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女生小说 > 拼爹时代 > 第三十三章 七百五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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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好要走。

    袁观潮没有想到,就连沈安好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么突兀的居然就要这么离开这个地方,抛下没有上完的学业,抛下这个曾经在北京为她拼过命的男人,去一个从小就听说过但从没有去过的城市大同。

    绑架的事情完毕,沈泰汉的公司宣告了破产,卖掉大楼,卖掉别墅,卖掉一切能卖掉的,剩下的结余刚好把公司的空账结清,已经被袁观潮调教的服服帖帖的沈家亲戚,什么都没敢说,只是任由沈泰汉带着沈安好去了大同。

    嘴上不敢说,心中有埋怨。但很多现在在北京的沈家人已经忘记了,当年就是这个男人把他们从大同带到了北京,带着他们这一群土包子当了城里人,然后让他们在这里发芽扎根,让他们开花散叶。

    来时两手空空,回去的时候还是两手空空。沈泰汉看着北京西站硕大的钟楼,突然想起了那个剩下沈安好之后便离开了人世的女人。

    捏着手心的火车票,沈安好一直站在进站口在等待。短信已经发出去了,没有回信,电话打过了是关机,沈安好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联系上那个男人,那个为了她只身带刀夜闯修车厂的男人,那个为了她豁出去一身剐的男人。

    出站口的花坛边停着一辆黑■↓,..色丰田花冠,车窗半摇下,车厢内烟云缭绕。驾驶席上的陈子锟看着后座沉默抽烟的袁观潮轻声道:“观潮哥,你不过去看看?”

    袁观潮蹲坐在后座上,抽烟,沉默不语。

    其实从袁观潮现在的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那个提着大大行李箱正在左顾右盼的娇小女人妆容精致的一张小脸,淡扫峨眉,轻点朱唇,眉目如画。这是袁观潮第一次看到沈安好化妆,也是沈安好生平第一次在自己脸上涂抹这些东西。

    陈子锟的手按在方向盘上,点了根烟,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坐立不安,扭身看着默不作声没有任何动作的袁观潮道:“观潮哥,沈安好是个怎么样的人,我看她对你的感情是真的,你要是真有良心就去把她送上火车。”

    袁观潮闭目养神,轻声道:“见了又能怎么样,不还是要上车。说实话我挺怨她的,不声不响的怎么就可以这样走了!”

    陈子锟没再说话,手指间的烟一口下去便是半截,从来没有见过他抽烟如此之凶,坐在副驾驶上的彪子看了看陈子锟,再看看袁观潮,末了看一眼站在出站口的沈安好,犹豫道:“观潮哥,嫂子人不错。”

    袁观潮没吱声,只是沉默坐在后座,烟已燃到尽头,温度烫手。

    沈泰汉不知道自己带沈安好回大同究竟是因为公司破产,还是因为那个那天浑身是血但看着他还是挤出一丝笑容叫了一声‘岳父’的袁观潮。沈泰汉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这样杀出一条血路的男人他见过,越是这样的男人,对女人越是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但越是这样的男人,身边的女人越不会少。可也正是这样的男人,穷人出身,为了出人头地,下得了大功夫,花得了大心思,一部分真的出人头地了,大部分栽了,这些原本被人视作璞玉的年轻人,往往最后成的不是和氏璧,而是一块顽石。沈泰汉不知道自己女儿看上的这个男人以后究竟会是块和氏璧还是块顽石,但是他知道自己只有这一个女儿,漂泊了大半辈子,只想她生活安好,没来由为这样一个男人,抛下大好青春,最后什么都没有剩下。

    沈安好没有看到站在拐角的沈泰汉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身形熟悉,剪着短短寸头的男人。

    “抽支烟?”袁观潮看着面前的沈泰汉轻声道。

    “好。”

    喉咙发干的沈泰汉还是说出了这个字眼。

    袁观潮笑容苦涩,从口袋摸出一根烟给沈泰汉点上,瞥了眼一边的钟楼,然后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抽了一口之后,道:“什么时候的火车?”

    “三十分钟后。”

    袁观潮听了沈泰汉的话,低下头看不见脸色。

    “旁边的那辆车是你开来的?”沈泰汉伸手指了指正在从花冠车窗处外探头探脑的彪子,道。

    袁观潮点头。

    “不容易。”沈泰汉抽了口烟,脸上一抹苦涩,轻声道:“我是三十三岁的时候才买的车,从大同到北京一直想着就是能像别人那样有自己的车。从大同到北京,多多少少总算是多见了一点儿人,虽说还是空手回去,但是如果没有来过,恐怕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开车是什么感觉。”

    沈泰汉抬手看了看手中的正在淡淡闪着幽光的烟头,低头望着一直沉默的袁观潮,平静道:“你跟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一样。咱们和寻常那些穷了就是穷了的人不一样,跟那些穷疯了逮什么都往肚子里吞的人也不一样。我在北京呆了十五年,从二十六到五十一,见过的公子哥啊大少啊纨绔啊垮下去的事情不少,连带着自己的心都狠了起来。但我的女儿只是一个受伤了就疼,疼了就哭的普通女孩儿。从我被你从修车厂救出来之后,她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念念不忘,我就知道,我这女儿是喜欢上你了。今天早上她一直在那化妆,洗了再化,化了再洗,但很简单,只是想在你见她最后一面的时候见到的是一个漂漂亮亮的她。可我只想她还是做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儿,能不咸不淡的恋爱,不想那么多的事情,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男人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情。你救了我,我感谢你,但我不卖女儿。说白了就是我不想你和她在一起。当然如果我这么说让你心里不舒服,心里不畅快了,感觉我忘恩负义了,别憋在心里,骂我两句,就算是给我两拳都行。”

    袁观潮轻轻苦笑,无言以对。

    “我只有一个女儿,经不起大风大浪。”沈泰汉把手中的最后一口烟抽完,然后看着袁观潮道。

    袁观潮深吸了一口烟,缓缓抬起头,脸上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饶是看惯了别人起起落落,自己经过了大浮大沉,早已心如死水的沈泰汉看到面前的这张脸,也不禁有些动容。从大同到北京,从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从挤破脑袋的在江湖里打滚,再到自己企业的老总,外人眼中光鲜亮丽,但是沈泰汉记得很清楚那个在火车站把自己送上赴京火车的女人脸上的表情和现在的袁观潮有多相似。

    沈泰汉先给自己点了一根烟,然后给递给袁观潮一根,吐了口烟,自言自语般道:“人活着,真他娘的不容易。”

    “你不去见她?”沈泰汉看着袁观潮轻声道。

    袁观潮的心就像是突然结上了一般,缠缠绕绕,圈圈划划,没有尽头却就是没有解开的办法,沉默良久,在沈泰汉以为他不会再发一言的时候,却听到袁观潮安静的看着自己,挤出一个笑脸,轻声道:“我什么时候能娶她?”

    “不败。”沈泰汉还是说了这个字眼。

    袁观潮笑容苦涩,深抽了一口烟,瞥了一眼一边的老钟楼,点了点头,闭上眼睛道:“别着急让她嫁了。”

    沈泰汉转身,走向了沈安好身边。

    寒风乍起,暴雪骤落。

    “他不来了。”沈泰汉看着面上妆容已经哭花了的沈安好轻声道。

    沈安好没吭声,看着广场上来来去去的人群,拉着行李箱的手心已经攥出了血,雪花迷乱,风起雪涌,沈安好手举到嘴边,冲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大声喊道:“我知道你在这里,我要你出来见我,你为什么不见我?你为什么连最后一面都不想和我见?!”

    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不可闻,但却有一种像是此刻广场上漫天雪地的萧索,沙哑而悲怆。

    “我袁观潮就是喜欢上你了,不图别的,就是想帮你,成不?”

    “我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谁要是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就让他这辈子再碰不了别人。”

    “该放血的放完了血,该调教的也调教了,是时候去让老丈人看看未来女婿了。”

    “她只见活人,不见死人……”

    “事儿办完了,该带我去见见未来的岳父大人了吧。”

    曾经有一个男人,满嘴花花,心如单刀,愿她安好;曾经有一个男人,一战再战,浑身浴血,为她安好;曾经有一个男人,掏心拿肝换她安好。

    沈安好抓破的手心上鲜血一滴滴的滴落在面前的雪地上,没有言语,没有话语,没有等待,突兀的站起身,沈安好的手握住了行李箱,顶风冒雪,朝着人潮汹涌的进站口走去。

    袁观潮靠在墙壁上,心中似乎还能听到远处沈安好撕心裂肺的声音,仰起头,眼角的泪吞回肚子。

    北京大同,七百五十公里,七百五十天,等我不败,换你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