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恐怖灵异 > 潘德的预言 > 第五十一章-两个弓箭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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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叫里泰迪兰的诺多人吃得很快,不一会便将手里那只麻雀啃完了,他吃得不仅快,而且干净,麻雀小小的身子,上面的肉也就那么一点点,而里泰迪兰却是将手里的这只麻雀啃得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他吮了吮手里的油,又从插在旁边的树枝上扯下一只来。

    作为生活在森林深处的诺多精灵,这样的美味是他从来没有尝过的,所以在一次偶遇,认识了沃登森这个常年流浪在外男人的手艺之后,他便赖上了沃登森,不为其他,就为了沃登森这个连几只小麻雀都能做成一顿好美味的手艺。

    诺多精灵的生命很长,足有上千年的寿命,但是对于食物的做法却是从来没有过什么研究,在以前的日子里,里泰迪兰基本上每天吃的都是森林生长的水果,水果是新摘的,很新鲜,但是再新鲜的水果吃上几十年,却是厌了。诺多精灵无论男女都是极美,可以说是大陆上最美貌的种族。曾经的他们是大陆的统治者,但是那只是曾经的辉煌而已,在旷日持久的泰坦战争后,现在的他们只有少量的精灵还残存在诺多森林的深处。

    只有五只麻雀,但是却有两个人。

    当里泰迪兰丢下手里麻雀骨架,伸手去拿第三只的时候,却是被沃登森用手里的骨头拦了下来。

    “这是我烤的,我应该吃三只!”沃登森将骨头在嘴巴里吮了吮,说道。

    “这五只麻雀可有三只是我射下来的,我吃三只才是理所当然!”里泰迪兰辣气壮的说道,两人擅长的都是弓箭,但不同的是他用的是短弓,而沃登森用的却是长弓,这让他在射速和精准上占了很大的优势。更何况,他用的弓还是精灵特制的诺多弓,这种弓在大陆之上享有盛名,是每一个弓箭手梦寐以求的宝物。

    诺多弓被赋予了精灵的魔力,所以虽然只是短弓,却能拥有和长弓一样的威力,而且在射速和精准上,也不输于其他优秀的短弓。

    里泰迪兰随身携带的正是精灵特制的诺多弓,而沃登森手里的长弓和诺多弓一比,看上去却是简陋的很。这长弓就躺在沃登森的边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是在长弓握手的地方绑了块兽皮。

    不过似乎沃登森很是在意他的破弓,他曾自豪而骄傲的说,他的长弓是用家乡最坚韧的紫杉木做成的,弓僧上散发着浓烈的家乡的味道。

    “如果没有的我的手艺,你倒是把这三只麻雀都吃进肚子给我瞧瞧!”沃登森笑了一声,这个精灵的手艺他可是见识过的,在厨艺上,造物主可没给他像射箭那样神赐的天赋。

    两人为着最后一只烤麻雀的归属问题争执了许久,也没吵出个结果。

    便在两人吵闹不休,差点红脸的时候,远远的却是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买卖上门了!”沃登森拾起身边的长弓,站起了身子,而里泰迪兰这个英俊的诺多人动作却是更快,爬上了一个高高的树梢,朝北面望了一眼,然后跳了下来。

    “一个骑士!”里泰迪兰说完,顿了一顿,才继续说道:“马不错,可以卖上一百枚第纳尔!”作为一个诺多精灵,里泰迪兰拥有着人类难以匹敌的视力,即便是隔了将近一千米的距离,他也可以清楚看清楚疾奔中的马匹和他背上骑士的模样。

    “一百枚第纳尔,看样子值得干上一票!”沃登森这么说着,往地上剩下的那只烤麻雀看了一眼,笑道:“我们正好可以分一分剩下这只麻雀到底该归谁!”

    马蹄声很急,马上的骑士似乎是有急事,驾着马奔得飞快,不多时便奔出了数百米。

    沃登森和里泰迪兰各攀上了一棵大树,站在树干的枝桠间。

    “谁先射倒那个骑士,剩下的那只麻雀就归谁!”沃登森说道。

    “行,那只可爱的小麻雀肯定得进我的肚子里了!哈哈。”里泰迪兰笑了一声。

    “那可不一定,别把我那一百枚第纳尔射死了啊!我可爱的精灵。”沃登森也是笑了一声。

    “射死了最好,直接烤来吃了!”

    两人这么说着,张开了手里的弓弦。

    “准备!”沃登森这么说着,将手里的长弓几乎拉成了一个满月。他心里暗笑一声,里泰迪兰这个诺多精灵手里的诺多弓虽然是精品中的精品,有效射击距离几乎可以和普通长弓相媲美,但是自己手里的长弓可不是普通的长弓,而是用紫杉木制成的强弓,紫杉木和其他木材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韧度极强,能够极大的增加弓箭的射击距离和射击强度。

    沃登森慢慢调整着弓箭的准心,并计算着羽箭下落的抛物线和射击的角度,当他调整好状态的时候,骑士离这里已经只有三百米了,而这个时候里泰迪兰还没有松开搭在弓上的羽箭。

    “不对?”那骑士奔的近了,沃登森眼力不如里泰迪兰这个才看见这个骑士背上还插着一面小旗,而只有各个王国的信使才会在背上插上这么一面小旗,以证明自己的身份,用来快速通行各个城市关卡。

    “不要动手!”沃登森放下手里的长弓,侧身向里泰迪兰喊道。

    里泰迪兰听到了他的话,却是充耳不闻,依旧拉着弓,将小路上狂奔的骑士瞄得准准的。

    “不要动手,那、、、”

    沃登森话才说到一半,却见得里泰迪兰嗡的一声松开了右手拉开的弓弦。

    弦响箭出,箭出人落。

    “我不是说不要动手吗?”沃登森跳下树梢,一脸的气急败坏。

    “在瞄准的时候,不要因为任何事分了你的心,这是一个优秀的弓箭手必须记住的要领!”里泰迪兰一脸的理所当然。

    两人走出树林,先去牵了那匹价值一百第纳尔的健马。那马在背上骑士栽下来之后又往前跑了两百米的距离才停下,它的身上出了一层细汗,腾腾的几乎要冒出白汽来。

    “好马!”里泰迪兰牵着这马,摸了摸它柔滑的鬃毛,赞叹了一声。

    但是见了这马,沃登森的脸色却是更难看了几分,在这匹马的马臀上,烙着一个狮子头的印记,这是萨里昂王**用马才拥有的烙印。

    马上的骑士被一箭贯穿了胸口,已是一具死尸,他的背上插着一面深红色的小旗,小旗的中央印着一只昂首的雄狮。

    “该死的,是王国的信使,我们惹**烦了!”沃登森大声道。

    “王国的信使?”

    沃登森在那死去的骑士胸口摸出一封信来,拆开来的时候才想起自己认识的字还不到一百个,他把信递给里泰迪兰,让他来读。

    “别给我,我可不认识人类的文字,光是学会说你们的话我都费了一番大功夫!”里泰迪兰摇头道。

    两人对着这封信一筹莫展,只好在树林里挖个坑将死去的骑士埋了。

    “哈,剩下的这只麻雀可就是我的了。”里泰迪兰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惹了祸,心里还在惦记着他的烤麻雀。

    篝火还剩下一堆红色的木炭,沃登森丢进去一捧枯叶,将篝火重新燃了起来。

    他摊开那封信,上面写着“马里、、、斯、、、、、、图人围城、、、、、、不要、、、、、、莫里斯、、、、、、固守、、、、、、”

    上面写的东西让沃登森这个半文盲看得头痛,他将手里的信揉成一团,和那个盖着黑色狼头的信封一起丢进身前的篝火里。

    “有点凉了!”里泰迪兰啃得一嘴的油,含糊不清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