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夜阁 > 玄幻魔法 > 拿什么来爱你 > 第一章:我叫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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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2015年,距我初次来到昌南市已经五年半了吧。曾经为了完成大学的学业而来到这里。后来又因为所谓的爱情,为了宁馨,我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反对,疯了似的要留这里。

    可是这五年来,我所抛下的,所丢弃的,换来的只是她要结婚了,而我还在昌南市这片偌大的泥泞地里挣扎。

    我至今都还记得半年前,宁馨和我说分手时的情景。

    分手是在一个有雨的日子,在那家我们常去的酒吧里,我们相对而坐。仿佛为了突出我的心情,那天的酒吧异常冷清,只有吧台处不时传来的音乐声,让人心烦。

    吧台处放的歌是庄心研的一万个舍不得。

    一万个舍不得,不能回到从前了,爱你没有后悔过,只是应该结束了,一万个舍不得,我是永远爱你的,爱你我觉得值得,只是不能再爱了,不要追问对与错,毕竟我们深爱过。

    没有由来的,我忽然觉得这首歌唱的就是我和宁馨。这个感觉让我不敢看对面的她,我目光看向吧台,没由来的说道:今天酒吧生意真不错啊!

    呵呵,是啊!她淡淡的回答道。

    这一刻,只有我知道,她的回答是那么的让我心碎。

    五年的感情你〗,..真的放的下吗?我将身子往她前面探了探,我很想看清楚接下来她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回忆?哀怨?或者是根本不在乎?……

    我不知道她会是什么表情,但我想看清楚。我想知道对于这五年的感情,她到底是什么看法。

    我猜了无数种可能,可是,她只是笑着和我说道: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也放不下你。但是我累了,不管放不放的下,我都准备要放弃,我想让自己活的轻松一点。

    活的轻松一点?难道和我在一起真的这么累吗?

    可是,心有不甘的,我还是问了一句,对方是什么条件?

    她说:有房子,有车子,有

    听到这两个词语我制止了她再说下去,因为在这样物质的一个社会,这四个字足够成为我们分手的理由,这两个词语便成了女人抹杀爱情最直接的理由。而她刚才所说的累了,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借口而已。

    于是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现在,我也后悔了,放下了。以前的年少轻狂冷却了,只留下不甘心的觉悟。我只想安安静静的过我的生活了,不去想别的。

    分手后我也颓废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我没有和任何亲人或者朋友来往,甚至连工作也没去管了,而是留连在昌南市的各个酒吧里。

    在酒吧里,我每天在酒精的作用下,和各式各样的女人搭讪,或者被搭讪。

    感情失败的我,疯狂的以这样一夜情的方式,寻找肉体上的快感,我企图这样说服自己,我是快乐的。

    分手?只不过是两个原本就不认识的人,因为些许的好感在一起了,现在又回归到陌生的状态而已,对我没有任何影响。

    可是每次这样想着,我的脸上却总会有水珠划过,那是泪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的内心很清楚的明白,其实我过的并不快乐。

    在我明白了这些以后,我决定正视自己的生活,我知道,我该改变了。可我不是人生的主角,现实可没有按我的剧本走。这个操蛋的社会里,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尘埃罢了。当我准备努力工作,重新奋斗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无故翘班多天,我已经被炒鱿鱼了。

    于是,我就又变成了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

    像是理所当然的,我又颓废了下去。每天在出租房里抽着烟,熬着没有宁馨的每一天。

    今天,我和往常一样陷在出租房的沙发里吞云吐雾,忽然想起今天好像是周末,又或者不是周末,我这种无所事事的人已经连哪天是几号都记不清了。音箱里枪炮玫瑰的重金属乐充斥着我的脑海:You know,I've been the beggar。

    我又点起了一根烟,这已经是最后一根了,我笑呵呵地把烟盒丢了出去。六块一包的庐山,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庐山那浓烈的烟草气息,灼烧着我的胸腔,能让我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当然,也是因为别的味道我不太享受的起。

    躺在沙发上,我感觉整个人好像飘在了云端,却又深陷其中。头脑很乱,记忆好像被割成了无数的碎片,却又很清醒,能看得清每一个碎片。

    我突然想起了这样一句话,当生存沦为生活,你的坚持就是一个笑话。已经记不清对我说这句话的人是谁,可我很清晰的记得我那时听到这句话之后不屑一顾的高傲姿态。可是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还真是想上去给我自己两大耳刮子。

    人总是爱追逐自己没有的东西,对自己拥有的美好却视而不见,自大而犯贱。就像当初的我,直到现在失去了宁馨,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重要。

    在我用思想剖析并自虐的时候,忽然手指间传来了烫手的感觉。我丢掉了手中的香烟,起身准备再点一根的时候,忽然发现刚才那已经是我的最后一根。

    知道没烟了以后,我马上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准备起身出门去买烟。

    因为自从和她分手以来,我就离不开烟了,它就像最忠诚于我的恋人,永远不会背叛我,不开心的时候,只要点燃它,就能得到它的慰籍。

    走出出租房,我本来准备出租房附近的杂货店买几包烟就回去的,可是走在路上却发现,今天中午吃的泡面已经是最后一包了,我必须去超市里进货了,不然晚上我就得饿肚子了。

    可是当我在超市买好东西,准备结账的时候,一道身影却让我怔在了那里。

    是宁馨,那个和我相恋五年的宁馨,虽然早就知道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并且准备结婚了,可是真的看到她卿卿我我的和别的男的走在一起,我还是崩溃了,毕竟我们在一起了五年。

    五年!一个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个五年。

    而宁馨也看到了我,她表现的很自然,甚至挽着她男人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还对我笑了笑,招了招手,像是和普通朋友一样和我打了个招呼。对于她的行为,我终于理解了那句话。女人是天生的表演家,你永远无法通过他们的行为,明白她们在想什么!

    对此,我只能强颜欢笑,也朝她点了点头。

    她并没有准备和我说话,只是打完招呼就离开了,可没走几步,我就听见那个男的问她,亲爱的,那人是谁啊?

    一个同学,不怎么熟,只是普通朋友。她淡淡回道,那平淡的语气,居然让我差点以为她说的就是事实。

    呵呵,普通朋友?那我们曾经的那五年算什么?听到宁馨的话,我心中涌出一股无名的愤怒,甚至想冲到她的面前去质问她。

    可我终究没有这样做,既然已经分手了,放过彼此,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吧。

    平复了一会心情,我结完帐,回到了在这个城市的容身之所,那间破旧的出租房。

    放好刚买来的东西,我就拎着一袋啤酒去了附近的龙潭公园。

    龙潭公园其实只是昌南市护城河的河堤罢了,只不过河堤上有一座建造于清朝时期的塔。塔叫龙潭塔,于是那一段河堤也就被称呼为龙潭公园了。

    河堤上,四处可见旁若无人的在亲热的情侣,曾经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宁馨也是其中一员,只可惜时过境迁,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拿着啤酒,孤零零的走在这条路上。

    走着走着,河岸上刮起了风,天色也暗了下来,有一种暴风雨来临的感觉。

    于是,刚才四处遍布的小情侣顿时就鸟作云散了。不过,我可不在乎。又往前走了几步,找了条凳子坐下。我撕开易拉罐,一口一口的往嘴里灌着酒,这一刻,我真的很想醉,也许只有醉了,才不会想到那些让人心烦的事吧。

    我茫然的看着天际的一抹残阳,初春的河风在我耳边呼啸而过,我嗅到了萧瑟的味道。我知道,快乐和幸福早已经在我的生活里荡然无存了吧。

    我撕开一罐啤酒往嘴里倒着,原来初春的啤酒也是这么的凉,冰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让我泛起一阵阵疼痛。

    可是这疼痛感却让我有种异样的快感,我状若癫狂的撕开一瓶瓶的啤酒,往嘴里倒着。

    啤酒很快就没有了,如同我这操蛋的生活,只剩下满地的狼藉。我又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天色变得越发暗了。呼啸的河风吹着我,居然让我涌出了一丝醉意。

    我知道,我是时候该回去了。我得早点回去好好睡一觉,或许明天我该去找工作了。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宁馨已经找到了新的幸福,而我的幸福却还不知道在何方呢。但是我相信,明天会是新的开始,我一定会如同当初自己所说的那样,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切。

    由于有些微醉,我必须双手撑住凳子才能站起来,可是当我手撑住凳子的时候,手却被咯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凳子上有一个黑色的手包,只不过刚才我没注意到。

    我把手包拿起来打量了一番,黑色的皮革上有着大大的LV的标志,而且从花纹来看应该是个女包。我猜测可能是和我一样,在这里感慨人生的人,走的太匆忙落下的。毕竟,来这里亲热的小情侣应该没有能力使用这么高档一个包。

    而且,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可是LV的限量版。仅仅是这么小小的一个手包,就是我几个月的薪水了。

    人生就是如此,有时候别人能随手丢弃的东西,我们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企及。就比如这么一个手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它永远只会出现在商场的展柜里,而不是自己口袋里。

    但是,现在如何处理这个包就成了个问题。虽然我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别人的东西我是不会拿的。

    想了一会,我还是决定打开这个包包,看看里面有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到时候联系失主还给她。

    可就当我打开一半拉链的时候,远处却突然传来了脚步声。脚步声由远至近,甚至可以听出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直觉告诉我,来的应该是个女人,而且我有强烈的预感,她应该就是失主。

    于是,我抬起头朝声源处望去。可仅仅看了一眼,让我愣在了那里。