,为了自己的权威,又何必吓唬她呢?,想到这里,心头也是一阵心酸。

    还记得“老谭”吗?是的,我的那个大哥,我的那个发小儿,他也有个八岁的儿子,我记得有次省亲回家,到了家就发现自己珍藏多年的“古笛”笛孔儿被人戳破了很多细洞,要知道,这些“古笛”要说值钱,就是因为这些笛子孔上被古人封住的那些保护蜡纸经过前年却仍然透明如初,可现如今,却挂在我的墙上破败不堪。

    这令我顿时大发雷霆,发誓要查出真凶,直到我姐抱着老谭家的娃跟着我姐来看我的那一天,我才知道了真相,门缝里我看见,他就是这样想抚摸他心爱的玩具一样抚摸着笛子,而后用嘴放在笛孔上逐一吹拂,他发现,只要是破了蜡纸的笛孔才能吹出声音,而那些有蜡纸的则不行,于是,我的“古笛”就是这样落了难。

    我猛地闯进门,对着我这个大侄子就是一顿咆哮,直至他撇着自己的小嘴儿努力不让豆大的眼泪滚出眼眶,自己这才冷静了下来,也正是那一次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因为,那是我最后一次省亲,最后一次回到北京,而如今,我真想再抱抱这孩子,跟他说一声“对不起,二叔错了”,再给自己所有的房产都卖掉,给他买笛子,让他挨着个儿的戳,一只古笛九个孔,我发誓能让他戳到他自己娶媳妇那天,满意为止!

    算了算,这孩子现如今也已经十二岁了,我想他。

    哎,说这些干嘛,我忍着心酸,把枪口由鱼丸的头顶移开,伸手像是安抚蛋蛋一般拍了拍鱼丸的头顶,果不其然,什么主子什么奴才,这个动作果然有效,早已滚出泪花的鱼丸瞬间就止住了泪水,却仍然茫然的看着我。

    我用手势示意她去把那被我打死的大鸟捡过来,她没需要我再示意第二遍,便非常聪明的领会了我的想法,径直跑了过去,却没有立刻捡起来,而是非常惊讶的把那大鸟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那大鸟胸前已经被铅弹打得十分模糊,骨头都支出好几根儿,而背部却完好无损。

    她乖巧的摘下一根大鸟最长的尾羽,插在自己本就乱蓬蓬脏兮兮的头发里,顺势就把大鸟扛在了自己的肩头,我示意她放下,因为我知道,这种鸟肉不好吃,而且由于身中铅弹,清理起来十分麻烦,而对我来说,食物多得是,单说兔肉,就够我们四个吃到天荒地老,我射杀这只鸟,完全是要告诉她,我的东西,她再也不要碰半下。

    她十分不解我为什么如此浪费“猎物”,但还是顺从的按照我的指示把大鸟尸体埋在了土里,并在回去的路上一语不发,安静的走在我的身前,就像是个被押送的俘虏。

    这路程并没有耗费我多少时间,虎丫和蛋蛋仍然安静的坐在缓坡下面,我知道,没有我的命令,她们绝不会踏入那山洞半步,经过了过往五个月的相处,她们很清楚,什么事情做得,而什么事情做不得,尽管我从没有把他们二人当做自己的奴隶,但他们却始终把自己定位成奴仆,言听计从,当然了,虎丫有时候会独来独往,但那又如何呢,她已经非常努力的在改变自己了。

    我把半年前留在洞里的肉干儿全部拿出来,又炒熟不少粮食,就在这个临近傍晚的时间,在那张我曾花费无数心血制作的餐桌上,想让他们饱餐了一顿,甚至,我还拿出了一瓶茅台,以示庆祝这头一次的“家中聚餐”,但很显然,这几位对那谷物粮食根本碰都不碰,只是竭力的用牙撕扯着那已被风干得比石头还硬的肉干儿。

    我用自己做的筷子示意给他们看这谷物真的能吃,他们初时的确不信,直到我命令蛋蛋必须抓一把放在他自己的嘴里,是的,我也只能指挥得了蛋蛋,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这么命令虎丫,保不齐她会对我呲牙,或者甚至自此绝食也说不定。

    蛋蛋示范的结果则是喷了我一脸的细米粒儿,他的表情看起来十分痛苦,就像是刚刚他的嘴里含过什么让他万分恶心的东西一般,好吧,换位思考,也许就像是有人让我必须叼着一根人的手指头的感觉,应该是一样的吧?

    看着满脸狼藉的我,虎丫却破天荒的笑出了声,我从未见过她笑,这是第一次,那笑容谈不上倾国倾城,但却露出了她上颚的两颗虎牙,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到这对儿虎牙,浑身就总是不寒而栗,就总是会想起她那次在船上红着眼睛呲着牙扑向我的场景,所以,我知道,这闺女,今后尽量别笑,而她,也的确非常配合我,这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活着时候的笑容。

    鱼丸更是乐得前仰后合,当然了,惩罚便是我也借机往她的嘴里塞了一把这种像是小米炒饭一样的谷粒儿,她笑着本咧得很大的嘴瞬间就闭合起来,满脸的笑容刹那间就像结了冰一样,豆子大眼泪立刻滚了出来,但,这一切只是片刻而已,因为,没过几秒钟,这孩子便居然咀嚼了起来,是的,就是这样边流着泪边咀嚼了起来,我打赌,吸引她的,绝不是米香,也不是我晾晒而得的那些海盐咸味儿,一定是我炒饭所用的那些兔子肉油!

    就这样,鱼丸成了我的首席品尝师,并且,也成了我的首席厨师,因为没过多久,她就将这炒饭的手艺学了去,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居然知道哪种草叶洗干净放在炒饭里会散出清香!

    当然,我可没傻到把如何炼制兔肉油的方法教给她,因为,她跟虎丫以及蛋蛋不一样,我们没有经历过生死,尽管她还是个孩子,但,她的来路,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