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鬼谷秘闻录 > 第143章 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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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拉小时后老何来了,他看到桌上没吃完的早餐,也不管凉不凉,抓起来就吃。一幅饿的紧的模样。

    “你到底发现啥情况了?是关于小婷的吗?你别光顾着吃啊?”看着狼吞虎咽的老何,我迫不及待的问道。

    老何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道:“昨晚我送师傅到这里后,直接就回了局里。连夜将那血水跟头发进行了检测。血水确实是血混合了水调配而成的,可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检测不出什么了,不过那头发中的细胞虽然已经死亡。但其细胞核内染色体的dna仍有一定价值,我检测出来后,跟近几年局内所有dna留档一比对,竟然还真找到了两组相吻合的,于是我把他们的档案调了出来,发现那曾是一对父女的留档。咳咳……水~小冉~快~给叔倒杯水……”

    老何吃的急,说的也急,这一急之下差点儿没噎死!他翻着白眼,梗着脖子跟小冉要水喝。

    “叔?你是谁叔呢?占师兄便宜是不,别吃了,快说!”我没好气的说着,一把夺出了老何手中的包子。

    老何喝了口水,顺了顺气,这才接着说道:“那是一对父女的留档,父亲当初留下dna,是为了寻找失散的女儿。而女儿的档案则是死亡存档,也就是在她死后,为了确认身份做的dna检测。后来局里通过dna对比,联系了女孩的父亲,父亲把那具女尸带走了。”

    “而当初,那个父亲档案中所填写的名字是‘方东成',女儿的名字是方晴。我猜测,方东成十有八~九就是老方,而浸泡在血棺中的那具尸体,一定就是他死去的女儿方晴了。”

    “这是啥时候的事儿了?”半天,我问道老何。

    “四年前。老何回答道。

    四年前?也就是方叔退休后,执意要求留在殡仪馆的那年,看来他要留下,就是为了利用殡仪馆天时地利的条件,将他的女儿浸在血棺中,可是那又有啥用呢?难不成还能将她复活?或者只是为了保持尸身不腐?

    “那老方是哪里人?”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老刘头忽然问道。

    老何摇头道:“我正想跟你们说这事儿呢,档案上,他是留了身份信息的,可我查了一下他的身份证号,却根本就查无此人了,你们说奇不奇怪。”

    “会不会是他当初留了假的身份证?”我推测道。

    老何摇头道:“不应该啊,他是寻找闺女来的,留下假的身份信息,要找到他闺女,别人咋联系他?”

    老何说的有道理,我想了想又问道:“那这种查无此人的情况,以前有发生过吗?”

    老何道:“公安局用的是人口户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户口,户籍网已录入的,基本都能查到,当然,也不排除出现某些不明错误,可那种错误非常少,为何那么巧,老方的就正好查不到了呢?”

    “那他总该留有家庭住址吧?”老刘头问道。因为七星芒阵的关系,老刘头对方叔也多了几分兴趣。

    老何点头道:“住址留了,留的是县城周边的那个‘福全村’,我来就是琢磨着让你们跟我一起,去福全村看看?他养有大守宫,又有偷尸体的习惯,就怕离开殡仪馆后,没有那么些尸体供他使用,他会纵容大守宫去害人。”

    说走就走,我们一行三人上了车,往福全村驶去。

    算距离,那村子倒也不算远,也就是二十分钟的车程。可我们刚走还没有十分钟,老何的电话忽然响了。他按下免提,邢队长火急火燎的声音传了出来,“老何,你在哪儿呢?赶紧回来,泰苑小区发生命案了,死了一个女孩儿。”

    “好,我马上就到。”说话间,老何猛踩刹车,道:“师傅,我去不成了,你跟师兄打个车去吧,我先回去,回头咱们电话联系。”

    老何把地址写给我们后,开车走了,我跟老刘头打了个摩的,去了福全村,寻着方叔当初留下的那个地址找去。

    地址上的人家,在一条很深的胡同里,典型的四合院,两扇黑漆门紧关着。我和老刘头对视了一眼,上前轻轻的叩了叩门。

    “谁啊!”一个女声响起,很快门就开了,一个二十七八岁,抱着孩子的女人站在门内,疑惑,又略带警惕的看着我们两个陌生人。

    “姐~我们来是想跟您打听个人的。您认不认识一个叫方东成的人,五十来岁,有点儿驼背,约莫这么高……”

    我满脸堆笑的跟女人比量着。

    女人听后歪头想了想,摇头道:“不认识。”

    “他四年前在这里住过,你再好好想想。”我给她提了个醒。

    “四年前?那就更不认识了,我是前年才嫁过来的。”女人说着就要关门。

    “唉…唉…那以前住在这里的人呢?”我不死心继续问道。

    女人的声音从门内传出,“以前我婆婆住在这里,去年去世了。”

    这之后,我们又问了几个邻居,无一例外,他们都说不认识。这我就纳闷了,如果方叔没在这里住过,那他当初为啥平白无故的留下这里的地址呢?

    无头无序的回了城。

    我带着老刘头跟小冉,一起去了女鬼留给我的那套房子。

    房子在一个中档小区,环境不错,按照女鬼所说的地址,我上了某栋三楼,从门外地垫下找出钥匙,开了门。

    刚才看这小区的环境,我早就估摸着这房子不错了,开门一看,房子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三室两厅格局好,装修豪华又不失格调,里面啥都齐全……想必这房子装修那会,女鬼的爹妈还没破产。

    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我把钥匙给了小冉,告诉她,“往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你可以回来住。等过几天老何忙完了,再帮着哥把那几块玉跟鸡血石卖掉,你就可以重新去上学了。”

    小冉听了我的话开心的不得了。老刘头却一再劝我,发了这么一比横财,一定要散出去一部分,不然怕是消受不起的。

    我虽明白老刘头的意思,可当时心中又确实有点儿舍不得。打个比喻,任谁手中拿着一百万,也不甘心分给别人二三十万是不? △≧miào.*bi(.*)gé△≧,

    不过后来,我还是照老刘头的话做了。

    后来的后来,更多的懂得了这些事情之后,我才明白,我这钱,不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便属于不义之财。不义之财如流水,不散出去,那是要生息的。

    这就跟捡到钱要赶紧花出去一个道理,捡钱不花,那很快,在你身上就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例如生病,丢钱包,车祸等等。

    有些人,捡到钱很高兴,殊不知,你捡到的钱,有时可能是别人故意丢掉的,那属于消灾的一种,你若捡到了消灾钱,便是替那人担了灾难,之后各种破财的事情便会接踵而至……自然,这个也是有破解法的,假如你在路上看到一百块钱,你在把这一百块拿走的同时,在原来的位置放上一块钱,这叫还财,实际跟散财差不多,这样,担灾之事也会降低到最小了。

    扯的有点儿远,言归正传。

    从小区出来后,老刘头本是要回村的,我硬是拉着他去了殡仪馆,让他帮着看看小婷的尸体,究竟是不是邪法,或者鬼祟类的东西所害。

    我俩顶着大中午火辣辣的太阳,回到殡仪馆,直奔解剖室就去了。推开解剖室的门,我惊讶的发现,解剖室中竟然有一个陌生的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