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科幻小说 > 替身捉鬼 > 第14章 ,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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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东门出蓉城,坐小巴车走五十公里就到了海溪镇。海溪镇就像一道分水岭,海溪镇的东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翠翠群山。海溪镇的西面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与此同时丰江从海溪镇的一旁源源不断的流淌。冬天的时候丰江水较少,看上去整条丰江更像是一条小溪。夏天的时候丰江流水充沛,最快的江道看上去就像大海一样波澜壮阔。丰江时而像溪,时而像海。这也是海溪镇名字的由来。

    小巴车过了海溪镇,再往前开二十公里,会来到一个名叫中滩村的地方。中滩村是一个依山而建的村庄。中滩村的后面,就是海拔高越六百米的望海山。因为有望海山横亘在中滩村的身后,所以公路到了这里就是尽头。

    我和花公鸡的目的地是翻越百华山,最后到达百华山和少当山之间的那道山坳。这段路程可谓艰辛异常,首先我们至少需要翻越八座大山。这八座大山之间除了无数的荆棘丛林之外,还是小溪横亘。也正是因为这条路不好走,才鲜有志愿者进入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庄。

    “包子,你他娘的这绝对是花钱买罪受,你要送爱心,这天下孤寡老人多得是,你为什么偏偏要选这么一个小村子?这路哪里是人走的,地面上全部都是荆棘,就连这里的树上都长着长长的尖刺,就像狼牙棒一样”。

    “这个地方人迹罕至,我可不敢保证,这山里面没有那玩意。山里面的孤魂野鬼可比芙蓉春里面的色鬼厉害许多。这里又没有替身可寻,真要碰到了鬼魂野鬼,就只能你自己挽起衣袖上阵肉搏了”。

    “唉,可惜了可惜了,这他娘至少有一个星期看不到美女的大腿和胸脯了”。

    我背上背着十套打包好的棉袄,还有这些天我和花公鸡需要的食物。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也有七十多斤。负重七十多斤跋山涉水本就不容易,这一路上还要听花公鸡喋喋不休的抱怨声。我简直恨不得一脚将花公鸡踹到山谷下。

    “虫子,这里到处都是虫子,鸡哥,我讨厌虫子”。

    “鸡哥,你不觉得累吗?你能不能消停一点”,我实在忍不下去了,用手中的开山刀砍断一根拦路的藤蔓之后,低头对着花公鸡低声说道。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有点累了。唉,鸡哥现在这具身体要是人的话,起码有八十岁高龄了。你到处救济孤寡老人,难道忍心看着我用这一副老身板陪着你跋山涉水?”。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虽然也是花公鸡,但你是黑白斑点小肉鸡,现在你变成了红毛大雄鸡。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你还有脱胎换骨的本事”。

    花公鸡不以为然的说道:“鸡的寿命最多只有七八年,我要是不换身体,估计你早就见不到了我了”。

    见到我没有说话的意思,花公鸡啄了啄我的脚背,有些不满的说道:“我实在走不动了,要么你抱着我走,要么我就留在这里了。与其被活活的饿死,还不如留在这里等着被豺狼虎豹吃掉”。

    对于花公鸡,我是很有感情的,同时我也非常感谢他教会了我这么多的本事。所以听到花公鸡的话,我只能无奈的摇头说道:“鸡哥,我又被你打败了,自己上来吧”。

    待到花公鸡轻车熟路的跳到我的肩膀上,我停下脚步对着他问道:“鸡哥,你刚才说,这山里面有厉害的孤魂野鬼,这不会是在骗我吧?”。

    “嘿嘿,我这可不是骗你,也许你现在脚踩的地方,在千百年前就是一座埋人的古墓”,待到我连忙换了一个位置之后,花公鸡继续说道:“山里面树木蔽天,平日里阳光很难直射到地表,这就直接造成大地无法滋生阳气。久而久之长此以往下去,山里面就阴盛阳衰。再加上平日里像这样的山林,一般都是人迹罕至,所以理论上讲,这片土壤是很容易滋生孤魂野鬼的”。

    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摸了摸衣服兜,掏出牛眼泪对着花公鸡说道:“以防万一,我先涂点牛眼泪吧,要不然被孤魂野鬼近了身,我都发现不了。另外鸡哥,这次我们出门准备不是特别的充分,东西我只带了古钱币和糯米,真要是碰到孤魂野鬼恐怕会有些麻烦”。

    “怎么你怕了?现在我们还没有深入山林,撤退来得及”。

    “怕,谁怕了?我包杨的胆大可以包天,我可不会感到害怕。另外为了那些孤寡老人,此行我是势在必行的”。

    “一个字形容你的脾气,犟,两个字死犟。你这个犟脾气要是不改,将来早晚要吃大亏”。见到我嘿嘿笑了笑,花公鸡等了一会说道:“牛眼泪涂在眼睛上并不怎么舒服,所以现在你用不着涂那玩意。山里面就算有孤魂野鬼,我说两点,只要你做到了,也用不着担心”。

    “要做到那两点”?我有一些好奇的问道。

    “第一,只选择白天的时候赶路,白天阳气重,孤魂野鬼是不敢出现的。第二,晚上睡觉的时候尽量找树木相对稀疏的高处,高处地表相对来说比较干燥,加上树木稀少,阳光一般能够直射土地,在那里阳气相对较重,山里面的孤魂野鬼即使晚上出来活动,大多都会选择绕开这些地方。只是有一点你需要注意”。

    “注意什么”?

    “注意狼,狼也喜欢去位置较高的地方。山里面的狼和草原上的狼不太一样,山里面的狼虽然大多不是群居,但是一旦被狼盯住,也是凶险万分的。特别是现在的你,不懂功夫,身上的家伙只有你手中的这把开山刀能够对狼造成威胁”。

    听到花公鸡的话,我忍不住问道:“鸡哥,你以前会功夫?”。

    “奇门遁甲,各路武学不说是样样专精,也算是样样精通吧”。

    “鸡哥,以前这么厉害,空闲的时候可不可以教教我?”。

    “现在我这个样子,只能教你一套金鸡独立,你想不想学?”。

    “有什么作用”?我抓了抓脑袋说道。

    “等你哪天断了一条腿,估计能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